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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天宁区红梅街道益聚力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筹)申请人:
你们关于申办常州市天宁区红梅街道益聚力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的报告及有关材料收悉。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经审查《章程》草案、资金情况、拟任法定代表人、从业人员资格、场所设备、组织机构等相关情况,符合服务中心条件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同意成立常州市天宁区红梅街道益聚力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批复如下:
该单位的举办者是陆培宇、刘建平以及张美兰,开办资金3万元,资金来源由举办者自筹。该单位的负责人是陆培宇。单位地址:常州市天宁区锦绣花园社区居委会。该单位为非盈利性质,开展以下业务活动:
为街道辖区居民搭建社区互动平台,协助社区开展公益类服务活动,促进社区和谐发展:开展居民互助帮扶志愿服务活动;为困难家庭、优抚对象等弱势群体提供公益性服务;开展科普、环保、安全宣传等公益讲座;协助社区开展居民文体活动。
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我们将对所属社会组织具体行使以下监督管理职责:负责该社会组织成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前的审查、监督及年度检查的初审;指导其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依据其章程开展活动;负责协助登记管理机关和其他有关部门查处社会组织的违法行为;会同有关单位指导社会组织的清算事宜。请你们按照有关规定到民政部门办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手续。
希望你们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照章程并在规定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自觉接受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的监督和管理,搞好自律诚信建设,不以盈利为目的,履行职责义务,为发展公益事业作出贡献。
常州市天宁区红梅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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