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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社区:
为扎实做好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着力提高企业员工安全生产意识,根据《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等法律法规,经研究,决定在全街道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培训专项检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本次专项检查的范围:生产经营单位,重点是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和劳动密集型生产经营单位。
二、检查内容
重点检查2018年1月1日至今以下工作开展情况:
(一)年度安全生产培训计划的编制和实施情况;
(二)安全培训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
(三)培训经费投入和使用情况;
(四)全员安全培训和建档情况;
(五)“三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六)应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及转岗从业人员培训和建档情况等;
(七)造成人员死亡的生产安全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负有责任的特种作业人员重新参加安全教育培训情况等。
三、检查方式及进度安排
(一)11月中旬前,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自查;
(二)11月20日前,各村、社区组织开展专项检查;
(三)11月底前,街道安监办组织抽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12月,区安监局组织抽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村、社区要高度重视,积极参与专项检查活动,把这次检查作为强化安全培训、提升安全素质的一项重要措施,认真传达好、组织好、落实好。
(二)认真组织。各村、社区要做到因企制宜,分类处置。严格对照检查内容逐项核对,做到全覆盖、无盲区,确保情况清、底数明。
请各村、社区与12月7日前将安全培训专项检查的情况报街道安监办,联系人:赵沁,电话:88814998。
常州市天宁区雕庄街道办事处
2018年11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