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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月6日在常州市天宁区第十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区财政局局长 栾晓军
各位代表: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递交《天宁区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与2019年预算草案的报告》,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
2018年,全区各级财政部门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区政协的监督支持下,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推进财政改革创新,全力以赴做好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各项工作,财政预算执行总体保持平稳。
(一)一般公共预算
1.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2018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完成547200万元,比上年增收40525万元,增长8%。其中,区级(含开发区及街道)(以下简称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71100万元。
2.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1)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计完成28342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6.57%,比上年增加26434万元,增长10.29%。
(2)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区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2018年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173232万元。由于上年结转、上级专项以及年度调整预算等因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调整为24855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计完成23850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5.95%,比上年增加17337万元,增长7.84%。具体执行情况如下: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5490万元;国防支出724万元;公共安全支出16537万元;教育支出48154万元;科学技术支出8789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50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8322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7411万元;节能环保支出 2467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6461万元;农林水支出8728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241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519万元;金融支出70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1488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2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322万元;债务还本支出500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1232万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14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1. 政府性基金收入
区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2018年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为99985万元,全区政府性基金收入预计完成152750万元,比上年增收138911万元,增长1003.76%。其中,区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计完成149253万元。
2. 政府性基金支出
(1)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计完成198254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1.85%,比上年增加143576万元,增长262.58%。
(2)区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区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2018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为99985万元。由于上年结转、上级专项以及年度调整预算等因素,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调整为197320万元。2018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计完成185961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4.24%,比上年增支132950万元,增长250.80%。具体执行情况如下:城乡社区支出183401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万元;其他支出303万元;债务付息支出2203万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53万元。
以上预算执行情况为预计数,目前财政决算正在编制中,待财政决算正式编制完成后,再报请区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
(三)2018年财政主要工作情况
1. 稳步增长财税收入
一是加强税源经济考核。优化考核办法,细化考核指标,由收入增长考核扩展到对收入质量、收入贡献、招引税源的多方位考核。二是加强部门沟通协作。定期召开财税工作对接会,实现部门信息互通,优化各项基础工作,完善协税护税网络,健全协同治税。细化统计指标,强化对收入执行的跟踪分析,有效解决税收征管难点。三是加强财税收入研判。认真分析当前形势,挖掘财政增收潜力,完善征管模式,有效堵塞征管漏洞,确保税收应收尽收。四是加强非税收入管理。坚持“抓大不放小、抓重点不遗漏”的原则,狠抓收入征管效率,切实做到非税收入依法征收、足额缴库、有序管理。
2. 全面支持企业发展
一是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立足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坚持放水养鱼,全面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清理规范基金和收费,公开收费目录清单,以政府收入做“减法”换取企业效益做“加法”、市场活力做“乘法”,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激活市场活力。二是积极向上争取资金。贯彻落实各项财政政策,与主管局配合各类项目的审核上报工作,并及时拨付相关资金,今年共争取各类支持企业专项资金8700万元。三是多渠道引入各类资金。积极向上争取债券额度,保障重点项目资金需要;利用“苏微贷”、“苏科贷”等贷款平台,为我区企业成功融资5000万元,有效缓解企业资金链风险,推动实体经济平稳发展。
3. 保障提升民生福祉
一是支持教育事业。积极筹措资金,推进学校建设,当年投入13541万元用于对老城区和城市中心区的学校进行新建、改建和扩建,其中:茶山中心幼儿园已投入使用,二实小青龙校区年底竣工交付。推进集团办学,全力促进义务教育高位优质均衡发展。落实校园意外保险等专项资金,保障校园安全。发挥财政资金的保障作用,首次启动高层次教育人才、员额制、聘用制教师招聘,解决教师队伍供需矛盾。
二是完善社保体系。保障民生福利,提高各类保障标准,重点用于低保、临时救助、尊老金、残疾人两项补贴、义务教育助学金等民生项目支出,积极落实阳光扶贫资金6023万元。支持养老服务建设,完善区配套资金用于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一次性建设补贴,积极筹措资金用于养老机构改造提升,确保各养老机构安全正常运行。
三是加强卫计保障。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标准,全年安排资金5190万元,切实保障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有效实施;安排资金4330万元落实计划生育利益导向,用于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奖励扶助、一次性奖励等服务;安排资金399万元,用于适龄妇女“两癌”筛查、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疾病等重大公共卫生投入。
四是推进城乡发展。整合各级财政专项资金,拓宽乡村集体增收渠道,积极支持查家湾创建省级特色田园乡村;投入财政资金456万元用于支持各类农业项目发展;落实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惠农政策,发放补贴资金392万元,受益农户1.49万户;落实政策性农业保险惠农政策,发放财政补助资金351万元,覆盖种植、高效农业等四大类16个保险险种,投保农户达1.16万户,为农户抵抗农业自然灾害风险提供了有效保障。
五是优化生态环境。稳步增长城市长效管理资金,投入3.5亿元重点保障综合环境整治、道路清扫保洁、垃圾清运、绿化管养等工作顺利开展。持续深化环保投入,加大财政转移力度,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全年全区财政投入4821万元用于环境治理和保护工作,同时积极向上争取新增专项债券1.5亿元,全部用于郑陆镇黑臭水体、农村生活污水等治理。
4.优化现代财政制度
一是加强预算管理。细化预算编制标准,强化预算精细化管理,实现全口径预算;落实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规范政府和部门支出行为,提升预算执行科学化水平;深化财政预决算公开,制定公开方案、公开工作规则,顺利完成政务公开财政预决算领域全国试点验收。二是落实非税收入管理改革。加强财政监督管理,改变原有非税收入拨付方式,将部门的非税收入、暂存款全面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系统进行支付,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统筹力度,规范财政资金使用。三是开展财政财务检查。开展社区为民服务经费等专项检查,有效防范管理风险,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开展作风建设自查自纠专项行动,重点开展公款为干部职工办理通信套餐自查自纠工作,收回违规发放的通信补贴,进一步规范全区范围内通信套餐办理。加强财政预算资金绩效评价管理,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对阳光扶贫资金开展绩效评价,规范扶贫资金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四是启动政府会计制度改革。组织宣传和培训工作,对财政业务系统进行升级,做好改革前各项基础工作,确保新制度顺利实施。
5. 不断深化国企改革
一是加强组织制度建设。调整天宁区国企工作领导小组,增设国有企业财务总监工作办公室,强化国企财务监督。出台《天宁区区管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暂行)》、《天宁区国资办管理的区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等制度,实现国企事务规范化管理和国企干部管理全覆盖。二是整合提升镇级平台。对郑陆镇原有镇级企业,经过资产清查与财务审计,结合郑陆镇财政历年资本性投入还原,将相对优质企业整体股权划转至区级国企舜宁公司,壮大舜宁公司净资产约13.5亿元。三是壮大国企融资实力。全面梳理全区可注入国有公司资产,完成对镇和各街道的房产、土地清查工作,规范有序将镇、各街道资产注入国有企业,已完成注入舜宁公司房产105处,入账价值6亿元。四是加强财务监督管理。三大国企财务中心集中办公,分析研判国企板块挂钩项目资金预算、资金成本、会计核算与财务管理,对国企资产经营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全面清查国企银行开户及存款,强化国企债务管理,建立健全国企内部控制制度。
6. 有效防范化解风险
切实履行政府债务还本付息责任,落实资金做好归还2018年到期的政府债券的还本付息工作。积极向上级申请新增债券资金7亿元,主要用于学校建设、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建设、“263”专项整治工程等重点民生项目。成立防范化解债务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坚决遏制政府隐性债务增量,加大防范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督查力度。
各位代表,2018年,全区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平稳,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财政发展面临的困难也不容忽视,主要表现在:面对中美贸易战、金融去杠杆及减税降费等各种宏观因素的交织影响,财政增收难度进一步加大;财政刚性支出持续增加,财政收支矛盾更加突出;财政资金投向和扶持方式需进一步优化,资金使用绩效需进一步提高,政府债务管理需进一步规范等等。针对这些问题,财政部门将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二、2019年预算草案
(一)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2019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6.5%左右,其中,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7%。
2019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22150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6338万元,增长7.96%。
其中: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18400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0768万元,增长6.22%。支出预算安排情况具体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362万元;国防支出374万元;公共安全支出8222万元;教育支出39514万元;科学技术支出2472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04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42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774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06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0720万元;农林水支出11345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332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150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774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00万元;预备费300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316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1615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2019年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安排120000万元。比上年增长22.76%,其中,区级安排110000万元。
2019年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129032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29047万元,增长29.05%。
其中:区级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安排119032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9047万元,增长19.05%。支出预算安排情况具体为:城乡社区支出110000万元,主要用于安排南广场、金三角、和平村、东青村、PPP等项目改造支出;债务还本支出4477万元;债务付息支出4555万元。
(三)关于预算安排中几个问题的说明
1. 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184000万元,其中:区本级人员经费支出101975万元,占区级支出的55.42%;区本级专项经费支出34450万元,占区级支出的18.72%;街道支出39800万元,占区级支出的21.63%。
2. 依照《预算法》要求,按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63%安排区级预备费3000万元,用于突发事件处理及难以预见的支出。
3. 政府性基金预算较上年大幅增长主要是市调整了经营性用地土地出让金结算方式,将部分收支在区级反映。
三、完成2019年财政预算的主要措施
2019年,我们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紧紧围绕十九大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这个目标,加强管理,优化举措,充分发挥财政在高质量发展中的重要支柱作用。
1、培植优质税源,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继续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创新财政支持方式,加快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用足用好各项惠企政策。积极发挥财政政策在优化结构、推进科技创新、帮助企业攻坚克难等方面的导向作用,向上争取扶持政策和资金,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加快推进企业转型升级步伐。积极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及时兑现相关财税扶持政策,以财政资金扶持为切入点,加大对经济转型发展重点领域的支持力度,致力培养一批内生动力强、行业发展可持续的支柱企业,大力培育新兴产业,加强重点税源管理,加强部门协作,推进项目对接,促进我区在重大产业、重点项目上有新的突破,增强财政收入增收后劲,为我区经济发展注入源生动力,为财税增收培植优质税源。
2、加强财税征管,确保财政收入提质增效
一是强化税收分析。建设财税分析平台,全面高效地进行财政收入分析、税源监控、体制测算及收入预测,深入查找薄弱环节和征管漏洞,确保应收尽收。二是强化部门职能,加大征管力度。贯彻“依法征税”原则,狠抓征管基础工作,以收入质量的提升促进收入总量的增长,不断提高全区征管质量与效率。三是强化非税管理。加强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完善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系统,提高非税收入对财政的贡献度,努力做到非税收入及时、足额入库。
3、强化民生保障,提高人民群众幸福指数
聚焦富民增收,立足民生福祉,以促进社会和谐发展为目的,财政支出要以民生为导向,不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在保工资、保运转的基础上,重点保障民生支出,确保各项民生政策的全面落实,切实推进全区各项事业稳步发展。一是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实现教育投入合理增长,有效保障教育基本投入,积极筹措资金保障现代化学校建设和学校设施设备更新改造。二是推进城乡协调发展。对照“乡村振兴战略”总目标,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保障作用,支持特色田园乡村建设,落实好各项涉农惠农政策,提升农业现代化发展水平,提高农民收益。三是落实社会保障制度。继续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乡低保等制度实施,落实好社会保障财政资金,稳步提高居民基础养老金、城镇居民养老补贴等标准。四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共卫生投入力度,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完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增强医疗服务能力。五是改善生态居住环境。确保城市长效专项资金落实,优化城市长效综合管理资源配置;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建立完善生态环境保护的经济政策体系,不断提升环境质量。
4、深化财政改革,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一是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完善全口径政府预算管理体系,构建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部门预算和街道预算的编制,加强重点支出保障力度,严控“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严格预算执行,严格控制预算追加,进一步规范预算调整,加大存量资金盘活和统筹使用力度。继续深化预决算公开工作,实现财政预决算公开透明。二是推进政府会计制度改革。深入贯彻实施政府会计改革,组织开展宣传培训,确保全区各单位全面掌握《准则制度》各项规定,切实探讨解决新制度实施过程中的具体问题,总结推广好的经验,确保2019年政府会计制度在我区顺利实施。三是加强国资国企管理改革。实现国企年均利润、国企净资产双增长,形成符合天宁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国有资本布局和科学的国有资产监管体系,强化国有企业债务风险、投资风险、运营风险和廉政风险防范,促使国有企业活力、影响力、扩张力、抗风险能力显著提升。四是强化政府债务管理。切实履行政府债务还本付息责任,坚决不发生政府性债务兑付风险;积极申请新增债券,保障在建项目后续融资,同时加强对新增债券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严格落实《常州市天宁区地方债务化解方案》,通过预算安排、资产处置等方式,有效化解政府隐性债务;加强政府性债务数据统计监测,坚决遏制政府隐形债务增量。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财政工作任务艰巨。我们将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自觉接受区人大的依法监督和区政协的民主监督,主动适应新时代新要求,为实现天宁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有力的财政支撑!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