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内容
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明查暗访的补充通知》和区安委办下发的《关于在全区组织开展群租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明查暗访工作的通知》(常天安办〔2019〕10号),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了《天宁街道群租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请认真贯彻落实。
常州市天宁区天宁街道办事处
2019年6月25日
天宁街道群租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明察暗访的补充通知》和区安委办下发的《关于在全区组织开展群租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明查暗访工作的通知》(常天安办〔2019〕10号),结合街道实际,从即日起至10月底,在全街道开展群租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公共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市、区统一要求,对全街道群租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行为期半年的滚动式检查督导,推动各部门落实工作责任,全面摸清出租房和居住人员底数,全面规范房屋租赁市场秩序,全面整治出租房安全隐患,全面整治出租房电线私拉乱接问题,全面建立出租房长效管理机制,确保不发生火灾、暴力恐怖和个人极端等有影响的公共安全案、事件,全力维护全镇社会大局持续平安稳定。
二、工作内容
(一)工作部署推进情况。各社区(村)、综治办、派出所、建设动迁科、城管科、物管科、安监办、消防办等相关部门按照市、区、街道工作要求,认真部署开展工作,召开会议进行专题研究,成立专门工作班子,制定工作方案,统筹抓好面上情况和整体指导推进。及时进行总结研究,分析问题和不足,并加以改进和完善,确保工作部署到位、推进有力。
(二)工作责任落实情况。各社区(村)、相关部门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部门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将任务细化分解到每个岗位,每个人员,真正做到每项工作、每个环节有人抓、有人管,将工作要求推进到“最后一公里”。将市、区、街道的部署要求迅速传达贯彻、宣传发动到位,认识到开展群租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部署要求上来,扎扎实实做好排查整治工作。
(三)工作落实见效情况。各社区(村)、相关部门严格落实排查整治工作运行质效,重点围绕检查开展工作取得的成效是否实在,是否摸清出租房特别是群租房底数,是否掌握承租人和出租人基本情况,是否整治规范出租房市场秩序,是否及时发现并有效消除安全隐患,是否真正解决当前群租房管理中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是否建立健全联动工作机制来落实工作。
(四)检查督察情况。街道将对工作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督导,实地检验各社区(村)的工作开展情况。重点督察是否落实领导责任制;是否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有力措施,督促落实整改,推动解决短板弱项和难点问题;是否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及时提出批评和改进意见;是否对弄虚作假、编造成绩的,予以问责追究。每月对检查情况进行通报,存在重大隐患的,街道将下发督办单。
三、工作方法
(一)座谈交流。召开由各社区(村)、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座谈会,了解群租房整治工作情况和工作中的难点问题,听取意见和建议。
(二)排查整治。深入各社区(村),了解工作组织部署、责任分解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信息排查登记、联动机制建立等工作情况,以及排查整治中遇到的困难、问题;随机抽查部分群租房,实地查看安全隐患是否消除、采集信息是否准确、管理措施是否落实等情况。
1.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治情况
(1)出租房屋内安全隐患排查并在系统标注;
(2)出租房屋内安全隐患整治。
安全隐患是指:出租人未按规定登记承租人身份信息;出租给无身份证件的人居住;承租人在出租房屋涉嫌从事传销、赌博、卖淫嫖娼、传播邪教、吸食制造毒品、窝藏赃物、制假售假等违法犯罪活动;出租房屋用于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出租房屋内悬挂、张贴及在墙面涂写(画)反社会、反人类、暴恐等文字、图案的;未经公安机关许可,以房屋出租名义,按日、时提供住宿服务;存在火灾隐患,以及住建类隐患。
2.出租房屋采集情况
(1)出租房屋信息采集登记;
(2)出租房屋治安责任保证书签订。
3.流动人口登记、注销情况
出租房屋居住的流动人口信息是否采集登记或注销。(依据《江苏省流动人口居住管理办法》“拟在居住地居住7日以上的流动人口,应当自到达居住地之日起7日内,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受委托的管理服务机构申报居住登记,离开的应及时注销。”)
4.排查出租房居住人员中有无个人极端、肇祸肇事精神病人等危害公共安全人员。
(三)反馈报告。排查整治期间和结束后,及时反馈明查暗访情况,提出意见建议;及时进行跟踪督办;并就排查整治中发现的方面性问题提出意见建议,通报各社区(村)、相关部门加以研究解决。
四、工作安排
(一)排查整治时间。从5月底至10月底,确保全街道全覆盖。
(二)人员组成。工作组由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周琳燕同志任组长,局前派出所副所长许尔洲同志、新丰派出所副所长李桂林同志为副组长,各社区(村)书记、综治办、建设动迁科,城管科、物业科、安监办、消防办等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
五、相关要求
(一)思想高度重视。此次排查整治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推动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落实的一项重要工作。全街道要深化认识,从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认真学习领会中央和省、市、区部署精神,振奋精神、勇于担当、动真碰硬,扎实有效开展好这项工作。
(二)坚持问题导向。要将问题导向、底线思维贯穿于各项工作始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深入基层、沉到一线,通过突击检查、暗访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发现和掌握实情。
(三)注重问题整改。对排查整治中发现的问题,第一时间督促落实整改,对能够立即解决的,当面提、当场改;对一时无法解决的,及时反馈,落实责任单位,明确整改时间、整改责任。对隐患整治中发现的问题,镇政府落实跟踪督办、回访检查机制,确保问题真正整改到位。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