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内容
开发区管委会、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各办局、公司:
现将《天宁区聚焦企业关切大力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0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天宁区聚焦企业关切大力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部署,全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营商环境建设的系列讲话精神,把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作为促进高质量发展、提高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举措,围绕投资环境、发展环境、法治环境有效破解企业发展“堵点”“痛点”,不断提高企业对营商环境的满意度,推动我区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
二、主要任务
(一)优化审批流程,改善投资环境
1.提升企业开办效率。深化“3个工作日完成企业开办”改革,全面实现名称核准与设立登记1.5个工作日办结,印章刻制(备案)、税务开户0.5个工作日办结。引入“整体政府”概念,按照“一窗受理、网上运行、并行办理、限时办结”的工作要求,推进全程电子化登记和“全链通”综合服务,实现“一点接入、一次认证、全网通行”,推进“一窗式”“一表制”服务模式。落实“证照分离”改革要求,破解“准入不准营”问题,精简涉企证照,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动“照后减证”,申请人办理企业设立或经营范围变更时,根据变更事项范围,开展相应简化手续办理工作。加强政银合作,构建政银合作平台,建立完善免费代办工商登记服务网点机制,将合作银行引入政务服务中心,引导更多企业选择“全程电子化”登记模式。(责任单位:人社局、行政审批局、公安分局、天宁税务局)
2.优化项目审批流程。根据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方案确定区级权限落实任务,实施房屋建筑、城市基础设施等工程建设项目“一份办事指南、一张申请表单、一套申报材料,完成多项审批”的联办模式,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压缩至80个工作日内。配合市级落实“一张规划图”评估、“一套监管单”踏勘、“一张数字图”审图、“一套电子单”验收、“一套标准”区域评。依据新划分的审批阶段,每个阶段实行“一家牵头、一窗受理、全程在线、办理审批、限时办结”的工作模式。重新整合服务大厅的专项窗口设置,提供综合服务,由一张表单整合申报材料,精准服务指导,有序开展项目审批。应用全流程数字化审批新模式,持续深化“50个工作日获得工业建设项目施工许可”改革,拓展工业类投资存量用地项目,加强与市对接,实现一般工业项目简化办、联合审、快速批。对占用、挖掘区管城市道路的审批业务,进行收件、审批、发证,一站式办理,材料收件齐全后,加快审批速度,承诺3个工作日内办结。(责任单位:住建局、行政审批局、区各有关单位)
3.放宽企业投资准入。贯彻实施《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19年版)》《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9年版)》,推进“非禁即入”普遍落实。规范有序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建设,加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PPP项目向民营资本的开放力度,向民营企业推介政府信用良好、项目收益稳定的优质项目,并在同等条件下对民营企业参与项目给予优先支持;做好PPP项目立项服务工作;主动履行在PPP项目全生命周期中的财政监督职能,对监督发现的问题及时、规范进行处置,有效防控财政风险,确保PPP模式持续高质量发展、项目高质量实施。(责任单位:发改局、财政局、住建局、行政审批局)
4.简化企业注销手续。拓展企业简易注销适用范围,压缩企业简易注销公告时间,简化企业注销登记程序和材料,强化部门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推进行政审批、市场监管、人社、税务等部门注销业务“信息共享、同步指引”,实现企业注销“一网”服务。(责任单位:人社局、行政审批局、天宁税务局)
5.提高审批服务水平。运用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推动审批等政务服务标准化、线上“一口”线下“一窗”集成融合,实现“全部事项网上办、简单事项自助办、一件事情套餐办、同一事项异地办、民生事项移动办”,不断简化服务流程,提升服务效能。逐步推进电子证照、社会信用、宏观经济等数据整合,为全区审批政务服务提供数据支持。(责任单位:大数据管理局、行政审批局、区各有关单位)
(二)强化特色服务,提升发展环境
6.提高企业融资服务。服务小微企业、“三农”和个体工商户对接“首贷融”产品。服务中小企业对接金融服务平台、实现银企信息互联互通,提升融资效率。成立天宁区投融资服务联盟,为企业解决融资难、融资贵和资本对接问题。实施民营企业融资会诊帮扶机制,“一企一策”提升融资帮扶精准度。积极对接市纾困基金,解决区上市公司资金流动性问题。(责任单位:地方金融监管局、区各有关单位)
7.创新用地服务保障。创新产业用地供应模式,鼓励建设四层及以上带电梯的高标准厂房,允许企业自建高标准厂房在不改变功能和土地用途的前提下,按幢、层等固定界限为基本单元分割登记、转让;对新增工业用地,推广实行弹性出让、先租后让的差别化供应方式;探索尝试工业项目“标准地”出让,建设项目“带方案”出让等制度。支持存量建设用地挖潜增效,鼓励对现有工业用地追加投资、转型改造,合理利用地上地下空间,对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的现有工业用地,通过厂房夹层、老厂改造、内部整理等途径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积率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支持企业自有低效用地再开发,在符合相关规划前提下,经市政府批准,利用现有房屋和土地,兴办文化创意、科技研发、健康养老、工业旅游、众创空间、生产性服务业、互联网+等新业态的,可实行继续按原用地和土地权利类型使用土地的过渡期政策,过渡期为5年,过渡期满后,按新用途办理用地手续。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内部审核时限缩短至5个工作日,征地补偿安置内部审核时限缩短至2个工作日。合理确定土地出让竞买保证金等履约监管资金收缴比例,适当下调工业用地出让竞买保证金,最低可按挂牌起始价的50%缴纳竞买保证金。(责任单位:财政局、住建局、城管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8.优化企业税务服务。大力实施国家普惠性减税和结构性减税相结合的各项政策,有效减轻制造业和小微企业税收负担。加大减税降费力度,进一步精简相关涉税资料,落实重点企业群体创业、小微企业优惠等政策。加快完善电子税务局建设,优化流程,推行网上办税和便利化办税,主要业务实现“一网通办”,不断提升企业满意度和遵从度。依托税收大数据,实现申报数据自动带入、“税收优惠精准导航”等服务,进一步缩短申报准备时间,提高申报效率;发挥金税三期税收管理系统大数据集成作用,提供纳税查询、节点提醒服务。针对企业需求,量身定做“预约服务”“延时服务”“上门服务”等一条龙全方位的个性化服务套餐,加强沟通,及时获取企业需求,实施精准辅导。(责任单位:天宁税务局)
9.完善企业用工服务。依托人社基层服务平台和常州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广泛开展就业服务进“社区、乡村、园区、校园”活动,积极举办各类人力资源招聘会,搭建起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与高校招聘联动的服务平台,形成政府、企业、高校、社区(村)、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五位一体”的用工需求信息互联互通模式,畅通高效、便捷、精准的企业用工服务“直通车”,开辟求职者与企业快速对接通道。大力推广职业技能培训“云服务平台”,深化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工作,鼓励企业与在常技工学校开展技能人才定向委托培训。定期举办“天宁杯”职业技能大赛和“天宁工匠”评选活动,激发在岗职工学技能、比技能、提技能、强本领的正能量,为企业提速发展、高质发展提供专业技能和智力支撑。加强与行业协会的联运,指导企业参加“常州职场诚信联盟”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培训,规范劳动用工管理行为,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责任单位:人社局)
10.落实企业降本减负。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关于企业降费减负的各项政策,及时执行各项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降费政策。积极稳妥地宣传贯彻落实好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和稳岗返还政策,做到应享尽享、应返全返。加强富民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宣传,推进落实富民创业担保贷款政策,降低创业成本。严格执行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对涉企保证金是否存在违规收取现象进行核查。综合运用贴息、风险补偿、信用保证基金、政银合作产品等方式,降低中小企业融资成本。全面贯彻中央、省、市关于降低企业用电成本的要求,配合市发改委将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类别电价下调10%。配合上级部门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实行收费目录清单制,加大“红顶中介”整治力度,探索建立“涉企收费举报绿色通道”制度,整治各类乱收费行为。(责任单位:发改局、工信局、财政局、人社局、市场监管局、地方金融监管局、天宁税务局)
11.提升企业服务便利度。以“企业服务进园区”为目标,建立园区企业服务中心,整合拓展“招商引资、重点项目、税收金融、市场监管、劳动保障、安全生产、政策法规、职工权益、党群服务”等内容,为企业提供“以商引商、项目代办、事项办理、业务培训、政策咨询、公共服务”等综合性服务,实现园区涉企服务的高度集成。(责任单位:行政审批局、开发区、镇、各街道、区各有关单位)
12.向上对接服务企业。全方位服务企业,及时沟通,了解企业办理过程中的需求与困难,主动对接上级职能部门,探索区级部门条线沟通机制,优化水电气接入等市级权限特色创新对接服务方式。提升办电便利,实施电力接入规划许可和掘路、占路、绿化许可等行政审批手续的并联审批和限时办结,对500米以内的电力接入工程以及任何长度的不破土工程,向主管部门报备后,免办规划许可和挖路许可。对接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做好不动产登记协调服务。积极宣传通关一体化改革等政策,做好跨境贸易向上协调服务工作。配合市财政积极推进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应用,促进政府采购交易全流程电子化操作;配合抓好政府采购监管系统的运行,使监管部门管理更加高效便捷;抓好采购人信用管理办法的贯彻落实,切实完善政府采购信用管理体系。(责任单位:发改局、财政局、住建局、城管局、商务局、行政审批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供电公司)
(三)完善监管方式,净化法制市场
13.严格保护知识产权。将知识产权保护纳入市场监督管理执法体系,运用好市级平台,帮助企业解决知识产权纠纷、维权及质押融资问题。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主导作用,不断优化有利于创新的法治环境,为促进公平竞争、建设创新型城市提供良好的营商环境。坚持平等保护,鼓励科技创新,维护公平健康的市场竞争秩序,依法为权利人提供司法救济,增强权利人对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获得感和安全感。依法加强对关键核心技术、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司法保护,积极应对数字经济、人工智能等新产业、新技术对著作权保护带来的新挑战。加大对知名品牌的保护力度,充分利用商标近似、商品类似、混淆可能性、不正当手段、恶意等裁量性因素,强化知名品牌保护,严厉打击不诚信的商标攀附、仿冒搭车行为,促进品牌的培育创新并形成品牌优势,增强市场主体的核心竞争力和发展原动力。依法认定不正当竞争行为和垄断行为,促进企业和行业的良性发展,维护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健康市场机制。(责任单位:法院、市场监管局)
14.健全完善司法保护。依法保护中小投资者,通过推行网上预约立案、强调审限管理等方式,进一步缩短立案时间,加快繁案审理节奏。建立超6个月未结案件每月到人、到案、到流程节点通报制度,有效压降超长期未结案件。通过裁判规则引导投资人设立科学、正常的公司治理模式,依法保护股东对公司的终极控制权,实现股东投资利益。妥善审理股东权利纠纷类案件,保护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权益。规范化解各类商业纠纷,重视诉前调解,完善诉调对接,实现案件审理“减负”。定期整理各类商业纠纷中一致性、突出性的法律问题,深入企业进行普法宣传,预防和减少纠纷发生。探索建立并完善网络场景下的司法规则和相关程序,建立电子送达平台,拓宽送达渠道,降低解决纠纷的成本。全面推行“庭审公开”及“裁判文书上网”制度,以公开促公正,切实做到“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构建安全有序治安秩序,为企业提供“清单化、一体化、规范化”安防服务,充分发挥“便企、利企、护企”职能作用,落实重大项目“一项目一清单”,全面掌握企业的要求诉求,落实安防体检、服务宣传措施。结合安防会战的要求,开展清单式安防体检,督促企事业单位整改隐患,提升防范水平,全力压降单位内部侵财性案件。(责任单位:法院、公安分局)
15.建立健全破产制度。总结破产审判经验,强化清算与破产审判庭工作职能,内控破产案件审限,制定破产案件简易审规程。总结关联企业实质合并审理成果,指导管理人自主进行淘宝网破产财产拍卖,实现繁简得当、精准高效的审判效果。完善府院联动工作机制,协调解决职工安置、资产处置、信用修复、风险防控等问题,对于暂时经营困难、但是适应市场需要、具有发展潜力和经营价值的企业,综合运用重整、和解等手段,帮助企业恢复生机、重返市场;对于资不抵债、丧失自我修复和发展能力的“僵尸企业”,依法有序退出市场;对于主要财产、账册、重要文件等灭失或者债务人下落不明的企业,及时通过破产简易审理程序终结破产程序。建立与破产管理人协会定期交流机制,发挥行业协会对破产管理人的指导监督作用。(责任单位:法院)
16.建立完善信用体系。加快政务诚信建设,建立全区统一的政府部门和在编人员信用信息系统以及“政府承诺+社会监督+失信问责”、政府失信机构治理等长效机制,确保政府失信事件整改到位。加快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监管机制,推广信用承诺制。
推动信用信息“逢办必查”,扩大信用审查和查询服务范围,规范“红黑名单”审核、确认、查询、公示、修复矫正及异议处理程序,以信用联合奖惩系统为牵引,推动联合奖惩机制的落实和应用。(责任单位:法院、纪委、组织部、发改局、司法局、财政局、公安分局)
17.创新探索市场监管。通过开展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建设,探索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新机制、新模式。深化“双随机、一公开”机制,到2019年底,完成双随机抽查全流程整合,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到2020年底,实现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深入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及时预防和纠正各类政策措施中涉及地方保护、指定交易、市场壁垒等问题。加快建设“互联网+监管”系统,推动监管信息全程可追溯和“一网共享”。建立健全综合监管部门和行业监管部门执法联动机制,深化郑陆镇综合执法改革工作,加大探索创新力度,完善工作机制,将镇域综合执法与网格化社会治理工作有机融合,无缝对接联合指挥平台,提高信息化监管水平。加强司法行政与郑陆综合执法联动,梳理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强化执法培训和执法监督,着力打造一支素质优良、廉洁高效的行政执法队伍。规范执法标准和执法程序,继续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开展行政执法主体确认和行政执法证件核发工作,加强对不当执法行为的执法监督。严格安全生产监管,做好源头管理工作,抓好建设项目“安全三同时”,开展安全生产宣贯与培训,建立健全责任体系。实行差别化环境执法机制,针对民营企业一般性、轻微环境问题,对首次发现的,口头进行教育并提出整改建议;对第二次发现的提出批评意见并发出书面整改通知,责令限期整改到位;对屡教屡犯、情节严重的环境违法行为,严肃进行立案处罚。(责任单位:大数据管理局、编办、司法局、应急管理局、行政审批局、市场监管局、天宁生态环境局、开发区、镇、各街道、区各有关单位)
三、保障措施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形成工作协调和推进落实机制,健立区级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梳理和分析我区营商环境中的突出问题,找准政策落实的薄弱环节,因地制宜提出切实可行的操作办法。
二是有序开展工作。开发区、镇、各街道及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意义,对照任务分工(见附件)将各项举措落到实处。要及时研究、回应并解决市场主体关心的重点难点问题,探索创新改革模式。要全面清理与优化营商环境要求不一致的政策文件,精准推送优惠政策信息,提高政策可及性。
三是严格督查考核。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通过督查、评估、通报等多种方式,大力推动和督促各项任务落实。对照省、市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定期开展营商环境督查考评,对发现的问题以及薄弱环节及时进行整改,确保在考核评价中取得较好位次,促进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四是营造良好氛围。通过开辟宣传专栏、举办政策宣讲、进行专题培训等形式,集中宣传我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政策文件、工作举措和实际成效。加强对优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的梳理汇集和宣传,及时总结、复制推广先进经验和做法。
附件:天宁区聚焦企业关切大力优化营商环境任务分工表
附件
天宁区聚焦企业关切大力优化营商环境任务分工表
主要任务
区级任务分工
牵头单位
配合单位
一、优化审批流程,改善投资环境
(一)
提升企业开办效率
1.深化“3个工作日完成企业开办”改革,全面实现名称核准与设立登记1.5个工作日办结,印章刻制(备案)、税务开户0.5个工作日办结。
行政审批局
公安分局
天宁税务局
2.引入“整体政府”概念,按照“一窗受理、网上运行、并行办理、限时办结”的工作要求,推进全程电子化登记和“全链通”综合服务,实现“一点接入、一次认证、全网通行”。推进“一窗式”“一表制”服务模式。
区各有关单位
3. 落实“证照分离”改革要求,破解“准入不准营”问题,精简涉企证照,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动“照后减证”,申请人办理企业设立或经营范围变更时,根据变更事项范围,开展相应简化手续办理工作。
4. 加强政银合作,构建政银合作平台,建立完善免费代办工商登记服务网点机制,将合作银行引入政务服务中心,引导更多企业选择“全程电子化”登记模式。
(二)
优化项目审批流程
5. 根据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方案确定区级权限落实任务,实施房屋建筑、城市基础设施等工程建设项目“一份办事指南、一张申请表单、一套申报材料,完成多项审批”的联办模式,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压缩至80个工作日内。
住建局
6. 配合市级落实“一张规划图”评估、“一套监管单”踏勘、“一张数字图”审图、“一套电子单”验收、“一套标准”区域评。
7.依据新划分的审批阶段,每个阶段实行“一家牵头、一窗受理、全程在线、办理审批、限时办结”的工作模式。
8. 重新整合服务大厅的专项窗口设置,提供综合服务,由一张表单整合申报材料,精准服务指导,有序开展项目审批。
9. 应用全流程数字化审批新模式,持续深化“50个工作日获得工业建设项目施工许可”改革,拓展工业类投资存量用地项目,加强与市对接,实现一般工业项目简化办、联合审、快速批。
10. 对占用、挖掘区管城市道路的审批业务,进行收件、审批、发证,一站式办理,材料收件齐全后,加快审批速度,承诺3个工作日内办结。
(三)
放宽企业投资准入
11.贯彻实施《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19年版)》《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9年版)》,推进“非禁即入”普遍落实。
发改局
商务局
12.规范有序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建设,加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PPP项目向民营资本的开放力度,向民营企业推介政府信用良好、项目收益稳定的优质项目,并在同等条件下对民营企业参与项目给予优先支持;做好PPP项目立项服务工作;主动履行在PPP项目全生命周期中的财政监督职能,对监督发现的问题及时、规范进行处置,有效防控财政风险,确保PPP模式持续高质量发展、项目高质量实施。
财政局
(四)
简化企业注销手续
13.拓展企业简易注销适用范围,压缩企业简易注销公告时间,简化企业注销登记程序和材料,强化部门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推进行政审批、市场监管、人社、税务等部门注销业务“信息共享、同步指引”,实现企业注销“一网”服务。
人社局
(五)
提高审批服务水平
14. 运用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推动审批等政务服务标准化、线上“一口”线下“一窗”集成融合,实现“全部事项网上办、简单事项自助办、一件事情套餐办、同一事项异地办、民生事项移动办”,不断简化服务流程,提升服务效能。
15. 逐步推进电子证照、社会信用、宏观经济等数据整合,为全区审批政务服务提供数据支持。
大数据
管理局
二、强化特色服务,提升发展环境
(六)
提高企业融资服务
16.服务小微企业、“三农”和个体工商户对接“首贷融”产品。
地方金融
监管局
17.服务中小企业对接金融服务平台、实现银企信息互联互通,提升融资效率。
18. 成立天宁区投融资服务联盟,为企业解决融资难、融资贵和资本对接问题。
19. 实施民营企业融资会诊帮扶机制,“一企一策”提升融资帮扶精准度。
20. 积极对接市纾困基金,解决区上市公司资金流动性问题。
(七)
创新用地服务保障
21.创新产业用地供应模式,鼓励建设四层及以上带电梯的高标准厂房,允许企业自建高标准厂房在不改变功能和土地用途的前提下,按幢、层等固定界限为基本单元分割登记、转让;对新增工业用地,推广实行弹性出让、先租后让的差别化供应方式;探索尝试工业项目“标准地”出让,建设项目“带方案”出让等制度。
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22.支持存量建设用地挖潜增效,鼓励对现有工业用地追加投资、转型改造,合理利用地上地下空间,对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的现有工业用地,通过厂房夹层、老厂改造、内部整理等途径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积率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
城管局
23. 支持企业自有低效用地再开发,在符合相关规划前提下,经市政府批准,利用现有房屋和土地,兴办文化创意、科技研发、健康养老、工业旅游、众创空间、生产性服务业、互联网+等新业态的,可实行继续按原用地和土地权利类型使用土地的过渡期政策,过渡期为5年,过渡期满后,按新用途办理用地手续。
24. 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内部审核时限缩短至5个工作日,征地补偿安置内部审核时限缩短至2个工作日。
25. 合理确定土地出让竞买保证金等履约监管资金收缴比例,适当下调工业用地出让竞买保证金,最低可按挂牌起始价的50%缴纳竞买保证金。
(八)
优化企业税务服务
26.大力实施国家普惠性减税和结构性减税相结合的各项政策,有效减轻制造业和小微企业税收负担。加大减税降费力度,进一步精简相关涉税资料,落实重点企业群体创业、小微企业优惠等政策。
27.加快完善电子税务局建设,优化流程,推行网上办税和便利化办税,主要业务实现“一网通办”,不断提升企业满意度和遵从度。
28. 依托税收大数据,实现申报数据自动带入、“税收优惠精准导航”等服务,进一步缩短申报准备时间,提高申报效率;发挥金税三期税收管理系统大数据集成作用,提供纳税查询、节点提醒服务。
29. 针对企业需求,量身定做“预约服务”“延时服务”“上门服务”等一条龙全方位的个性化服务套餐,加强沟通,及时获取企业需求,实施精准辅导。
(九)
完善企业用工服务
30. 依托人社基层服务平台和常州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广泛开展就业服务进“社区、乡村、园区、校园”活动,积极举办各类人力资源招聘会,搭建起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与高校招聘联动的服务平台,形成政府、企业、高校、社区(村)、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五位一体”的用工需求信息互联互通模式,畅通高效、便捷、精准的企业用工服务“直通车”,开辟求职者与企业快速对接通道。
31.大力推广职业技能培训“云服务平台”,深化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工作,鼓励企业与在常技工学校开展技能人才定向委托培训。
32. 定期举办“天宁杯”职业技能大赛和“天宁工匠”评选活动,激发在岗职工学技能、比技能、提技能、强本领的正能量,为企业提速发展、高质发展提供专业技能和智力支撑。
33. 加强与行业协会的联运,指导企业参加“常州职场诚信联盟”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培训,规范劳动用工管理行为,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十)
落实企业降本减负
34.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关于企业降费减负的各项政策,及时执行各项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降费政策。
市场监管局
35.积极稳妥地宣传贯彻落实好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和稳岗返还政策,做到应享尽享、应返全返。
36. 加强富民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宣传,推进落实富民创业担保贷款政策,降低创业成本。
37. 严格执行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对涉企保证金是否存在违规收取现象进行核查。
工信局
区各有关部门
38. 综合运用贴息、风险补偿、信用保证基金、政银合作产品等方式,降低中小企业融资成本。
地方金融监管局
39. 全面贯彻中央、省、市关于降低企业用电成本的要求,配合市发改委将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类别电价下调10%。
40. 配合上级部门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实行收费目录清单制,加大“红顶中介”整治力度,探索建立“涉企收费举报绿色通道”制度,整治各类乱收费行为。
(十一)提升企业服务便利度
41. 以“企业服务进园区”为目标,建立园区企业服务中心,整合拓展“招商引资、重点项目、税收金融、市场监管、劳动保障、安全生产、政策法规、职工权益、党群服务”等内容,为企业提供“以商引商、项目代办、事项办理、业务培训、政策咨询、公共服务”等综合性服务,实现园区涉企服务的高度集成。
开发区、镇、各街道
(十二)向上对接服务企业
42.全方位服务企业,及时沟通,了解企业办理过程中的需求与困难,主动对接上级职能部门,探索区级部门条线沟通机制,优化水电气接入等市级权限特色创新对接服务方式。
43.提升办电便利,实施电力接入规划许可和掘路、占路、绿化许可等行政审批手续的并联审批和限时办结,对500米以内的电力接入工程以及任何长度的不破土工程,向主管部门报备后,免办规划许可和挖路许可。
供电公司
44.对接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做好不动产登记协调服务。
45. 积极宣传通关一体化改革等政策,做好跨境贸易向上协调服务工作。
46. 配合市财政积极推进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应用,促进政府采购交易全流程电子化操作;配合抓好政府采购监管系统的运行,使监管部门管理更加高效便捷;抓好采购人信用管理办法的贯彻落实,切实完善政府采购信用管理体系。
三、完善监管方式,净化法制市场
(十三)严格保护知识产权
47.将知识产权保护纳入市场监督管理执法体系,运用好市级平台,帮助企业解决知识产权纠纷、维权及质押融资问题。
48.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主导作用,不断优化有利于创新的法治环境,为促进公平竞争、建设创新型城市提供良好的营商环境。
法院
49. 坚持平等保护,鼓励科技创新,维护公平健康的市场竞争秩序,依法为权利人提供司法救济,增强权利人对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获得感和安全感。
50. 依法加强对关键核心技术、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司法保护,积极应对数字经济、人工智能等新产业、新技术对著作权保护带来的新挑战。
51. 加大对知名品牌的保护力度,充分利用商标近似、商品类似、混淆可能性、不正当手段、恶意等裁量性因素,强化知名品牌保护,严厉打击不诚信的商标攀附、仿冒搭车行为,促进品牌的培育创新并形成品牌优势,增强市场主体的核心竞争力和发展原动力。
52. 依法认定不正当竞争行为和垄断行为,促进企业和行业的良性发展,维护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健康市场机制。
(十四)健全完善司法保护
53.依法保护中小投资者,通过推行网上预约立案、强调审限管理等方式,进一步缩短立案时间,加快繁案审理节奏。
54.建立超6个月未结案件每月到人、到案、到流程节点通报制度,有效压降超长期未结案件。
55. 通过裁判规则引导投资人设立科学、正常的公司治理模式,依法保护股东对公司的终极控制权,实现股东投资利益。妥善审理股东权利纠纷类案件,保护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权益。
56. 规范化解各类商业纠纷,重视诉前调解,完善诉调对接,实现案件审理“减负”。
57.定期整理各类商业纠纷中一致性、突出性的法律问题,深入企业进行普法宣传,预防和减少纠纷发生。
58.探索建立并完善网络场景下的司法规则和相关程序,建立电子送达平台,拓宽送达渠道,降低解决纠纷的成本。
59. 全面推行“庭审公开”及“裁判文书上网”制度,以公开促公正,切实做到“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
60. 构建安全有序治安秩序,为企业提供“清单化、一体化、规范化”安防服务,充分发挥“便企、利企、护企”职能作用,落实重大项目“一项目一清单”,全面掌握企业的要求诉求,落实安防体检、服务宣传措施。结合安防会战的要求,开展清单式安防体检,督促企事业单位整改隐患,提升防范水平,全力压降单位内部侵财性案件。
(十五)建立健全破产制度
61.总结破产审判经验,强化清算与破产审判庭工作职能,内控破产案件审限,制定破产案件简易审规程。
62.总结关联企业实质合并审理成果,指导管理人自主进行淘宝网破产财产拍卖,实现繁简得当、精准高效的审判效果。
63. 完善府院联动工作机制,协调解决职工安置、资产处置、信用修复、风险防控等问题,对于暂时经营困难、但是适应市场需要、具有发展潜力和经营价值的企业,综合运用重整、和解等手段,帮助企业恢复生机、重返市场;对于资不抵债、丧失自我修复和发展能力的“僵尸企业”,依法有序退出市场;对于主要财产、账册、重要文件等灭失或者债务人下落不明的企业,及时通过破产简易审理程序终结破产程序。
64. 建立与破产管理人协会定期交流机制,发挥行业协会对破产管理人的指导监督作用。
(十六)建立完善信用体系
65.加快政务诚信建设,建立全区统一的政府部门和在编人员信用信息系统以及“政府承诺+社会监督+失信问责”、政府失信机构治理等长效机制,确保政府失信事件整改到位。
纪委
组织部
66.加快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监管机制,推广信用承诺制。
67. 推动信用信息“逢办必查”,扩大信用审查和查询服务范围,规范“红黑名单”审核、确认、查询、公示、修复矫正及异议处理程序,以信用联合奖惩系统为牵引,推动联合奖惩机制的落实和应用。
(十七)创新探索市场监管
68.通过开展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建设,探索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新机制、新模式。
69.深化“双随机、一公开”机制,到2019年底,完成双随机抽查全流程整合,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到2020年底,实现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
司法局
70. 深入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及时预防和纠正各类政策措施中涉及地方保护、指定交易、市场壁垒等问题。
71. 加快建设“互联网+监管”系统,推动监管信息全程可追溯和“一网共享”。
大数据管理局
72.建立健全综合监管部门和行业监管部门执法联动机制,深化郑陆镇综合执法改革工作,加大探索创新力度,完善工作机制,将镇域综合执法与网格化社会治理工作有机融合,无缝对接联合指挥平台,提高信息化监管水平。加强司法行政与郑陆综合执法联动,梳理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强化执法培训和执法监督,着力打造一支素质优良、廉洁高效的行政执法队伍。
编办
郑陆镇
73.规范执法标准和执法程序,继续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开展行政执法主体确认和行政执法证件核发工作,加强对不当执法行为的执法监督。
74. 严格安全生产监管,做好源头管理工作,抓好建设项目“安全三同时”,开展安全生产宣贯与培训,建立健全责任体系。
应急管理局
75. 实行差别化环境执法机制,针对民营企业一般性、轻微环境问题,对首次发现的,口头进行教育并提出整改建议;对第二次发现的提出批评意见并发出书面整改通知,责令限期整改到位;对屡教屡犯、情节严重的环境违法行为,严肃进行立案处罚。
天宁生态
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