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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旭辉、岳卫金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区居民小区物业管理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区物业管理工作概况
我市物业管理行政管理体制逐步实现权力下放、重心下移、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我区也加强了街道(镇)物业管理工作的力量,目前我区郑陆镇及6个街道均设立了物业管理科,建立了物业应急管理机制、长效管理机制,能够及时处理重大物业矛盾纠纷。同时,各社区有兼职物管员,负责社区内物业管理关系的协调、指导和监督。
二、主要措施
(一)多措并举,强化物业服务企业事前事中事后监管。
1、建立更换物业招投标机制。针对业委会选聘企业权力过大,容易引发利益纠葛、放大小区矛盾,我区将积极对接市物业管理协会,探索建立业主大会、物管会更换物业服务企业引入第三方平台建立招投标机制,严格审核企业准入招投标资格,防止暗箱操作,规范物业行业招投标市场。
2、建立项目经理的考核制度。2017年5月,区房管局在全市率先制定了《常州市天宁区物业管理项目经理考核实施意见》,对物业管理工作中的“关键人物”项目经理实行了计分制动态考核。由区房管局、街道(镇)、社区三级部门实行动态巡查、循环检查、层层上报,从而达到对物业管理项目经理进行奖优惩劣、严格把关的工作目标。同时,考核结果和项目经理所在的物业服务企业红黑榜,项目招投标、项目评优等工作直接挂钩,尤其是针对考核分值低、履职不到位的项目经理,采取约谈警示、限制上岗等措施,进一步提高准入门槛和管理品质,为住宅小区的综合治理工作把好“监督”关。
3、开展“双随机”检查。将加大物业管理住宅小区“双随机”检查力度,建立“双随机”日常检查制度,三年内按计划对全区物业管理小区实施“双随机”检查,重点检查物业服务企业不完全履约、降低服务标准、账目不清、公共设施收益和分配不公开,违法侵害业主权益等不良行为。
4、开展多层次住宅小区专项活动。依托市文明办、市公安局、市房管局等多部门联合组织开展的住宅小区专项整治活动。我区由区房管局牵头,联合各部门集中开展住宅小区物业管理专项整治活动,去年组织开展了住宅小区楼道专项治理活动,今年将配合市文明办等多部门组织开展的“诚信物业、和美家园”主题活动,内容包括文明楼道行动、美化环境行动、透明物业行动和诚信激励行动。通过专项活动的开展,加强了小区物业管理事中事后监管,从而达到减少小区各类不文明现象。
(二)多元投入,落实老小区改造经费。
1、引导居民主动缴费。通过加强宣传教育,帮助老小区的居民树立起“花钱买服务”的理念,逐步提高小区物管费的收缴率。
2、充分利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引导居民通过申请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来对外墙公共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等进行维修。
3、加大政府扶持力度。市政府按照老小区的实际情况,投入了部分城市长效管理扶持经费,用于加大对老旧小区日常管理工作,区政府将加强扶持资金的监管,确保专款专用、及时拨付,落实扶持资金使用到位。
(三)加强宣传,提高公众责任意识,营造和谐物管氛围。
1、开展多方位宣传。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类媒体开展物业管理宣传工作,解读物业管理政策,分析典型案例,客观公正地宣传报道物业管理工作。
2、加强物业企业网络舆情应对管理。通过对化龙巷网站不完全统计梳理,涉及物业管理方面的网络发帖,多为负面,且绝大多数企业从未回应。区房管局将建立小区业主诉求的响应、落实和反馈机制,督促企业积极应对网络舆情。
3、积极开展“物业管理进小区”主题宣传培训活动。通过加强宣传工作,进一步理顺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之间的关系,引导业主增强契约意识和消费意识,使社会各界了解、理解进而支持物业管理,为行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四)多管齐下,打造住宅小区综合治理新亮点。
为进一步提升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综合治理水平,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基层物业管理矛盾纠纷。我区出台了《天宁区住宅小区物业综合治理工作方案》,探索形成了三大治理举措。一是强化监督考核,加强对业委会的指导和监督,探索成立物业管理委员会,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管,定期开展物业服务执法检查,并且根据区委组织部最新制定的社区建设考核办法,及时督促社区党组织加强对小区业委会和物业工作的指导和监督;二是实施三方共治,通过推进部门依法监管、落实法院依法办案、引导业主依法维权等工作,实现物业纠纷化解的多元共治;三是搭建调解平台,建立区级、街道、社区三级物业纠纷调解组织网络,实行逐级调解,并且探索建立物业纠纷调解专家库,为纠纷调处提供法律、政策和专业支持。
常州市天宁区房产管理局
2018年5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 送: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协提案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