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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龙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青龙街道生产安全事故
应急救援预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机关有关部门:
根据公安部、省、市、区有关工作部署,结合实际,我街道制定了《青龙街道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常州市天宁区青龙街道办事处
2017年11月28日
青龙街道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第一条 为迅速、有效、科学地处理青龙街道所属范围内各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提高处理事故的应变能力,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保护生态环境,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江苏省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常州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和《常州市天宁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 本预案适用于本街道区域范围内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或与生产经营单位有关的活动中发生的较大以上安全事故的处理。
第三条 安全生产事故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一)火灾事故;
(二)建筑质量安全事故;
(三)爆炸物品和化学危险品安全事故;
(四)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特种设备安全事故;
(五)其他安全生产经营性事故。
第四条 事故分级
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其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分为特别重大(I级)、重大(Ⅱ级)、较大(III级)和一般(Ⅳ级)四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I级)
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者100人以上中毒(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Ⅱ级)
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III级)
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Ⅳ级)
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上述分级标准中“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第五条 依托街道社会治理指挥中心成立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由街道主任担任总指挥,分管领导任副总指挥,成员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发区分局、开发区财政局、纪委监察室、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环保办、消防办、建设科、城市管理科、物业管理科、水利科、动迁科、综治办、司法所、人社所、民政科、文体科、青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会等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
第六条 应急处理指挥部职责
指挥部下设综合协调组、安全保卫组、医疗救护组、后勤保障组、事故调查组、善后处理组。
(一)总指挥:负责街道应急处理重大决策和全面指挥,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事故和抢险救援进展情况。(市、区领导到场后,总指挥、副总指挥职权自动移交)
(二)副总指挥:贯彻总指挥的决策,负责指挥协调各成员单位救援抢险工作的实施。
(三)综合协调组:由街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负责事故报告,通知街道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协调处置事故抢险救援工作,及时向街道指挥部报告事故事态发展及进展情况,落实指挥部关于事故抢险救援的指示。
(四)安全保卫组:由青龙派出所负责,组织警力对事故现场及周边地区和道路进行警戒、控制,组织人员有序疏散,负责核对伤亡人数及伤亡人员身份。
(五)医疗救护组:由青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医护人员对伤亡人员实施救治和处置,必要时负责向上级医疗机构求援,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
(六)后勤保障组:由街道党政办公室负责,落实车辆运输保障和物资保障等工作。
(七)事故调查组:由街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牵头,配合上级部门进行现场勘察、取证,开展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八)善后处理组:由街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和相关部门负责,配合、会同上级有关部门处理伤亡人员的善后工作。
事故发生后,现场应急处理指挥部统一指挥应急救援工作,迅速确定应急救援方案,全力实施应急救援;划定事故影响范围,设置安全警戒线;组织营救和救治受害人员转移,疏散安全受到威胁的人员和财产;调集和配置有关应急救援资源,切断事故灾害链;组织事故现场保护,配合上级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善后处置工作;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事故事态发展及救援进展情况,做好经验教训总结和评估报告工作。
第七条 事故发生后的应急响应
(一)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报后,应立即向当地公安110报警,同时报所属街道及上级部门。
(二)街道接报后立即报告区安委会,紧急情况下,现场相关人员或单位可越级上报。
(三)报告事故应报事故发生的单位、性质、时间、地点、简要经过,已经造成或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和已采取的措施等。
(四)事故发生后,街道指挥部相关人员第一时间到达事故现场,迅速调集力量,对事故的性质和危害程度进行分析;启动相应的应急程序,成立现场指挥部;按照职责分工迅速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全力控制现场事态,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同时,及时将事故相关信息上报。
(五)积极配合上级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六)吸取教训,做好事故整改工作。
第八条 本预案每三年修订一次,由指挥部会议讨论形成意见后,街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负责修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