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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负责区委重要工作部署贯彻落实的督促检查,区委日常文书的处理,区委工作指示、区委领导同志批示的传达和催办落实,区委各种会议事务工作和区委领导同志参加重要活动的组织安排。
(二)围绕区委的工作部署,收集信息,反映动态。
(三)承担区委文件、文稿的起草、修改和校核工作。
(四)根据区委的部署,围绕区委中心工作,组织开展有关调查研究,为区委决策搞好服务。
(五)负责全区保密工作的宣传、指导、监督管理。
(六)管理区委办公室机关的行政事务、财务经费和其他事务工作。
(七)负责上级领导同志、兄弟县区、单位来区的接待服务工作和其他重要接待任务的协调工作。
(八)负责区委办公室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管理和党建工作。
(九)负责全区党史工作资料的收集、整理和管理。
(十)负责管理区台办、区信访局、区委机要局、区委保密办、区档案局(馆)。
(十一)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1.根据部门职责分工,本部门内设机构包括:督查室、秘书科、综合科、信息调研科、法规科、改革协调科、接待办。
本部门无下属单位。
2.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纳入天宁区委办2017年部门汇总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1家,具体包括:天宁区委办本级。
三、2017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是强化统筹协调,着力提升运行服务能力。坚持把完善制度、创新机制、强化管理作为推进办公室工作规范化建设的有效手段,不断提升办公室统揽全局、综合协调的能力。综合协调高效有序。工作中,始终坚持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搞好区四套班子领导之间的衔接协调,切实加强与市委办沟通对接及各板块、各部门之间的联系交流,及时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传达区委决策部署,反映基层意见和建议。督查督办措施到位。坚持围绕重点工作抓督查、围绕重大项目抓督查、围绕重要部署抓督查,深入推进“往上督”与“往下督”两头延伸、联合组织和监察部门向联动督查借力等督查机制,确保了区委决策部署和领导交办事项落到实处。2017年,区委督查室累计编发各类通报、专报16期,协调解决企业各类困难问题50余件。机要保密安全畅通。积极推进机要工作标准化建设,不断提升机要硬件设施水平,切实履行机要工作保安全、保畅通的政治使命;广泛开展保密大检查,持续加大保密宣传教育力度,全区干部保密意识显著增强。
二是紧扣中心工作,着力提升参谋辅政能力。坚持在谋大局、抓大事上下功夫,不断提高为区委谋划全局的能力和水平。以文辅政精准到位。把精品意识贯穿到每篇文稿的起草中,在求新、求深、求实、求精上下功夫,进一步增强文稿的政策性、指导性和针对性,高质量完成区委文件、领导讲话、汇报等各类文字材料150余篇。认真组织起草《区委十届三次会议报告》《区委十届四次会议报告》,把天宁的发展目标放到新时代的大背景下审视把握,提出要聚焦聚力“六个最”,种好天宁幸福树。信息工作再上台阶。充分利用信息网络的资源优势,积极向上报送区委、区政府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具有创新性、前瞻性、可借鉴的亮点工作。2017年共上报省市党委信息200余条,其中,《以协同创新思维探路产城融合发展》被市委费书记批示。深化改革协调推进,落实区委深化改革各项决策部署,分解制定8大类43项135小项重点改革任务。全年整理上报改革工作调研文章被市级以上媒体报道20余篇,6篇改革案例入选《全市重点改革成果汇编》,《精准“点穴”谋发展阔步走进“园”时代》等改革经验类文章被市委《开创》杂志、《调查与研究》等载体刊发。
三是创优服务水平,着力提升综合保障能力。坚持以制度管人、按程序办事,持续推进办公室规范化建设。办文办会高标优质。坚决落实中央“改进文风会风”有关规定,切实整治“文山会海”,以区委、区委办名义发文数量实现逐年下降。圆满完成年初动员大会、区委十届三次、四次全会等重大会议的召开,做到了会前充分准备、会中精心组织、会后及时督查。档案管理标准规范。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档案工作安排部署,不断加强档案基础业务建设和档案队伍建设,运用现代科技手段,综合开发档案信息资源,全面提升区档案馆的整体服务功能,档案工作继续保持在全市的先进地位。信访化解平稳可控。不断完善信访工作机制,着力提高信访服务质量,努力实现案结事了,积案存量持续下降。较好地完成了全国两会、“一带一路”峰会、江苏发展大会、党的十九大期间的信访稳定工作,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总体平稳。
第二部门 天宁区委办公室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附件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天宁区委办2017年度收入、支出总计445.68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总计减少130.79万元,减少22.69%。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其中:
(一)收入总计445.68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332.72万元,为当年从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与上年相比减少 130.79万元,减少22.69%。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支出减少。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本单位无该项收入。
3.事业收入0万元,本单位无该项收入。
4.经营收入0万元,本单位无该项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本单位无该项收入。
6.其他收入20万元,为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为区委办取得的专项收入。与上年相比增加2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专项收入申请。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本单位无该项收入。
8.年初结转和结余92.96万元,主要为区委办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专项经费等资金。
(二)支出总计445.68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92.05万元,主要用于区委办行政运行、事业运行等相关机构事务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65.06万元,减少14.23%。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支出5.45万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险。与上年相比减少1.72万元,减少23.99%。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3.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48.18万元,主要用于公积金。与上年相比增加28.95万元,增长150.55%。主要原因是基数变动。
4.结余分配 0万元,为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5.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单位结转下年的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天宁区委办本年收入合计352.7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32.72万元,占94.33%;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20万元,占5.67%。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天宁区委办本年支出合计445.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272.72万元,占61.19%;项目支出172.96万元,占38.81%;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天宁区委办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445.68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30.79万元,减少22.69%。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收入支出减少。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天宁区委办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 445.6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30.79万元,减少22.69%。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收入支出减少。
天宁区委办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45.68万元,支出决算为445.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项目支出增加。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
1.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项)。年初预算为101.96万元,支出决算为152.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变动。
2.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年初预算为22.26万元,支出决算为219.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变动和项目支出增加。
(二)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年初预算为5.45万元,支出决算为 5.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相同。
(三)住房保障支出(类)
住房改革支出。年初预算为27.45万元,支出决算为48.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5.5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住房公积金和提租补贴变动。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天宁区委办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72.72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243.9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二)公用经费28.8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天宁区委办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45.68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30.79万元,减少22.69%。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收入支出减少。天宁区委办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57.12万元,支出决算为445.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项目支出增加。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天宁区委办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72.72万元,其中: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天宁区委办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3.15万元,占“三公”经费的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决算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比上年决算相比无变化,主要原因为无该项支出;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支内容主要为:无。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决算支出0万元,0本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购置公务用车0辆0。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的0%。2017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
3.公务接待费3.15万元。其中:
(1)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的 0%,比上年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为无该项目支出;2017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的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
(2)国内公务接待支出3.1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比上年决算增加1.11万元,主要原因为接待增加;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预算外接待增加。国内公务接待主要为接待上级领导、其他友好省市区来区考察学习等,2017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的国内公务接待32批次,280人次。主要为接待上级领导、其他友好省市区来区考察学习等。
天宁区委办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决算支出19.59万元,完成预算的890.45%,比上年决算减少 27.06万元,主要原因为会议减少;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会议增加。2017年度全年召开会议60个,参加会议9750人次。主要为召开区委区政府组织召开的全区性会议。
天宁区委办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决算支出0.288万元,完成预算的36%,比上年决算增减少0.902万元,主要原因为人员变化培训减少;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预期培训减少。2017年度全年组织培训5个,组织培训10人次。主要为业务培训。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天宁区委办2017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99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99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厅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无;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二)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共0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工作,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0万元。
(三)国有资本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决算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四、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