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内容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创新社会治理、深化平安社区建设,化解住宅小区物管领域矛盾,进一步提升群众满意度,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决定由街道党政领导挂钩联系物管矛盾较为复杂的住宅小区,提升住宅小区物业综合治理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负责区域
吴新峰同志挂钩联系人民家园社区人民新家园小区;
潘轶敏同志挂钩联系清东社区丽馨苑小区;
丁显平同志挂钩联系清二社区光华世家小区;
张旭东同志挂钩联系朝一社区朗诗競园小区;
张胜华同志挂钩联系清一社区新城金郡小区;
吴洪初同志挂钩联系清三社区景泰家园小区;
袁维鸿同志挂钩联系华润国际社区剑桥澜湾小区;
叶慧超同志挂钩联系朝二社区瑞景华庭小区;
徐亚锋同志挂钩联系丽二社区高成天鹅湖小区;
蒋 熠同志挂钩联系朝一社区东城明居小区;
陈秋萍同志挂钩联系丽三社区常发翠提半岛小区;
张 涛同志挂钩联系同济桥社区银河湾明苑小区;
方 静同志挂钩联系华润国际社区中央公园小区;
陆金龙同志挂钩联系丽一社区诺诚高第小区。
二、具体要求
1.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落实具体责任。
2.指导建立小区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委员会。业主委员会人选必须进行适当的政治审查,符合条件者方可入选。同时,对于委员人选的年龄、职业、履历、身体状况等结构性问题及时进行优化,确保人员搭配的合理性。
3.建立对物业管理公司收支状况的监督管理机制,将收支情况在一定范围予以公示,接受社区党组织、业主委员会和街道物管科的监督。
4.支持物业公司依法开展经营活动,收取物业服务费。
5.挂钩联系领导每半个月组织业主代表、物管工作人员、社区工作人员召开座谈会,听取意见,掌握第一手资料;对于业主普遍反映的问题,及时进行现场督看和资料收集,并将有关情况及时反馈给物业公司,督促其尽快整改。
6.街道物管科提供相关业务指导和培训,做好基础工作。
7.挂钩联系领导和社区党组织负责人要掌握协调工作的主导权和主动权,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8.挂钩联系领导、社区负责人与街道分管领导、物管科每个月要召开经验交流会和工作推进会,针对物业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难点进行分析和研究,明确下一步举措和方案。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