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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省、市有关文件的要求,特编制并向社会公布2017年度红梅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常州市天宁区红梅街道党政办公室联系。(常州市天宁区竹林南路14号;邮编:213000;电话:0519-85507801)现将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概述
2017年,红梅街道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紧紧围绕市、区政务公开的工作部署,严格执行公开制度、规范公开流程、创新监督方式,扎实推进行政权力运行公开化、规范化,及时、准确、全面公开群众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结合本地实际,不断纵深发展,全面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机构。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政府职能转变和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必然要求,围绕增强公开实效,我街道明确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职责,由党政办、政法综治中心具体承办信息公开事项、维护和更新政府信息、答复群众反映问题,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专人负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切实做到了责任落实、监督落实。同时,街道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解到各职能部门,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学习培训,完善工作制度。一是积极参加区组织的学习培训,及时传达培训精神,明确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内部具体要求,认真落实培训会部署的工作。二是建立健全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举报调查制度、监督检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和审议制度,制定信息主动公开操作流程。三是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工作,做到该公开的全部公开,该保密的坚决保密,提升工作主动性、积极性,确保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加强各项监督,确保依法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实实在在的工作,没有责任,就难以开展,没有监督,就难以落实。为此,我街道从强化工作责任入手,狠抓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体系的建设。一方面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自查,及时发现问题,总结经验,督促整改;另一方面狠抓内部体系建设,完善外部监督机制,建立健全长效管理体系,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使政务公开工作更加扎实、有序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街道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采用网络、公告栏及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发布,并公布了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电话,方便群众咨询。2017年度我街道通过区政府网站发布各类信息数309条,通过街道官方微信公众号“红梅饭米粒”发布各类信息数118条,合计427条。
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7年,红梅街道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依申请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2016年度,我街道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没有收费。
五、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全年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在这一年来的大力推进,我街道政府信息公开整体水平得到了有效提升,公开信息的质量也逐步提高。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深刻认识到,我们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许多问题。还需要我们做出更多的努力,通过梳理,具体问题主要表现为:一是信息公开主动性、积极性有待进一步提高,部门工作开展不平衡,在公开的内容上,公开的重点还不够突出,内容和形式还有待加强,公开的内容不够具体、详细;二是街道的工作机制方面还不够完善,人员安排还不够科学,导致信息指标统计不及时,发布信息量少等问题。
(二)改进措施
1.进一步强化组织保障。加强监督、检查、考核,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绩效考核办法,提高各单位对此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大学习、宣传、培训工作力度,重点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宣传、培训。
2.进一步突出公开重点。积极探索信息公开渠道,最大程度地满足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需求,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着力点放在群众反映最强烈、最关注的问题上,凡是需要群众知道的、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都要纳入公开范围,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县政府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确保收到实实在在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