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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天宁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关于报批菱溪路(劳动东路-凤凰岛北路)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常天建〔2019〕23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城市道路网络系统,提高城市道路网络连通性和可达性,原则同意你公司申报的菱溪路(劳动东路-凤凰岛北路)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内容和初步方案,并由你公司下属的常州凤凰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负责实施。
二、该项目位于常州市天宁区雕庄街道凤凰新城,北起凤凰岛北路、南至劳动东路,总用地面积612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道路附属市政工程(地下管线、路灯、绿化等)及交通设施工程(交通标志、标线、标杆等)。
1、道路总长299米,一般路段红线宽度为20米;
2、附属市政工程:
给水管:管径DN200,总长300米;
污水管:管径DN400,总长300米;
雨水管:管径d800,总长300米;
燃气管:管径PE160,总长300米;
供电管:管径9φ200,总长300米;
信息管:管径6φ110,总长30米;
道路照明:按30米设置1盏路灯,两侧道路路灯共计20盏;
行道树:株距按6米设置,两侧道路行道树共计100株。
3、道路交通设施工程:交通标志标线按道路长度299米考虑,信号灯及标杆2组。
三、该项目匡算总投资856.42万元,资金由常州凤凰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自筹解决。
四、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办理规划、用地、环评等各项前期手续,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认真做好与相关部门的衔接工作,优化工程建设方案,落实资金筹措,在此基础上,认真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常州市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审批。
五、本批复仅作为项目建设单位开展前期工作的依据,不得以此进行招投标工作,未经常州市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批复同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且未履行完各项法定手续,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建筑、安装、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应依法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按国家计委9号令的规定增设招标专章。可研编制前,本项目的勘察、设计需先行招标的,应先报送设计招标方案。
(项目编码:2019-320402-50-01-514026)
常州市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3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