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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天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荣盛水岸花语周边公园绿地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常天住建〔2019〕24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完善凤凰岛西路(劳动路——凤凰浜)两侧绿化配套设施,原则同意你单位负责实施荣盛水岸花语周边公园绿地提升工程。
二、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位于常州市天宁区雕庄街道凤凰岛西路(劳动路——凤凰浜)两侧,东至荣盛水岸花语小区,南至凤凰浜,西至采菱港,北至劳动路。项目总规划用地面积14501平方米,其中,凤凰岛西路东侧用地面积5404.5平方米,凤凰岛西路西侧用地面积9096.5平方米。
项目主要结合雕庄胡氏宗祠、周线巷4号民宅、张氏宗祠及正素巷黄宅四处一般不可移动文物异地移建工程,对凤凰岛西路(劳动路——凤凰浜)两侧部分范围实施绿化提升改造,同步实施道路场地及水、电、气等综合配套设施。项目绿化提升总面积8807.7平方米,建筑总建筑面积849.5平方米,其中:移建建筑面积717.7平方米,新建建筑面积71.7平方米,保留建筑面积60.1平方米。
三、项目总投资为1674.1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435.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59.03万元,基本预备费79.73万元。资金由常州市天宁区财政局统筹安排,常州市天宁区天宁街道办事处和常州市天宁区雕庄街道办事处筹集解决。
四、批复项目的相关文件是常州市自然资源局天宁分局出具的用地预审意见(常自然资规天函〔2019〕3号);常州市自然资源局出具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字320400201910009号);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承诺表。
五、请你单位督促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各项前期工作,进一步优化工程建设方案,严格控制工程建设标准和投资规模,认真编制工程初步设计报常州市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审批。
六、该工程为依法必招项目,必须依法招标;应严格按核定的招投标方案组织项目招标工作。本工程须待相关前期手续完备,初步设计审批完成后方可实施。
(项目编码:2019-320402-91-01-531934)
常州市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12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