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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你单位常天法〔2019〕22号《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关于报批家事审判庭配套连廊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天宁区人民法院构筑物设施,拟同意实施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家事审判庭配套连廊工程项目。
二、该项目位于天宁区竹林北路208号,天宁区人民法院原址内,不涉及新增用地,建筑面积129.36平方米。项目内容为钢结构配套连廊工程,层数二~四层,建设三层。
三、该项目总投资估算180万元。其中:工程费146万元,其它费用25万元,基本预备费9万元。项目资金来源由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自筹解决。
四、批复项目的相关文件是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承诺表。
五、本项目为政府投资项目,项目的招投标和重要材料、设备设施购置采购等活动必须依法进行,并按相关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组织实施,不得突破投资规模,加强项目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提高政府项目投资效益。
(项目编码:2019-320402-91-01-522389)
常州市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5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