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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常州市天宁区一名社区矫正人员郭某主动向民警提供破案线索,并协助民警成功破获一个隐藏在某调剂商店内的销赃窝点。郭某自参加矫正后,集中学习从未落下,并积极主动汇报思想动态,以正确的态度面对生活,她曾对村委矫正负责人说:“我要把错误改正了,让自己成为一个能回报社会、回报家庭,有意义的人!”
天宁区司法局社区矫正管理工作立足“管好人、育其心”的工作思路,除了在行为上进行监管,更重视对其内心加强感化与教育,由内而外,发挥矫正人员的主观能动性,最终以达到让其自己醒悟、自愿配合、自觉改造、自然回归的目标。
一是制度立规,下功夫“管好人”。根据社区矫正工作实施细则的要求,进一步细化对于社区服刑人员的日常考核制定,并且合理利用,给与社区矫正对象表扬、惩戒等措施;针对阶段性教育的情况,完善集中学习制度和社区服务制度,保证矫正效果;开展社区服刑人员自评和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考评制度,不断改进、完善社区矫正工作方法;建立联动机制,每季度召开联席会议,研究会商季度工作,制定下季度工作计划,解决难点问题;充分利用好社区服刑人员监管系统,提高监督管理水平,防止脱管漏管。
二是教育立情,全方位“育其心”。充分利用心理矫治的经验,完善社区矫正心理矫治机制,继续培养社区矫正心理咨询专业人才,进一步深入开展“三师督导”帮扶矫正,精选优秀心理和全科医师、教师、律师建立“三师”志愿者人才库,聘请优秀志愿者任社区矫正小组成员,与青少年社区服刑人员、重点社区服刑人员等进行结对帮教,开展心理咨询、教育改造、安置帮扶,同时推行激励机制,对参与工作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奖励及适当补贴,激发志愿者积极性。强化帮教,研究分析管控对象的特点,组织参与各类技能培训、创业培训班,提高他们就业、创业本领,针对各类社区服刑人员的特点,开展多种形式的有针对性的集体帮教、个别帮教活动,促进服刑人员健康回归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