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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社区、村委、红梅(翠竹)派出所及相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天宁区消委会11月27日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动员部署会议精神,根据常天安办〔2018〕39号关于印发《2018年天宁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情况,现制定了《2018年红梅街道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并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常州市天宁区红梅街道办事处
此件公开发布
2018年红梅街道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冬春季历来是火灾高发特别是较大以上火灾多发季节。据统计,2013年至2017年,天宁区共接处火灾1286起,死亡5人。其中冬春季火灾数430起,死亡3人。分别占火灾起数和亡人数的33.43%和60%。为做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确保全街道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经街道办事处研究,决定从即日起至2019年全国两会结束,在全街道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委、政府、部门、行业、社会单位、群众组织、中介机构、社会公民等“八位一体”消防安全责任体系要求,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协同推进,集中组织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及时化解安全风险、消除安全隐患,不断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有效控制亡人火灾事故,压降较大火灾事故,坚决防止重特大火灾,全力维护全街道火灾形势平稳。
二、工作原则
(一)各社区、村委及相关部门切实把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指挥调度和检查督导,统筹推进工作落实。
(二)坚持综合治理。有关部门加强条线消防管理和火灾防范,强化协作配合,综合运用相关手段,集中整治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
(三)坚持单位主责。各社会单位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健全组织机构,严格管理制度,建强应急力量,强化培训演练,落实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推进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
(四)坚持群防群治。各社区、村委加强管理,充分发挥基层力量作用,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消防安全治理格局。
(五)坚持从严问责。有关部门加大工作力度,强化事前、事中监管和问责,推动隐患整改;严格事故查处,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依规追究火灾事故单位和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三、重点任务及措施
(一)深化消防安全检查治理
1.加强人员密集场所检查。组织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检查行动“回头看”,持续加强对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员工集体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整治消防设施缺失、损坏,违规采用易燃可燃装饰装修,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问题。文化教育条线管理部门加强学校、幼儿园以及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检查,严肃查处未经许可的校外培训机构。民政、卫计条线管理部门督促养老院、医疗卫生机构严格落实《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十项规定》、《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加强自防自救应急处置力量建设,加强冬季防火巡查和夜间值守。建设条线管理部门加强建筑施工现场监管,严查违规使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违规留宿人员、违规动火动焊等行为。商务条线管理部门加强大型商业促销活动检查,督促有关单位规范临时布展、落实现场看护。各有关部门联合消防部门持续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建设评定活动,强化消防安全长效管理。
2.深化博物馆和文物建筑检查。文化、旅游、消防条线管理部门对照前期单位自查、部门排查发现的隐患,督促有关单位逐项落实整改,按期消除隐患。指导博物馆、文物单位开展一次消防设施和电气线路检查维护,结合文物修缮同步增设改造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等消防设施,鼓励安装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建强专兼职消防力量,提升管理水平和应急能力。
3.强化农村社区检查巡查。街道办事处组织开展“城中村”、群租房、“三合一”场所、老旧小区消防安全检查,重点纠治违规住人、违规用火用电取暖、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违规设置影响人员逃生的铁栅栏等问题。公安派出所按照上级公安机关、消防部门要求,依法履行消防安全监管职责,加强小单位、小场所日常消防监督检查。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物业管理单位组织居民清理楼道、走廊、阳台等区域可燃杂物,安排人员夜间巡查,严防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火灾。
4.开展居民住宅小区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公安派出所、村(居)民委员会组织物业管理人员、网格员等力量,对辖区居民住宅小区普遍开展一次消防安全检查和宣传。梳理一批消防设施缺失或严重损坏的老旧住宅小区,提请区政府纳入为民办实事工程,组织实施消防改造,推广安装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和简易喷淋装置。深入推进消防安全“进电梯”活动,在居民住宅首层电梯等待区和电梯轿厢内,设置固定消防安全宣传栏或滚动播放消防安全提示。推动高层居民住宅楼逐栋明确“楼长”,并在小区或楼栋醒目位置进行公示。规范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严禁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根据电动自行车保有量,推进智能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点建设。高频次提醒居民外出时务必做到“三清三关”(清走道,清阳台,清厨房;关火源,关电源,关气源)。
5.推进消防安全综合治理。2018年11月中旬,街道办事处配合上级消防部门完成大型商业综合体和商场市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检查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单位一律重新进行整治。结合年底工作,将电气线路改造纳入城中村、棚户区、老旧小区改造内容。春节前后,街道办事处组织社区、村委、物业等单位或部门排查电气线路,重点整治电气线路私拉乱接等问题。
(二)强化消防宣传教育培训
1.加强社会宣传。按照统一部署,积极参与“119”消防宣传月活动和全市第二批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六个一百”示范评选活动,广泛发动社会公众参与,大力普及火灾预防和逃生自救知识。全面深化消防宣传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进家庭、进网站工作,积极组织上门开展老人、儿童等特殊群体消防安全教育活动。
2.加强安全提示。圣诞、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要节点,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方式,采取多种形式,通过手机短信、微信等向街道、社区、村委各级领导干部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责任人、管理人推送消防安全提示。发展壮大消防志愿者队伍,规范化、智能化开展消防志愿服务活动。督促博物馆、文物单位、商场市场、宾馆饭店等人员密集场所落实消防安全“三提示”(提示场所火灾危险性,提示场所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提示逃生设备器材具体放置位置和使用方法)要求。
3.2018年底前,街道各有关部门、公安派出所民警、安监员、基层网格员积极参加上级公安、消防管理部门举办的消防业务培训,提高检查巡查能力。督促各有关单位组织开展全员消防安全培训,确保所有员工达到“一懂三会”要求。
四、工作步骤
(一)部署发动阶段(2018年11月30日前)。各社区、村委及街道相关部门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召开会议,明确职责、细化措施,广泛宣传,落实责任。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8年11月28日至2019年全国两会结束)。各社区、村委及相关单位与部门对照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各项责任措施落实。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9年全国两会结束后3日内)。组织检查验收,固化经验做法,健全完善火灾防控工作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街道安委办成立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街道消防办公室,承担日常工作。各社区、村委及相关单位与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加强协作,压实责任,抓好落实、抓出成效。
(二)强化监管协作。各社区、村委及相关单位与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各尽其职,各负其责,联合开展检查督查,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执法等机制,形成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监管合力。
(三)严格督导问责。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列入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内容。要强化督导检查,对工作不落实的单位与部门,要及时通报,督促落实整治措施。对发生较大及以上火灾事故的,要依法从严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