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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天宁区区级机关后勤管理服务中心:
你单位常天机管〔2019〕9号《关于天宁区纪律审查管理服务中心装修工程项目的请示》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内容
为落实天宁区纪委的监督执纪审查安全工作要求,规范一般性审查谈话场所,拟同意常州市天宁区区级机关后勤管理服务中心实施天宁区纪律审查管理服务中心装修工程项目。
该项目位于常州市天宁区青龙街道新丰苑三期4幢12-14号,总建筑面积724平方米。
1.项目功能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内部综合性装修改造,功能配置有接待厅、谈话室、医务室、会议室等。
三、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项目总投资332.0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64.4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7.4万元,预备费30.18万元。该项目所需资金由常州市天宁区财政局筹措解决。
四、批复项目的相关文件是: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承诺表。
五、本项目为政府投资项目,项目的招投标和重要材料、设备设施购置采购等活动必须依法进行,并按相关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组织实施,不得突破投资规模,加强项目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提高政府项目投资效益。
(项目编码:2019-320402-91-01-525053)
常州市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5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