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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规范兰陵街道村级集体资金管理,规范兰陵街道固定资产管理,加强兰陵街道公有资金投资零星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工作,兰陵街道于2018年4月27日召开街道村级资金、固定资产、公有资金投资零星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解读培训会议。
兰陵街道办事处主任陈一锋、党工委副书记王松涛、纪委书记闫朝磊、常州市蔬菜种子站副站长仇晓敏,相关部门负责人与经办人(财政分局、党政办、综治办、社会事业科、城管科、建设与动迁科、资产管理科、物管科、水利科)以及各村委(含浦前社区)书记、主任、经联社副经理、财务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议详细解读了《兰陵街道公有资金投资零星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兰陵街道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和《兰陵街道村级集体资金管理的意见》的具体要求。通过进一步健全规章制度、完善体制机制、明确工作要求的方式,规范和明确了日常工作中“能不能做”、“该如何做”的问题。会议强调,相关部门负责人与经办人要对照文件逐条认真研读,务必全面熟悉文件内容,吃透文件精神。
会上,陈一锋强调指出,在严格落实管理办法时,一要做到刚性规定不能碰;二要做到原先不规范环节逐步整改;三要做到层层把关,提高风险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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