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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8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召开,会议审议和通过了国家一系列改革方案,其中《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意见》也顺利审议通过,天宁区司法局迅速贯彻落实国家深改委精神,并就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落实“四个到位”。
一是队伍配强到位。发展、培养好区、街道、社区三级调解员队伍,并不断充实、调整调解员队伍,以严格的准入条件,采取民主推荐、公开选聘等方法,将有较强调解能力、丰富法律知识和广泛群众基础的优秀人才吸收到调解队伍中来,高标准选配人民调解员,确保将有文化、有知识、有能力、热心公益事业、品行良好、办事公道的人充实到人民调解员队伍,鼓励司法行政领域社会组织参与到人民调解工作中来,发展一批公益志愿调解员队伍,作为专职调解队伍的有效补充。
二是业务提升到位。结合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合格、熟悉业务、热心公益、公道正派、秉持中立的人民调解员队伍的要求,进一步加强调解员队伍整体素质提升,组织开展人民调解员岗前、在职培训,组织学习《宪法》、《人民调解法》以及贴近群众生活的相关法律法规,提升理论水平,依法公正从事调解工作。邀请专家学者、优秀工作者解读法律法规以及介绍先进工作经验和调解技巧,鼓励青年、专职人民调解员积极参加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心理咨询师等职业考试,提升业务素养。鼓励调解员参加“天宁好人”、“最美法律服务人”、“优秀人民调解员”等评选,树立调解员正确的道德观和价值观。
三是工作落实到位。围绕年度工作规划、重点工作强化三级调委会建设,稳步发展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推进在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人民调解室开展“调解前置”试点工作,建立天宁区家事审判调解中心,联合公安系统探索开展“交警+法院+司法+保险公司”四位一体调解模式,推行“调解第六人”做法,广泛吸纳群众、律师、社会组织参与调解工作,完善、提升天宁区多元矛盾调解格局。配合区政府政务改革创新,做好多元共治“全要素网格”治理改革试点工作,创新思路,推广和谐促进会、社区管家、前置维权工作站等调解组织的基层自治优秀做法。
四是考评机制到位。根据《江苏省专职人民调解员管理办法(试行)》、《家事调解员工作规则(试行)》、《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等多项制度的要求,对人民调解员队伍开展规范、科学的考核,以考核结果为年终奖惩的重要依据,对于不合格的人民调解员,及时调整,以制度管人,以制度激励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