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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红军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对类似清凉一村等老小区外墙剥落维修,建立居民筹资+政府补贴机制”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常发改〔2018〕33号《市发改委等五部门关于下达2018年常州市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计划的通知》,老旧小区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程已纳入今年的工作目标。为此我区拟定了“天宁区老旧小区房屋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方案”,以“业主主体、政府引导、资金众筹”为原则,形成以业主为主体,各责任部门组织引导的工作格局。每个整治项目按照“政府财政奖励+居民自筹资金”的方式按比例众筹整治资金,各街道可因地制宜制定相应奖励计划和激励措施。“居民自筹资金”即政府奖励以外剩余资金由居民自主筹集,也可提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用于整治。项目完成后,政府按不低于工程量审计总额的50%拨付政府奖励。以“成熟一批、整治一批”为原则,对条件成熟的项目先行整治,从而带动更多的居民主动参与,共同解决老旧房屋安全隐患问题。原则上位于天宁区老城区(即茶山、红梅、天宁、兰陵街道)且1998年12月31日以前全部建成并交付使用的小区房屋,公共部位发生危及房屋及人身安全情形的,可以组织居民协商开展专项整治。目前,茶山、红梅、天宁、兰陵街道已将首批需要整治的工程项目、资金预算上报我局,由我局汇总后申请项目立项,待项目获取立项审批,各街道即可根据我区整治方案的要求推进整治工作,尽量争取该工程今年底完工。
常州市天宁区房产管理局
2018年4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 送:区政府办公室、区人大人事代表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