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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4月27日)
根据《常州市市区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市政府关于加快实现市区住房保障应保尽保的实施意见》、《常州市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和《关于常州市市区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的通知》的规定,经过本人申请、各街道调查核实,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十日内向常州市住房保障中心反映(地址:晋陵中路607号1号楼209,电话:86720018)。
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名单
序号
受理点
申请人
性别
户口所在地址
工 作 单 位
人均月收入(元)
人均住房面积(平方米)
申请意向
1
天宁区
张莉
女
红梅东村35-203
苏州易买得超市有限公司常州吾悦广场店
低于3600
无房
实物配租
2
刘青
丽华三村13幢201室
打零工
3
钱建武
男
红梅西村50-101
无业
4
谈燕
浦南新村26-丁-101
5
浦仲毅
浦家村59号
6
钱红伟
杨家村30号
常州瑞和泰食品有限公司
租金补贴
7
罗俊
关河东路138号
退休
8
高兰芳
北直街42幢丙单元101室
9
袁玉梅
劳动新村南34-丙-104
10
冷兰珍
富强新村14幢104室
11
王建伟
东印宿舍1-1幢乙单元602室
12
赵国良
北环新村68-甲-301
13
谢玉芳
浦南南村4-丁-201
14
姚红
浦北公寓1-丙-202
低收入家庭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名单
陈建平
劳动新村南32-丙-403
低保
低于1920
戴留秀
北环南村15-丁-201
陈国庆
前林庄39号
常州市天宁区低收入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转实物配租申请家庭情况公示
根据《常州市市区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市政府关于加快实现市区住房保障应保尽保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常州市市区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的通知》的规定,经过本人申请、常州市住房保障中心审核,拟将下列低保(特困)无房租金补贴家庭调整为低收入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现予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之日起十日内向常州市住房保障中心反映(地址:晋陵中路607号1号楼209,电话:86720018)。
户籍地址
工作单位
收入状况
周艳丽
丽宝第花苑15-丙-402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