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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常州天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你单位报来的《天宁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关于常州横塘河湿地(东方西路-沪宁铁路)东岸景观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常天开管〔2018〕79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改善区域生态环境,原则同意你单位组织实施常州横塘河湿地(东方西路-沪宁铁路)东岸景观工程。
二、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位于常州市天宁区青龙街道,东至横塘河、南至沪宁铁路、西至横塘河、北至东方西路,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8.962公顷,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方工程、园林工程、建筑工程、绿化改造工程及公共服务设施工程。其中:
1、土方工程:地形微调与清淤89620平方米。
2、园林工程:慢行道面积1400平方米,堤埂路面积1200平方米,烧结砖铺地面积1800平方米,混凝土仿木板铺地面积1720平方米,汀步面积150平方米,停车场面积1400平方米,入口标识景墙1个,茅草亭1个,鱼篓构架2组,水车1个,鱼篓观景台1个,石板桥2个,景观桥1个,卵石滩面积100平方米,活动场地面积1740平方米。
3、建筑工程:建设1座厕所。
4、绿化改造工程:绿化面积64643平方米。
5、公共服务设施工程:景观家具、照明、给排水及智能化工程。
三、该项目匡算总投资2470.11万元,由江苏常州天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自筹解决。
四、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办理规划、用地、环评等各项前期手续,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认真做好与相关部门的衔接工作,优化工程建设方案,落实资金筹措,在此基础上,认真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发改局审批。
五、本批复仅作为项目建设单位开展前期工作的依据,不得以此进行招投标工作,未经本局批复同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且未履行完各项法定手续,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建筑、安装、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应依法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按国家计委9号令的规定增设招标专章。可研编制前,本项目的勘察、设计需先行招标的,应先报送设计招标方案。
(项目编码:2019-320402-91-01-500423)
常州市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1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