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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陆水利站、各街道水利科、东青办农业事务服务站、各有关水利工程建设单位:
现将《常州市水利局关于做好2019年在建重点水利工程安全度汛的通知》(常水建〔2019〕15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抓好落实。
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各项目主管部门要加强在建项目汛前检查、汛中排查、汛后复查,建立度汛项目台账,督促相关单位落实安全度汛工作责任和工作措施,并及时公开相关信息。各项目法人单位对工程安全度汛工作负首要责任,按通知要求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并于4月30日前将工程度汛方案、安全度汛责任和措施落实以及自查情况上报项目主管部门。
附件:《常州市水利局关于做好2019年在建重点水利工程安全度汛的通知》(常水建〔2019〕15号)
常州市天宁区水利局
2019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