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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天宁区青龙街道办事处:
你单位报来的《青龙街道办事处关于呈报常州市天宁区青龙街道综合治理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常天青街〔2019〕82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推进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加强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和社区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原则同意你单位负责实施常州市天宁区青龙街道综合治理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二、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位于常州市天宁区青龙街道,东方西路北侧,三里南路西侧,虹景路南侧,新增用地面积0.7483公顷。
项目总建筑面积14014平方米,其中:地上计容建筑面积9143平方米,地上不计容建筑面积(保温层)4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4826平方米。
三、该项目估算总投资项目总投资8103.0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6755.0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747.79万元,基本预备费600.22万元。资金由江苏常州市天宁区青龙街道办事处自筹解决。
四、建设期限为2020年3月至2020年12月。
五、批复项目的相关文件是市自然资源局出具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字第320400201910013号);市自然资源局天宁分局出具的用地预审意见(常自然资天函〔2019〕11号);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承诺表。
六、请你单位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各项前期工作,进一步优化工程建设方案,严格控制工程建设标准和投资规模,认真编制工程初步设计报常州市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审批。
七、该工程为依法必招项目,必须依法招标;招标公告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依法指定的媒介上发布;应严格按核定的招投标方案组织项目招标工作。本工程须待相关前期手续完备,初步设计审批完成后方可实施。
(项目编码:2019-320402-91-01-526781)
常州市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12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