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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常州天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你单位常天开管〔2019〕23号《天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东青实验学校(东青幼儿园教学楼改扩建)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东青幼儿园部分建筑、教学设施老化,且用房紧张。为改善和提高幼儿园办园条件,原则同意常州市东青实验学校在原址实施东青实验学校(东青幼儿园教学楼改扩建)建设工程。
二、该项目位于常州市天宁区常焦东青段5号(常州市东青实验学校南侧),常青北路西侧。项目新建建筑面积4881.56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4613.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67.96平方米。拆除建筑面积1070平方米。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一栋教学楼(含食堂)及1栋门卫、晨检,配套建设地下室,同步实施水、电、气等综合配套设施。
三、该项目匡算总投资1399.8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163.25万元,工程建设其它费用169.92万元,基本预备费66.66万元。资金来源由江苏常州天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筹措解决。
四、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办理规划、用地、环评等各项前期手续,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认真做好与相关部门的衔接工作,优化工程建设方案,落实资金筹措,在此基础上,认真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局审批。
五、本批复仅作为项目建设单位开展前期工作的依据,不得以此进行招投标工作,未经本局批复同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且未履行完各项法定手续,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建筑、安装、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应依法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按国家计委9号令的规定增设招标专章。可研编制前,本项目的勘察、设计需先行招标的,应先报送设计招标方案。
(项目编码:2019-320402-82-01-512667)
常州市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3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