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常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五级人大代表“听百案、议百事、评百员”活动实施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我区人大常委会制定了2018年“听百案、议百事、评百员”活动实施方案,成立协调小组,活动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和内务司法工委,协同公检法司及镇、街道和区其他相关部门,全力推进“三百”活动。
2018年9月3日,常州市监察委挂牌后第一案“黄飞鹤涉嫌受贿”一案在天宁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区人大常委会领导及部分人大代表旁听该案庭审。
截止9月20日,区人大常委会共组织人大代表旁听案件9件,主要为院、庭长承办的各类疑难复杂案件。庭审结束后区人大组织代表对案件庭审进行了讨论,并针对法官、检察官、律师的庭审程序、庭审能力、庭审纪律、工作人员礼仪和形象等方面进行了评议。(区人大法制和内务司法工委 苍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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