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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社区,机关各部门,有关单位:
现将《2018年雕庄街道食品安全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常州市天宁区雕庄街道办事处
2018年4月9日
2018年雕庄街道食品安全工作要点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实施国家食品安全战略,围绕“聚焦聚力‘六个最’,种好天宁幸福树”总目标,以保障食品安全为中心任务,突出源头严防、过程严管、违法严惩,进一步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努力建设百姓满意的“四品”新城,根据国家、省、市、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结合我街道实际,现就2018年街道食品安全工作安排如下:
一、加强基础建设
(一)完善体制机制。根据《天宁区加强基层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进一步发挥街道食品安全委员会在街道食品安全工作中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督查考核、制度建设等方面的作用。大力推进街道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和村(社区)食品安全工作站规范化建设,实现“乡乡有所,村村有站”。(街道办事处、各村(社区)分工负责)将食品安全工作经费足额列入财政预算,其中街道食品安全工作经费全年不低于5万元、村(社区)全年不低于2万元。(街道财政分局负责)
(二)落实工作责任。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街道年度重点工作安排,列入街道年度目标考核范围。街道与各村(社区)签订食品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街道办事处、各村(社区)分工负责)对食品安全工作责任不落实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责任;对在食品安全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街道组宣科负责)
(三)提升队伍能力。按照“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对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协管员、信息员及群众义务监督员的教育和培训,促进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业务技能以及依法行政等的知识学习和实践锻炼,切实提高对食品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以及食品安全日常工作的能力。全年街道组织教育培训不少于4次,村(社区)不少于2次,每次不少于2小时。(街道食安办、市场分局、村(社区)负责)
二、加大监管力度
(四)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以天宁区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区为契机,建立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机制,强化日常巡查、抽样检测和监督执法,提高农产品经营户质量安全意识,督促市场主办方规范日常管理和快检评价,以农兽药残留、重金属、微生物等为检测重点,全年完成农产品定性检测不少于2000个。(市场分局、经发科分工负责,各村(社区)配合)
(五)加强食品安全综合治理。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和联合督查,严格管控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风险。深入排查养老机构食堂、企业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重点餐饮单位等的安全隐患,防控群体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加强茶叶、白酒、水产制品、婴幼儿辅助食品等重点食品监管,深入推进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专项整治。继续推进“两小”管理和备案登记,加强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监管。(市场分局、社会事业科分工负责,食安办、各村(社区)配合)
(六)加大违法行为查处力度。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强化部门间、区域间案件移送、督办查办、联合惩处等沟通协作,强化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用最严厉的处罚坚决遏制和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各村(社区)在日常巡查中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或违法线索的,对涉案证据要进行就地维护保存,并及时向市场分局报告。(市场分局、派出所分工负责,各村(社区)配合)
三、打造特色品牌
(七)深化“4D阳光”品牌。对照“4D阳光”标准,继续深化创建点的精耕细作,继续扩大创建的覆盖面和影响力,使“4D阳光”品牌真正成为立足雕庄、辐射全省的食安品牌。根据上级要求,全力推进“阳光餐饮”建设,学校(含幼托机构)食堂、养老机构食堂、中央厨房、全域旅游重要景点(节点)、集体用餐配送单位100%落实,35家中型以上餐饮单位、企业食堂实现厨房操作网上全程实时公开。(市场分局负责,食安办、各村(社区)配合)
(八)推动示范单位创建。根据上级要求,推进雕庄菜市场创建“安心菜市场”,真正实现“统一市场准入标准、统一提升快检能力、统一销售信息公示”。针对采菱工业园食品生产企业现状,督促企业加强内部管理,提升管理水平,尤其是对园区的实验室,明确管理要求和使用规范,努力打造管理最优、检测最 多的示范实验室。(市场分局、经发科分工负责,食安办、各村(社区)配合)
四、推动社会共治
(九)加强宣传教育。将宣传教育作为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手段,进一步强化舆论引导和科普宣传。以“3·15”“食品安全宣传周”等活动为载体,深入村委、社区、学校,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引导科学消费,增强风险防控能力。用好采菱社区“食话药说”讲坛,进一步加强阵地建设,丰富阵地内涵,以老百姓喜闻乐见的方式,让食品安全宣传可听、可见、可参与。(街道食安办、组宣科、市场分局、各村(社区)分工负责)
(十)推动协同共治。健全举报奖励制度,畅通投诉渠道,鼓励消费者、新闻媒体、食品生产经营者等各方积极参与食品安全治理。充分调动食品安全群众义务监督员作用,强化违法行为日常监督巡查。积极借助食品安全协会作用,推进行业自律,鼓励第三方专业机构对食品安全进行评价。(市场分局负责,食安办、各村(社区)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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