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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农机局《关于印发2018年全省秸秆机械化还田实施办法的通知》(苏农机科〔2018〕8号)和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全区秸秆机械化还田实施方案的通知》(常天政办〔2019〕17号)要求,经过政策告知、村级确认、乡镇汇总、第三方核查、联合抽查等程序,现将全区夏季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面积及补助资金进行区级公示。
公示时间:2019年8月22日—8月28日,如有异议向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反映。
联系电话:常州市天宁区农业农村局0519-69661021;常州市天宁区财政局0519-69660780
附件:2019年天宁区夏季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面积及补助资金区级公示
常州市天宁区农业农村局 常州市天宁区财政局
2019年8月22日
附件
2019年天宁区夏季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面积及补助资金区级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