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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30日,天宁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二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沈月芬,党组书记、副主任蔡旭,副主任陈晓萍、陆东明、黄新江出席会议。副区长管黎芳、区人民法院院长王留洪、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周常春等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天宁区贯彻实施<体育法>及文体惠民工程建设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自《体育法》颁布实施以来,天宁区政府及其职能部门高度重视该法律在天宁的贯彻实施,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原则,积极创新工作思路、完善实施办法,全区社区体育、学校体育、竞技体育取得了实质性进展,保障了区域体育事业的稳步发展。会议建议,在今后的工作中,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广泛宣传正确引领,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要科学规划加大投入,建设充足的体育健身场所;要培养引进双管齐下,为体育事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区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今年天宁区建议办理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代表的综合“满意度”达100%。针对建议办理工作中亟待解决的问题,会议建议,要完善建议办理工作制度、加强对办理措施的落实、强化代表对办理工作的参与,不断提升建议办理水平。 此外,会议还听取和审议了《关于常州市天宁区2017年度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了《天宁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议事规则》,并听取了部分市人大代表述职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