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舜过山由于多年前开山采石形成高陡边坡,随着长期自然风化及近期雨雪等天气对山体的影响,崩塌滑坡地质灾害险情逐渐加剧,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面临威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对出现地质灾害前兆、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的区域和地段,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及时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予以公告,并在地质灾害危险区的边界设置明显警示标志。经区政府研究,由常州市国土资源局天宁分局委托专业资质单位对舜过山地质灾害危险区和影响区进行划定。根据专家论证会结果,决定将常州市亿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至绿佳环保设备有限公司一线以北至舜过山坡顶附近区域,划定为地质灾害危险区(面积6.2万平方米)和影响区(面积0.98万平方米),绿佳环保设备有限公司南部厂区在危险区和影响区内,常州市创干微波干燥设备有限公司南部厂区在影响区内(详见附图)。
为避免因地质灾害带来人员伤亡、造成重大社会危害后果,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政府将采取工程治理、搬迁避让等措施防治地质灾害,涉及相关企业和人员应依法配合,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严重后果自行承担。
特此通告。
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