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网站公告 > 内容
天宁区兰陵韩慧冰中医诊所因个人原因申请注销备案,根据《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之规定,我局于2019年2月14日同意该备案中医诊所的注销申请。从注销之日起原《天宁区兰陵韩慧冰中医诊所备案证》宣布无效。现将注销备案中医诊所基本信息公告如下:
一、诊所名称:天宁区兰陵韩慧冰中医诊所
二、诊所地址:天宁区九洲新世界花苑13-4号
三、主要负责人:韩慧冰
四、经营性质:营利性
五、所有制形式:私有
六、诊疗科目:中医科
七、备案时间:2018年4月18日
八、注销时间:2019年2月14日
常州市天宁区卫生健康局
2019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