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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东南工业废水处理厂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常州东南工业废水处理厂改造工程项目申请报告的请示》及随文报送的项目申请报告等资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市场功能需求,依据《行政许可法》、《江苏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原则同意你公司实施常州东南工业废水处理厂改造工程。
二、建设地点。该项目位于常州市天宁区雕庄街道,不涉及新增用地。
三、主要建设内容和建设期。
对常州东南工业废水处理厂进行改造工程,主要包括污泥处理设备提升工程、厂区设备设施综合改造工程、外围管线改造工程,建设期1年。
1、污泥处理设备提升工程
对现有压泥处置设备进行改造,加装高压隔膜压滤机2台、节能泥浆泵3台、加药装置1台、压泥机2台等设施设备。
2、厂区设备设施综合改造工程
改造2*2米搅拌池1座,改造现有储罐3座,新增1.2*1米周转罐1座,新增15立方米氯化钙储罐1座,配套加装药剂提升泵7台,加药泵4台,总磷在线检测仪1台。
3、外围管线改造工程
对中吴大道、劳动东路、柏树路、通济河东侧、雕庄路等沿线部分污水管进行改造,改造各类管线长度3610米。
四、总投资和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2010.88万元,项目所需资金由常州东南工业废水处理厂有限公司自筹解决。
五、请你公司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六、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项目的勘察、设计、建安、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应当依法进行。
七、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江苏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常州市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八、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你公司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常州市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项目编码:2019-320402-76-02-547643)
常州市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8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