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重点领域公开 > 财政预决算 > 内容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落实执行环境保护基本制度。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地方性法规规章。组织草拟本地区环境保护行政措施、实施细则(办法)等规范性文件,依法统一监督管理辖区内的环境保护工作。协同有关部门拟订与环境保护相关的经济、技术、资源配置和产业政策,组织对全区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2、负责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区域范围内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区域范围内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预警工作、协调处理有关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太湖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政策和重大决策总署;贯彻执行市太湖水污染防治的目标任务。
3、落实市减排目标任务,组织实施全区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并监督管理,提出实施总量控制的污染物名称和控制指标,组织制定和实施污染物减排计划。
4、组织实施各种环境管理制度,按权限负责审批或预审基本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以及国家级、省级、市级、区级区域开发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组织实施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协同开展清洁生产强制性审核。
5、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水体、大气、土壤、噪音、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结合区域实际健全完善细化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污染源排污情况、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开展环境稽查,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并依法实施处罚;组织实施排污申报核定和排污收费制度;负责监督管理全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6、负责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配合省、市做好辖区内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使用单位的安全许可、审批的预审和日常安全监管工作。
7、负责全区环境监测、信息工作,落实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组织全区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实行环境质量公告制度,配合市局发布全市环境质量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环境信息;指导环境监测机构的标准化、现代化建设和计量认证、质量保证工作。
8、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负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指导全区生态示范区建设和生态农业建设;管理生物技术环境安全。
9、组织、指导和协调环境保护宣教工作,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有关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10、承担区环保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市区环保目标责任制和城区环境综合整治,完成区委、区政府及上级环保部门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1、内设机构:综合科、规划和建设项目管理科、行政服务科(挂牌)、污染控制科、生态和宣教法规科、固废与辐射管理科(挂牌)、水环境管理科。
2、下属单位:常州市天宁区环境监察大队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常州市天宁区环境监测站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
三、2017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2017年,区环保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纪委第二派驻纪检组的有力监督下,毫不动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三大一实干”活动为抓手,以区环保局党组成立和天宁区委第二巡察组巡察为契机,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统筹推进“263”专项行动,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坚定不移实现我区环境质量根本好转。
一是强化统筹协调,牵头推进“263”专项行动。我局作为“263”专项行动的牵头部门,自觉提高政治站位,统筹推进全区“263”专项行动扎实开展。2017年,全区“263”专项行动共涉及11个方面、54个大类、437个项目,已全面完成。其中,我局牵头的5个专项行动具体进度为:治理太湖水环境。郑陆污水处理厂扩建完成,总污水处理规模达到3万吨/日,并新增污泥处理功能。15家直排企业接管工作已全部完成;横塘河支流、章家浜非生物型浮床工程均已完成投放。2家水产养殖场180亩池塘标准化改造工作完成。2家电镀企业分质分流整治全部完成。治理挥发性有机污染物。强力先端、江海环保、佳尔科药业、邦杰防腐保温、科威天使、悦达卡特新能源、时空涂料等7家企业完成LDAR(泄漏检测与修复)工作。今年实施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治理的34家企业全面完成。东南污水处理厂投资1600万元,加装调节池废气处理系统、初沉池废气处理系统、污泥池废气处理系统。开展VOCs排放源清单的动态更新工作,确定VOCs排放重点企业名录。治理环境隐患。重点环境风险企业环境安全达标建设超额完成任务,14家重点环境风险企业均已完成入库,环境风险“八查八改”工作完成14家。危化品企业安全风险等级划分工作全面完成,全区“红、橙、黄、蓝”四级企业共71家。7个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备案工作均已完成。提升生态保护水平。郑陆镇国家生态文明示范镇建设规划及分年度实施方案通过区政府审批。舜南村创建市级生态文明示范村12月8日经市环保局验收。完成生态绿城宣传户外高炮广告牌2处、大型户外电子显示屏2处。北郊小学省级绿色学校创建工作已完成台账资料整理待验收,青龙实验小学、兰陵小学2所市级生态文明示范学校创建完成验收。提升环境执法监管水平。2017年,全区环境污染案件立案90件、较2015年增长143%,下达处罚决定书88件、较2015年增长138%,罚款金额596万元、较2015年增长193%,对1家企业污水超标排放行为实施“按日连续处罚”、罚款金额达103.65万元,对28家企业实施限停产,对7家企业实施查封扣押。加大环境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力度,对1家涉嫌非法处置危险废物的企业移送公安处理,移送公安行政拘留2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20家。在执法过程中,我局对相关企业先进行处罚后责令整改,督促企业加大治污投入,配套升级治污设施。近百家企业累计投入污染治理资金达1.008亿元,消除环境隐患,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天宁区环境网格化监管巡查模式得到常州市环境执法局认可并要求2018年在全市进行推广。
二是开辟绿色通道,持续提升项目服务效能。按照“三大一实干”活动和全区机关作风建设大会要求,对窗口部门工作作风进行“大转变”。今年以来,共办理行政审批事项393个,其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100个,建设项目竣工验收59个,建筑工地夜间施工许可证核发234个;指导企业完成登记表网上备案257个。建立重点项目审批绿色通道,缩短审批时间,主动为企业提供环保政策、项目审批方面的咨询。对重点项目实行“容缺受理”“模拟审批”,专人全程跟踪,缩短审批时间。截至目前,我区100个重点项目中,具备环评审批条件的项目已全部审批完成。
三是突出铁腕整治,切实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开展燃煤锅炉整治。开展新一轮“禁燃区”建设,成了郑陆镇54台高污染设施的淘汰工作;完成东南热电厂2台35吨/小时燃煤锅炉的停用。强化油气回收设施运行监管。对中石油、中石化及社会化加油站组织执法检查,并对清凉加油站、中油泰富加油站、便民加油站等3家企业油气回收开展抽测,并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实施大气应急管控。今年以来共启动蓝色预警3次,临时管控65次,对辖区内重点管控企业和各类建筑工地、道路全面开展了巡查检查工作,出动各类巡查人员13942人次,检查点位12528个,其中工业企业1566厂次,加油站30个次,道路保洁7736条次,各类施工工地、道路均按要求防尘措施落实到位,重点保障了江苏发展大会、世界互联网大会、国家公祭日等会议活动的大气质量。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全区PM2.5平均浓度为48.4微克/立方米、同比2016年下降8%,优良天数248天、优良率67.9%,同比2016年上升0.9%。区域内居民群众对环境问题投诉明显减少,居民普遍反映空气质量明显改善。
四是深入调查摸底,全面摸清水体环境现状。以“263”专项行动为契机,对全区水环境质量逐一进行摸底调查。“水十条”考核断面:北塘河青洋桥断面为省“水十条”和太湖流域重点断面,全年平均达到Ⅳ类水标准。新沟河:目前水质在Ⅳ类与Ⅴ类之间波动,目标要求为Ⅲ类。京杭运河:在天宁区范围内河道水质常年为Ⅴ类与劣Ⅴ类之间。城区26条河道:在几年前全市“清水工程”中基本做过一些截污接管工程,企业排放污水都已截流。作为排涝泄洪清水河道,全年水质在Ⅳ类与劣Ⅴ类之间。城市黑臭河道或沟浜仅有2-3条在居民区之中,如翠竹新村内河、润德半岛的双桥浜以及茶山街道的三宝浜,至2018年应消除黑臭河道。郑陆镇140余条河道:这些河道形成了镇区88平方公里的河网。主干河流主要有北塘河、新沟河、丁塘河、中心河、申浦河、永武河等。目前水质在Ⅳ类与劣Ⅴ类之间,其中永武河部分河段污染较为严重。
五是坚持预防为主,扎实抓好固废辐射管理。强化危废监管重点源动态管理,依托省危险废物动态管理信息系统,全面试行危险废物转移网上报告工作,组织开展危险废物网上申报,强化危险废物转移企业月报数据审核,以转移数据为核心及时处理信息系统提示的预警信息。2017年1-12月危废产生单位申报率83.30%,其中危废重点源申报率达100%。建立危险废物监管重点源名单,天宁区危险废物重点源共56家,其中国控2家、省控26家、市控28家。加强危废法律法规宣传,提升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今年完成对天宁区56家危废重点源单位环境管理人员的危废规范化培训工作,同时发放了江苏省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守法管理告知书。服务重点企业,到常州四药公司开展危险废物法律法规及相关危废规范化管理的培训。开展危废规范化管理专项行动,严肃查处违法行为,对10家危废重点源对照国家《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开展全面检查。按照环境监察计划结合日常环境监管,对照现场检查清单开展对56家危废重点源开展双随机检查。对13家危废环境违法行为立案处罚,并将违法信息纳入企业环境信用评价。
六是着眼标准建设,规范开展环境监测工作。严格按照质量体系文件要求进行监测,全面落实质控手段,及时化验分析。超标报告三日内完成编制并反馈至环境管理部门。根据全市环境监测工作方案的要求,完成我区地表水监测、水质自动检测、污染源监督检测、声环境质量检测、双随机监测、污染源例行监测、环境执法监测等各项工作,并按要求完成数据传输,今年以来共完成7000余项次检测。加强对污染源、地表水的监督监测力度,按年度监测计划制定的时间、频次、点位科学、合理地开展工作。今年共完成800余厂次和500余点位地表水监督检测,获得监测数据7000余个。区环境监测站开展了实验室内审和管理评审,并于5月18日顺利通过由省质监局组织的实验室计量认证复评审。
第二部分 天宁环保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天宁环保局2017年度收入总计1384.71万元、支出总计1291.16万元,与上年相比收入总计增加500.81万元,增长56%、支出总计增加317.38万元,增长32.6 %。主要原因是政策性调整以及专项经费收入和支出增加。其中:
(一)收入总计1384.71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1328.66万元,为当年从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与上年相比增加456.53万元,增长52.3%。主要原因是政策性调整以及专项经费增加。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经营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56.05万元,为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为上级环保部门取得的国控监测站点补助收入、党费补助收入和利息收入。与上年相比增加44.28万元,增长376%。主要原因是国控站点补助收入增加。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8.年初结转和结余11.9万元,主要为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监督监测收入、党费返还收入等。
(二)支出总计1291.16万元。包括: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7.44万元,主要用于局退休人员工资和津补贴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3.3万元,增长7.5%。主要原因是政策性调整。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9.2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职工医疗保障。与上年相比减少3.26万元,减少14.5%。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
3.节能环保(类)支出1077.11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开展环保工作而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254.15万元,增长30.9%,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
4.住房保障(类)支出147.32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新职工提租补贴。与上年相比增加63.2万元,增长75.1%,主要原因是政策性调整。
4.年末结转和结余105.45万元,为单位结转下年的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主要为本年度预算安排的自动站点建设费用,暂未完成招标,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使用。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天宁环保局本年收入合计1384.7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28.66万元,占96%;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56.05万元,占4%。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天宁环保局本年支出合计1291.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886.04万元,占68.6%;项目支出405.11万元,占31.4%;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天宁环保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决算1328.66万元、支总决算1223.21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456.53万元、249.43万元,增长52.3%、25.6%。主要原因是政策性调整以及专项经费增加。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天宁环保局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1223.2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4.7%。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49.43万元,增长25.6%。主要原因是政策性调整以及专项经费增加。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513.2万元,支出决算为1223.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38.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政策性调整和追加项目经费。其中: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1.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为23.51万元;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为23.93万元。
(二)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
1.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3.45万元;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8.7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7.14万元。
(三)节能环保支出(类)
1.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29.54万元,支出决算为193.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9.2%,主要是人员政策性调整;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28.4万元,支出决算为43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9.9%,主要是追加的人员经费。
2.环境监测与监察(款)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0.42万元,主要是追加的环境监测服务项目经费。
3.污染防治(款)大气(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3.6万元,主要是追加的第三方监督监测资金;其他污染防治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6.5万元,主要是追加的环保推广中心技术服务费。
4.其节能环保支出(款)其他节能环保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21.6万元,主要原因是追加的监测外包资金、VOC排放调查服务费、生态绿城成果汇编、土壤污染防治方案、空气质量监测点技术报告编制费用、环评文件技术咨询服务费等费用。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32.08万元,支出决算为49.12万元,完成年初决算的153%,主要是政策性调整;提租补贴(项)年初预算为30.94万元,支出决算为98.2万元,完成年初决算的317%,主要是政策性调整。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天宁环保局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18.10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790.5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27.5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天宁环保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23.2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94.14万元,增长67.8%。主要原因是政策性调整以及项目支出增加。天宁环保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513.2万元,支出决算为1223.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38.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政策性调整以及项目支出增加。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天宁环保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790.5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退休费、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天宁环保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4.58万元,占“三公”经费的92%;公务接待费支出1.25万元,占“三公”经费的7.9%。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4.58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决算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支出14.58万元,完成预算的83.3%,比上年决算增加2.21万元,主要原因为车辆维修费用增加;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规范公务用车范围,降低行政成本。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2017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5辆。
3.公务接待费1.25万元。其中:
(1)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
(2)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25万元,完成预算的48.2%,比上年决算减少0.94万元,主要原因为规范公务接待范围和标准;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厉行节约,规范公务接待范围和标准,降低接待成本。国内公务接待主要为接待省、市级各类检查、指导等就餐开支等,2017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的国内公务接待30批次,260人次。主要为接待市环保系统以及兄弟单位来我局督查、调研等就餐费用。
天宁环保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决算支出0.05万元,完成预算的0.6%,比上年决算增加0.05万元,主要原因为召开一次会议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2017年度全年召开会议1个,参加会议20人次。主要为召开六五宣传会议。
天宁环保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决算支出4.48万元,完成预算的151.4%,比上年决算增加4.48万元,主要原因为参加省厅组织培训次数增多;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参加省厅培训费用支出超出预期。2017年度全年参加培训224个,组织培训224人次。主要为环保条线业务培训。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天宁环保局2017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7.57万元,比2016年减少67.01万元,降低70.9 %。主要原因是:功能科目调整以及降低政府机关运行成本。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4.9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3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7.6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7.6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8.5%。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5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省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如利息收入、党费返还收入等。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十、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十一、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以及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环境保护宣传(项):反映环保部门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与培训方面的支出;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排污费安排的支出(项):反映用排污费安排的支出;其他污染防治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污染防治方面的支出;节能环保支出(类)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其他节能环保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环境保护方面的支出。
十二、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十三、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本年度结余资金全部为未完成项目资金。
十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指县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