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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天宁区郑陆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报批郑陆污水厂改造污泥板框压滤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郑政发〔2019〕71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提高污水处理运行效率,原则同意常州郑陆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实施郑陆污水厂改造污泥板框压滤机工程。
二、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位于常州郑陆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在厂区内改造,不涉及新增用地。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1.新建污泥浓缩池一座,直径10米,新增板框压滤机1台,面积400平方米;
2.对进入均质池的污泥管路进行改造,保留原初沉池及高效沉淀池污泥管路进入均质池,改造原二沉池污泥管路接入污泥浓缩池,更换均质池潜水泵;
3.改造原脱水机房叠螺脱水机为板框压滤机,配套相应设备及管路。
三、该项目匡算总投资746.48万元,由常州市天宁区郑陆镇人民政府自筹解决。
四、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办理规划、用地、环评等各项前期手续,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认真做好与相关部门的衔接工作,优化工程建设方案,落实资金筹措,在此基础上,认真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常州市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审批。
五、本批复仅作为项目建设单位开展前期工作的依据,不得以此进行招投标工作,未经常州市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批复同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且未履行完各项法定手续,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建筑、安装、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应依法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按国家计委9号令的规定增设招标专章。可研编制前,本项目的勘察、设计需先行招标的,应先报送设计招标方案。
(项目编码:2019-320402-91-01-555821)
常州市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10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