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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3月13号,江苏某物业有限公司一行三人,急匆匆赶到天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询问工作人员:公司没有违法经营,去年刚刚转让接手,尚未开展任何经营活动,为何把公司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影响到了公司的投标。原来该公司为这次投标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准备了大半个月,投标时却被招投标办公室告之“经查询,江苏某物业有限公司已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现我招投标办对贵公司取消投标资格!”。该公司员工随即对该情况进行了查询,原来是该公司2016年度未按规定年报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公司负责人感叹道:“那是公司2016年变更法人、股东后,没有衔接好,忘记申报年报了,遇到第一笔招标大生意,事前也做了充分准备,也有实力中标,没想到因信用公示出了问题,而失去了投标资格,后悔!今后一定要珍惜好、维护好企业信用。”
天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再次提醒广大企业和个体经营户珍惜信用记录,于每年1月1日-6月30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申报年报,逾期不报,企业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个体经营户将被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