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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责
天宁区委统战部共有10名人员,其中副处级领导1名,正科级领导3名,副科级2名,下设办公室,一般人员4名。无下属机构或单位。
(一)在区委领导下,协调、监督和检查党的统一战线方针、政策在我区的贯彻落实情况;调查研究并向区委反映我区统一战线的情况,提出开展统战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协调全区统一战线各方面的关系;负责并协调全区统一战线的理论、政策研究和宣传工作。
(二)负责联系区各民主党派基层组织、工商联和无党派代表人士,及时通报情况,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贯彻落实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以及对民主党派的方针、政策;发挥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代表人士参政议政、民主监督作用,为区委同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代表人士进行政治协商做好组织联系工作;受区委委托,向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代表人士通报区委工作情况和指示精神;支持、帮助区各民主党派基层组织加强自身建设,选拔、培养新一代代表人物。
(三)负责开展以祖国统一为重点的海外统战工作;联系港澳同胞、海外侨胞和华裔中的代表人士及有关社团;做好台胞、台属、侨胞、侨属和出国、归国留学人员的统战工作。
(四)调查研究并反映我区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情况,协调关系,提出建议;团结、帮助、引导、教育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积极开展思想政治工作。
(五)协助区委组织部做好有关部门党外领导干部的推荐工作。
(六)负责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会同区有关部门做好培养、考察、选拔、推荐党外人士担任政府和司法机关领导职务的工作;做好党外后备干部和新的社会阶层的代表人物队伍的建设工作;规划和组织对党外人士的培训工作。
(七)调查研究我区无党派代表人士和党外知识分子的情况,反映意见,协调关系,提出建议;联系并培养无党派代表人士和党外知识分子代表人物;做好知识密集型单位中的党外知识分子统战工作。
(八)指导街道及基层统战工作,负责统战系统干部培训工作;受区委委托,指导区工商联工作;联系、指导区台联、侨联工作。
(九)协调和配合有关方面做好区各民主党派基层组织、工商联的服务工作。
(十)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主要任务及目标
一、围绕迎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广泛凝聚思想共识
1.以扎实工作迎接党的十九大。按照中央统一部署和省、市、区委要求,扎实做好迎接党的十九大各项工作。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7.26”重要讲话和十九大精神作为理论学习的重中之重,及时组织各民主党派、无党派、基层商会、区政协台侨民宗和工商联界别组学习贯彻会议精神,引导广大统战成员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精神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落实党的十九大各项决策部署上来。
2.加强引领凝聚思想共识。在非公经济人士中深入开展“四信四有”理想信念教育,引导企业家特别是年轻一代,听党话,跟党走。6月,红星美凯龙董事长车建新、常州四药制药有限公司董事长屠永锐、常州恒丰特导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何如森等企业家走上天宁大讲坛,弘扬创新创业精神。5月,围绕“不忘合作初心,继续携手前进”主题,组织各民主党派、无党派负责人,及统战干部共30余人赴重庆大学举办专题培训班,进一步巩固多党合作思想政治基础。
3.加强与党外人士的联系交友。出台了常天委办〔2017〕28号文,进一步完善区委常委与党派团体负责人联系交友制度。统战部机关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和“三大一实干”活动,广交深交党外朋友,加强与党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外干部之间的联谊交友,走访达到150人次,切实做好凝心聚力的工作,引导他们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委的决策部署上来。
二、围绕贯彻落实《统战工作条例》,积极构建大统战格局
1.提高思想认识。把统战工作纳入区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全年组织学习两次。通过区委常委会、四套班子碰头会、党建工作会议、天宁大讲坛之“统战论坛”等方式,迅速将《条例》要求和上级会议精神向全区领导干部进行传达,主动将统战工作纳入工作大局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
2.建立工作机制。3月,成立了区委统战工作领导小组(常天委〔2017〕20号),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常天委办〔2017〕9号),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统战部牵头协调、有关方面各负其责的“大统战”工作格局,统战工作真正成为各级党委的“责任田”。8月初,区委召开统战工作领导小组(扩大)会议,听取各成员单位的工作汇报,并专题部署新的社会阶层统战工作。
3.落实工作责任。4月,下发了《中共天宁区委统战部关于完善全区基层统战工作目标责任考核的通知》(常天委统〔2017〕3号),首次将镇、街道统战工作的考核结果列入区委、区政府的考核内容,推动各级党委(党组)真正做到统战工作的“四个纳入”和“三个带头”。根据考核要求,8月底,区委统战部对镇(街道)逐项逐条进行了督查,指出存在问题,提出整改建议。
三、围绕促进非公经济“两个健康”,有效激发基层商会活力
1.积极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推动区委办、区政府办转发了《关于构建新型政商关系的若干意见(试行)》(常天委办〔2017〕39号),区政协工商联界别组、各级商会共召开新型政商关系座谈会10余次,积极引导广大民营企业家主动适应新型政商关系,遵纪守法办企业、光明正大搞经营。
2.有效搭建政企沟通服务平台。今年,区工商联会同其他部门,帮助企业协调解决30余个问题,通过服务交朋友、拢人心,聚力量。针对综合评价中存在的问题,会同税务部门和区安监局,开展税收政策和安全生产专题培训。为了更好推进部门与企业间的零距离沟通,9月份,区工商联制定了“区领导、会长、执委”分组联系制度(常天联〔2017〕6号),将工商联执委企业分为10个小组,每一组结对1位区领导、3个职能部门,定期组织交流活动,促进政策传递和问题协调。
3.持续激发商会活力和凝聚力。以“五优”“五化”为学习标杆,深入开展“基层商会学湖塘、行业商会学别桥”活动,积极推进统战工作向商会组织有效覆盖。通过参观考察、主题沙龙、实地走访等形式,引导会员企业优势互补、抱团发展、合作共赢。为提升企业家、特别是新生代企业家的整体素质,全区各商会已组织109名企业家和企业高管参加“百千万工程”培训课程。
四、围绕组织实施“十百千工程”,不断加强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
1.支持党派团体加强自身建设。区委、区政府全年提供活动经费20万元,为民主党派提供了多功能活动室,深受党派欢迎。上半年,支持配合致公党、九三学社天宁基层组织完成换届工作,顺利做好政治交接。
2.广泛发挥党外智库作用。认真贯彻区情通报、对口联系等制度,支持各民主党派围绕产业强区、科技创新、智能制造、政策环境优化等课题,制定专题协商计划,深入调查研究,积极建言献策。继续发扬“一成员一建议”、“一支部一调研”的经验做法,扩大党外人士建言献策的参与度和积极性,力争有一批参政议政成果转化为党委政府的决策。
3.加大党外代表人士选拔培养力度。配合市委统战部,积极推进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十百千工程”,确定人选名单,建立信息数据库,推动长效管理。9月份,召开了组织部、统战部两部联席会议,研究出台了《天宁区党外干部队伍建设三年规划(2017-2019年)》(常天委办〔2017〕64号),进一步加大党外干部发现培养使用力度。目前全区共有党外副处级干部5名,正科级干部3名,副科级干部12名,其中审计、监察、环保、司法、文教、科技等6个政府必配部门配备了党外干部。国有企业配备1名党外干部担任副总经理、聘任2名党外干部担任董事长。同时全区还建立了一支40余人的党外后备干部队伍,进一步优化了队伍结构。区人大、政协中党外代表人士符合规定比例,人员组成更趋合理,代表性更加广泛。
五、围绕巩固民族团结宗教和顺局面,做好民宗领域管理工作
围绕“融合、同心”主线,认真做好民族团结教育工作,引导各族群众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开展以“爱国·守法”为主题的少数民族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少数民族群众依法维权、合法经营、文明经商。切实维护少数民族群众合法权益,协调解决少数民族子女入学10余人,清真食品补贴12万元。以学习贯彻新颁布的《宗教事务条例》为抓手,加强宗教事务管理精细化,促进各宗教场所之间的联系交流。
六、围绕提升基层统战工作效能,扎实推进各领域统战工作
1.基层统战管理创新提质增效。镇、各街道因地制宜,围绕商会活力、党派服务、光彩事业、民族团结、同心文化等主题,积极开展“一街一品”系列活动,推进基层统战阵地和品牌建设,不断彰显基层统战工作服务发展、改善民生、维护稳定的重要作用,取得良好效果。
2.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试点工作有序推进。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文件和会议精神,制定了《关于加强天宁区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的实施办法》(常天委统〔2017〕6号),扎实开展新社会组织从业人员统战试点工作。在前期广泛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确定常州市同心阳光公益联合会、天宁区合心公益法律服务促进会为试点单位,为下一步全面开展新社会阶层工作摸索经验、提供借鉴。
3.海内外统战工作领域不断延伸拓展。进一步建立完善港澳台海外乡情和“四有人物”资源库,并动态更新调整。通过“请进来”与“走出去”,积极对外宣传推介天宁,今年春节期间,组织开展了天宁经济社会发展恳谈会。依托市级海外联谊会、商会等平台,诚邀“四有人物”到天宁来投资兴业、共谋发展。积极探索基层侨联工作新思路、新举措,今年9月,郑陆镇成立了侨联组织。
第二部分 天宁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2017年决算公开表
(点击下载)2017年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天宁区委统战部2017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常州市天宁区委统战部年初结转和结余10.13万元,本年收入274.46万元,本年支出284.59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经费使用率100%。“三公”经费使用情况,会议费5.83万元;培训100人次,培训费6.72万元;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共计0.28万元。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天宁区委统战部2017年度收入、支出总计 559.05 万元,与上年相比收入增加 82.83万元,增加 43.22 %;支出增加 92.96万元,增加 48.51 %。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其中:
(一)收入总计 274.46 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 274.46 万元,为当年从区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与上年相比增加82.83 万元,增加43.22 %。变化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调整。
2.上级补助收入 0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
0 万元,增长(减少) 0 %。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上级补助项目。
3.事业收入 0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 0 万元,增长(减少) 0 %。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事业收入项目。
4.经营收入 0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 0 万元,增长(减少) 0 %。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经营收入项目。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 0 万元,增长(减少) 0 %。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附属单位。
6.其他收入 0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 0 万元,增长(减少) 0 %。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其他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0 万元,为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8.年初结转和结余 10.13 万元,主要为天宁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未支付项目等资金。
(二)支出总计 284.59 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 232.67万元,主要用于部门行政运行。与上年相比增加 61.84 万元,增长 36.2 %。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
2.公共安全(类)支出 0 万元=。与上年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该项目支出。
3.结余分配 0 万元,为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主要是事业单位对非财政补助结余按规定计算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和转入事业基金等。与上年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该项目支出。
4.年末结转和结余 10.13 万元,为单位结转下年的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主要为单位本年度预算安排的项目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使用的资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天宁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本年收入合计274.4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74.46万元,占 100 %;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 0 %;事业收入 0 万元,占 0 %;经营收入 0 万元,占 0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 万元,占 0 %;其他收入 0 万元,占 0 %。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天宁区委统战部本年支出合计 284.59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244.46 万元,占 85.9 %;项目支出 40.13 万元,占 14.1 %。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天宁区委统战部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 559.05 万元,与上年相比收入增加 82.83万元,增加 43.22 %;支出增加 92.96万元,增加 48.51 %。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天宁区委统战部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 284.59 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100 %。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 86.75万元,增加 43.85 %。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调动。2017年天宁区委统战部未有政府性基金支出。
天宁区委统战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 167.12 万元,支出决算为 284.59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70.29 %。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类)
1.工资福利支出(类)年初预算为 122.54 万元,支出决算为 168.10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37.18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工资福利调整及人员调整。
(二)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
1.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 0.34 万元,支出决算为 0.53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55.88 %。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单位人员调整。
2.医疗保障(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 1.26 万元,支出决算为 2.09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5.87 %。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单位人员调整。
(三)住房保障支出(类)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 13.8 万元,支出决算为 16.55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9.9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政策调整。
2.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年初预算为 10.64 万元,支出决算为 30.25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84.30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单位人员调整,新职工住房补贴增加。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天宁区委统战部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244.46 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 215.05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 29.41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天宁区委统战部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284.59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96.88万元,增加 56.61 %。主要原因是增加项目经费。天宁区委统战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 167.12 万元,支出决算为 284.59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70.29 %。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有追加经费。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天宁区委统战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244.46万元,其中: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天宁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0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0 %;公务接待费支出0.28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100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决算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 %,与上年决算持平,主要原因为无因公出国(境)项目。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团组 0 个,累计 0 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0 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决算支出 0 万元,完成预算的 0 %,与上年决算持平,主要原因为本部门无公务购车项目。本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购置公务用车 0 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支出 0 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 %,与上年决算持平,主要原因为本部门无公务用车需要维护。2017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 0 辆。
3.公务接待费0.28万元。其中:
(1)外事接待支出 0 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 %,与上年决算持平,主要原因为本部门无外事接待项目。2017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的外事接待 0 批次, 0 人次。
(2)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28万元,完成预算的 66.66 %,比上年决算减少0.64万元,主要原因为公务接待项目减少。2017 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的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 50人次。主要为接待上级部门工作用餐。
天宁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决算支出5.83万元,完成预算的442%,比上年决算减少0.78万元,主要原因为会议减少;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临时增加大型会议项目。2017 年度全年召开会议23个,参加会议 500人次。主要为召开统战工作会议。
天宁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决算支出6.72万元,完成预算的1400%,比上年决算增加 3.51万元,主要原因为大型培训项目增加;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临时增加大型培训项目。2017年度全年组织培训10个,组织培训100人次。主要为培训统战业务知识。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天宁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 0万元,本年收入决算 0万元,本年支出决算 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 0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城乡社区支出(类)政府住房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管理费用支出(项)支出决算 0万元。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天宁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9.41万元。比2016年增加16.83万元,增长133.78 %。主要原因是:部门人员调整。其中办公费2.15万元,差旅费14.42万元,“三公”经费12.83万元,工会经费0.6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88万元。
十二、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 %。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厅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二)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共0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工作,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0万元。
(三)国有资本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决算0万元,与2016年相同。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性项目。支出决算0万元,与2016年相同。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性项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单位本年度从区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天宁区委统战部用于单位职工医疗保障支出。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天宁区委统战部用于单位职工公务员补助支出。
四、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天宁区委统战部用于按照国家规定为本单位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提租补贴(项):
指天宁区委统战部用于按照国家规定为本单位职工缴纳的新职工住房补贴以及老职工发放的住房补贴支出。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我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三公”经费:指本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我单位2017年度只发生公务接待费支出。公务接待费指本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