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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弘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报批东风地块配套道路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常弘字〔2019〕52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城市道路网络系统,原则同意你单位组织实施东风地块配套道路建设工程。
二、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位于常州市天宁区东风工业园,用地面积49239平方米,共包含四条道路,分别为横塘河西路(东方西路-章家浜路),三里南路(暂名)(东方西路-章家浜路),章东路(章青路-三里南路)以及,章家浜路(暂名)(章东路-三里南路)。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附属市政工程(地下管线、道路照明、绿化等)及交通设施工程(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含标杆等)。
1.道路工程:道路长度合计2430米,均为城市支路,其中:横塘河西路和章家浜路一般路段红线宽度为16米,三里南路和章东路一般路段红线宽度为20米。
2.桥梁工程:三里南路路段上建设桥梁1座,位于章家浜上(桥宽20.6米,桥面面积611平方米)。
3.同步实施道路附属市政工程及交通设施工程。
三、该项目匡算总投资6970.78万元,由常州弘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自筹解决。
四、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办理规划、用地、环评等各项前期手续,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认真做好与相关部门的衔接工作,优化工程建设方案,落实资金筹措,在此基础上,认真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常州市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审批。
五、本批复仅作为项目建设单位开展前期工作的依据,不得以此进行招投标工作,未经常州市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批复同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且未履行完各项法定手续,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建筑、安装、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应依法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按国家计委9号令的规定增设招标专章。可研编制前,本项目的勘察、设计需先行招标的,应先报送设计招标方案。
(项目编码:2019-320402-50-01-549886)
常州市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9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