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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天宁区郑陆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报批河横路(文昌路-观岸路)综合整治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郑政发〔2019〕107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区域交通基础设施,原则同意你单位组织实施河横路(文昌路-观岸路)综合整治工程。
二、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位于常州市天宁区郑陆镇东部,北起文昌路、南至观岸桥,不涉及新增用地。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综合整治工程、管线综合整治工程以及道路附属设施综合整治工程。
1.道路综合整治工程:道路全长3.974km,车行道宽度为12m,对原水泥砼路面病害修复后,进行水泥砼路面白改黑提升改造。
2.管线整治工程:新建污水管道6375米,污水地埋式泵站2座。
3.道路附属设施整治工程包括道路交通标志、标线等整治工程,与道路同长。
三、该项目匡算总投资5491.07万元,资金由常州市天宁区郑陆镇人民政府自筹解决。
四、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办理规划、用地、环评等各项前期手续,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认真做好与相关部门的衔接工作,优化工程建设方案,落实资金筹措,在此基础上,认真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常州市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审批。
五、本批复仅作为项目建设单位开展前期工作的依据,不得以此进行招投标工作,未经常州市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批复同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且未履行完各项法定手续,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建筑、安装、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应依法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按国家计委9号令的规定增设招标专章。可研编制前,本项目的勘察、设计需先行招标的,应先报送设计招标方案。
(项目编码:2019-320402-91-01-571209)
常州市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12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