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内容
常州弘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呈报华阳西路(青龙西路-典前路)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常弘字〔2019〕51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城市道路网络系统,原则同意你单位组织实施华阳西路(青龙西路-典前路)建设工程。
二、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位于常州市天宁区青龙街道,北起青龙西路,南至典前路,用地面积18537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道路附属市政工程(地下管线、路灯、绿化等)及交通设施工程(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等)。
1.道路总长892米,一般路段道路红线宽度为20米。
2.桥梁工程:在同心河上建设1座长20.44米、宽21.9米的桥梁,桥梁面积447.64平方米。
3.附属市政工程
给水管:管径DN300,管长892米;
工业给水管:管径DN500,管长892米;
污水管:管径DN500,管长892米;
雨水管:管径d1650-d1200,管长892米;
供电管:管径6φ200,管长892米;
通信管:管径6φ110,管长892米;
燃气管:管径PE160,管长517米;
路灯:按30米设置1盏路灯,道路两侧路灯共计59盏;
绿化:株距按6米,两侧道路行道树共计297株。
4.道路交通设施工程:交通标志标线与道路同长,信号灯(含标杆)3组,公交站台4座。
三、该项目匡算总投资3098.13万元,由常州弘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自解决。
四、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办理规划、用地、环评等各项前期手续,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认真做好与相关部门的衔接工作,优化工程建设方案,落实资金筹措,在此基础上,认真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常州市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审批。
五、本批复仅作为项目建设单位开展前期工作的依据,不得以此进行招投标工作,未经常州市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批复同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且未履行完各项法定手续,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建筑、安装、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应依法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按国家计委9号令的规定增设招标专章。可研编制前,本项目的勘察、设计需先行招标的,应先报送设计招标方案。
(项目编码:2019-320402-50-01-549883)
常州市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9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