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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天宁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事业单位法人设立登记(备案)服务指南
一、适用范围
事业单位法人设立登记(备案)的申请和办理。
二、办理依据
三、受理和决定机构
四、数量限制
无限制。
五、申请条件
1、经审批机关批准设立;
2、有规范的名称和组织机构(法人治理结构);
3、有稳定的场所;
4、有与其业务范围相适应的从业人员、设备设施、经费来源和开办资金;
5、宗旨和业务范围符合事业单位性质和法律、政策规定;
6、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六、申请材料目录
序号
提交材料名称
原件/复印件
要 求
1
《事业单位法人设立登记(备案)申请书》
原件
按说明填写。
2
《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登记申请表》
3
事业单位章程草案
事业单位起草,经举办单位审查同意。
4
审批机关批准文件
原件或复印件
机构编制部门、其他有关政府部门或举办单位决定设立的文件
5
拟任法定代表人现任该单位行政职务的任职文件
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的有效文件
6
拟任法定代表人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
复印件
身份证、军官证等身份证明文件
7
开办资金确认证明
举办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
8
住所证明
使用自有房屋的,提交房屋产权证明;使用租赁房屋的,提交房屋产权证明及有效期内租期一年以上的租赁合同;无偿使用他人房屋的,提交房屋产权证明及房屋所有者授权使用证明;无偿使用他人租赁房屋的,提交房屋产权证明和房屋承租人的授权使用证明;使用国家划拨房屋的,提交上级部门授权使用证明。
9
经费来源证明
10
相应资质认可证明或者执业许可证明
业务范围中有涉及资质认可事项或者执业许可事项的提交,不涉及的不提交。
注:1、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事业单位的,还应当有举办单位的法人资格证明文件。
2、以上材料均一份。复印件应加盖发文机关或举办单位的印章。
填写说明
(一)《事业单位法人设立登记(备案)申请书》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事证号):留空不填
2、单位名称:填写经审批机关批准的单位名称(有多个名称的封面只填写第一名称,内表的单位名称栏中依次填写第一名称及其他名称,并将其他名称用括号分别括起)。
3、申请日期:填写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申请材料的日期。
4、住所:填写邮政能够送达的详细地址。一个单位有多个办公地点的,填写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地址。
5、举办单位:填写举办单位全称。
6、经费来源:填写财政补助收入或非财政补助收入。
7、开办资金:与举办单位出具的开办资金确认证明数额相一致。
8、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填写事业单位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及账号;没有的不用填写。
9、审批机关、批准文号:填写批准本单位成立的机关全称和批准本单位成立的文件文号。
10、执业许可证书:填写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的批准文号或证书号,业务范围涉及资质认可事项或执业许可事项(如医疗、学历教育、出版、广告、人才交流、职业技能鉴定、司法鉴定等)的事业单位填写。
11、机构规格、人员编制:按机构编制部门的批文填写,未经机构编制部门审批的不填写。
12、从业人数:按实际情况填写。
13、网上名称:填写后缀为“.公益”的中文域名,没有的不填写。
14、分支机构简况:按机构编制部门的批文填写,未经机构编制部门审批的不填写。
15、宗旨和业务范围:宗旨是指举办事业单位的主要目的,一般以一句话概括,后加句号;业务范围是对事业单位可以开展的业务事项的界定,一般是名词加动词的词组,各项之间用空格分开;宗旨和业务范围一般不超过150字。
16、待登记法定代表人意见:拟任法定代表人应确认提交的所有申请材料的真实性,签署“申请材料情况属实”的意见,并签名、加盖名章、注明日期。
17、举办单位意见:按权限由相关负责人签署“情况属实,同意申请”的意见,并签名、加盖举办单位公章、注明日期。
18、联系人、邮政编码:按实际情况填写。
19、联系电话:填写手机号。
(二)《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登记申请表》
1、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民族:应与居民身份证或其它身份证明的信息相一致。
2、户籍所在地:填写居民身份证上的“住址”。
3、家庭住址:填写现居住地地址。
3、现任职务:填写在拟申请登记的事业单位中的现任行政职务。
4、曾用名、政治面貌、文化程度、技术职称、本人简历:与人事档案相关内容一致。
5、照片:贴2寸彩色证件照片。
6、所在单位:填写拟申请登记的事业单位的名称。
7、举办单位人事部门意见:由举办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签署审核意见,签字,加盖举办单位人事部门公章,注明日期。
七、申请接收
1、窗口及信函接收。(公布窗口办公地址、电话、邮编)
2、网上接收。(通过网上登记管理系统接收,事业单位使用登记管理专用光盘或二维码图片登陆提交。自建登记管理系统的省市自行确定网上接收方式)
八、基本流程
申请、受理、审查、核准、发证、公告。
九、办结时限
法定时限为3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为X个工作日(依法需要听证、鉴定和专家评审等的时间不计入时限)。
十、收费依据及标准
无收费。
十一、办理结果
经核准登记的事业单位取得《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被赋予事业单位法人资格。
十二、结果送达
在承诺办理时限内通过电话、短信或网上办结通知等方式通知申请人领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服务指南
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的申请和办理。
1、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宗旨和业务范围、经费来源的,应当自出现依法应当申请变更登记的情况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提出申请。
2、变更住所的,应当在迁入新住所前向登记管理机关提出申请。
3、开办资金比原登记的开办资金数额增加或者减少超过20%的,应当申请变更登记。
4、《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上刊载的举办单位因机构改革和名称发生变化的按照审批文件规定,参照变更登记程序办理。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原件。
2、因变更事项的不同,还应当有下表中所列的其它相应文件:
变更事项
应当提交的文件
名称
宗旨和业务范围
变更的依据文件和相关证明,内容涉及资质认可或者执业许可事项的提交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
住所
1、自有房产的,提交房屋产权证明;
2、租赁房屋的,提交有效期内租期一年以上的租赁合同及该房屋产权证明;
3、无偿使用他人房屋的,提交房屋所有人的授权无偿使用证明及该房屋产权证明;
4、无偿使用他人租赁房屋的,提交房屋产权证明文件和房屋承租人的授权使用证明,出示租赁合同并提交其复印件;
5、国家划拨房屋的,提交上级部门的授权使用证明。
法定代表人
1、《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登记申请表》原件
2、现任法定代表人免职文件
3、拟任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
4、拟任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
经费来源
举办单位出具的经费来源改变的证明文件。
开办资金
事业单位出具的确认证明及变更登记申请日之前90日内加盖本单位财务章的资产负债表。
举办单位
因政府机构改革或其他机构调整造成举办单位名称变化或事业单位隶属关系变化的,提交机构编制部门或相关部门的批复文件;事业单位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前置行政审批变更举办单位的,提交相关行政审批文件。
注:以上材料均一份。没有要求为原件的,可以为文件复印件,复印件应加盖发文机关或举办单位的印章。
(一)《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审查要点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事证号):填写本单位《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事证号。
2、单位名称:封面填写《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上登记的名称,并加盖公章(多个名称的只填写第一名称,并加盖相应公章)。如变更名称,内表的单位名称栏中依次填写经审批机关批准的第一名称及其他名称,并将其他名称用括号分别括起。
3、法定代表人:由法定代表人本人签名。申请变更法定代表人的仍由现任(即变更前的)法定代表人签名。
4、申请日期:填写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申请材料的日期。
5、变更事项:按照拟变更登记情况,从下列事项中选择填写:名称、宗旨和业务范围、住所、法定代表人、经费来源、开办资金、举办单位。
6、现登记情况:按照法人证书上的相应内容填写(若变更宗旨和业务范围,填写宗旨和业务范围的全部内容)。
7、拟变更情况:填写拟变更的内容。
8、变更理由:逐一填写每项变更的理由(并写明依据文件的文号),加盖举办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变更开办资金的,再加盖举办单位财务部门公章。
9、联系人: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10、联系电话:填写手机号。
3、现任职务:填写现在所任的行政职务。
6、所在单位:与《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上的名称一致。
申请、受理、审查、核准、发(缴)证章、公告。
法定时限为3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为X个工作日(国家机关举办的事业单位申请变更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开办资金、经费来源、举办单位的,即时办结;依法需要听证、鉴定和专家评审等的时间不计入时限)。
经核准变更登记的事业单位取得登记事项变更后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备案)服务指南
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的申请和办理。
符合以下情形之一:
1、举办单位决定解散;
2、因合并、分立解散;
3、依照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章程,自行决定解散;
4、行政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责令撤销;
5、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依法被撤销,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依法被吊销;
6、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登记的其他情形。
事业单位应当自清算结束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并提交下列文件:
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备案)申请书》
下载格式文本,按说明填写。
撤销或者解散的证明文件。
机构编制部门、其他有关政府部门或举办单位批准撤销或解散的文件。
清算报告
清算报告由清算小组出具,举办单位确认。要明确事业单位的资产状况、债权债务处置及归属。
“拟申请注销登记公告”的凭证
由清算组发布,自清算组成立之日起30日内至少发布三次。公告载体为报纸或网站等公开媒体。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及单位印章。
注:以上材料均一份。复印件应加盖发文机关或举办单位的印章。
《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备案)申请书》
2、单位名称:填写《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上登记的名称,并加盖公章(有多个名称的封面只填写第一名称,并加盖相应公章;内表的单位名称栏中依次填写第一名称及其他名称,并将其他名称用括号分别括起)。
3、法定代表人:由法定代表人本人签名。
4、申请日期:填写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申请书的日期。
5、注销理由:详细填写申请注销登记的原因和文件依据。
6、清算组织负责人意见:清算组织负责人应确认提交的清算报告的真实性,签署“清算工作结束,清算报告属实”的意见,并签名、注明日期。
7、举办单位意见:由举办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签署审核意见,签字,加盖举办单位人事部门公章,注明日期。
8、审批机关意见:党委、政府和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撤销的,填写决定撤销该单位文件的标题和文号;审批机关和举办单位为同一单位的,此栏不填。
9、送件人、送件日期、联系人:按实际情况填写。
申请、受理、审查、核准、收缴证章、公告。
经核准注销登记的事业单位终止法人资格,其《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及印章予以收缴。
在承诺办理时限内通过电话、短信或网上办结通知等方式通知申请人办理相关手续。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补(换)领服务指南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补(换)领的申请和办理。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遗失或毁损。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补领申请书》
未遗失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现存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加强证书管理的改进措施
说明证书遗失或毁损原因及今后改进措施(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印章)
注:以上材料均一份。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事证号):填写丢失或毁损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事证号。
5、现存证书情况:如实填写尚未遗失的证书数量。
6、申请补领原因:如实填写证书丢失的时间、情形、主要责任人和查找的过程。
7、法定代表人意见:由法定代表人签署“情况属实,申请补领”意见,签字,注明日期。
8、举办单位意见:由举办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签署审核意见,签字,加盖举办单位人事部门公章,注明日期。
9、联系人、邮政编码:按实际情况填写。
申请、受理、审查、核准、发(缴)证书、公告。
法定时限为3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为15个工作日(依法需要听证、鉴定和专家评审等的时间不计入时限)。
经核准补(换)领的事业单位取得新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