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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区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定编制,并向社会公开。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本报告中所统计的数据时限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本报告将在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如有任何疑问,请与天宁区教育文体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天宁区竹林北路256号天宁科技促进中心10楼,邮编:213000,电话:86909665)。
一、基本情况概述
2018年,区教育文体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把它作为办人民满意教育的一项重要举措来抓,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各科室协调合作,全局上下形成了领导重视、齐抓共管、各负其责的良好局面。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好地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及社会公众提供信息公开服务,区教育文体局组织认真学习有关文件精神和业务技能,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业务水平。同时,根据《天宁区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抓好落实,严格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依法、及时、准确、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时公布教育、文体工作的相关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度,全局主动向社会公开信息12170件。其中,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10279条,政务微博公开932条,政务微信公开419条,其他方式公开540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当前未发现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或不完整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8年度,区教育文体局收到网络申请要求公开政府信息7件,受理的7件依申请公开已全部答复,答复率100%。其中属于同意公开4件,不属于本机关公开3件。
四、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度,区教育文体局收到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1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度,区教育文体局未产生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
六、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8年,区教育文体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在天宁区基层政务公开规范化标准化试点创建中,区教育文体局承担公共文化服务试点领域相关工作,积极配合区政府办政务公开科,完成国家、省对天宁区政务公开试点工作的验收。但对标相关工作的要求和群众的现实期盼,仍然存在一些差距:配套制度和工作机制等仍需进一步制定和完善;部分基层学校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公开的广度还需扩展;信息公开的督促检查机制有待加强完善。
针对上述问题,2019年,区教育文体局将继续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丰富信息的内容,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在区政府办公室的指导下,以政务公开国家试点工作中构建的标准化体系要求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在更广领域、更大范围、更高层次上深入开展,使区教育文体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上一个台阶,提升政府信息公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服务民生的实效。
(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