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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5号的答复
杨洁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加强菜市场监督管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4月28日上午9时在区商务局1787会议室,我局专门组织召开了商会会长及副会长会议,就人大代表反映的“临近年关,菜市场水产摊贩活鱼不现场活杀,就不卖的现象,明显短斤少两,不诚信经营”的问题,作了专题讨论,寻找解决问题的方案。会长和副会长一致认为平时几乎没有这种现象,我们也和人大代表沟通了,询问了具体情况,人大代表了解的情况如下:平时确实还好的,但到节假日生意兴旺的时候,会有这种现象的。但我们还是强调要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如果有这种情况,我们如何有针对性地去防范和管理?我们采取以下措施防患于未然:一、平时经常对经营户进行诚信经营的教育。二、责任到人,水产区域的管理人员监督水产经营户诚信经营,特别是节假日期间,没抓住现场证据,活鱼经营户是不承认自己短斤少两的,管理人员要在现场监视,一旦发现,一次警告,二次罚款,再次就取消经营资格。
签 发 人:许术易
经 办 人:沈志兰
联系电话:69661056
常州市天宁区商务局
2017年5月10日
抄 送:常州市天宁区人大办公室、常州市天宁区政府办公室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