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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天宁区商务局
2018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18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的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拟订全区商贸发展计划和实施规划,负责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监测。
2、负责推进全区商贸流通产业结构调整,巩固提升传统商贸业,指导商业网点布局,繁荣社区商业;推动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负责全区服务业项目的跟踪服务及推进工作。
3、承担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责任,组织商务行政综合执法工作,推动商贸领域信用建设;按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负责国家规定的专卖商品管理。
4、拟定和执行全区外贸出口年度调控目标,依法负责全区对外反倾销、反补贴以及保障措施的有关事务;管理出口商品商标注册登记后的有关事务;负责全区企业进出口贸易统计分析和进出口加工贸易的审核申报工作及机电产品进出口审查及管理。
5、负责全区对外经济合作工作。负责审核、报批各类企业外经贸经营权;审核、报批区内企业在境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并实施监督管理;组织指导在境内外举办的大型外经贸交易会、展览会、展销会、洽谈会、招商活动等。
6、负责指导、协调和管理全区利用外资工作。根据上级授权,依法审核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变更事项;依法审核外商投资项目的合同、章程及其变更;依法监督管理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章程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7、负责全区招商引资的管理工作,承担全区重大招商项目的洽谈、跟踪及服务工作;负责开发区招商引资工作的指导、协调和服务。
8、负责全区外事工作的管理,承担全区因公出国(境)的初审和报批。
9、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1、根据部门职责分工,本部门内设机构包括6个内设机构:综合科(外事科)、商贸发展科、外经外贸科、外资科、招商科、菜管科。
2、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18年部门汇总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1家。
三、2018年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根本遵循,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围绕区委、区政府“推进城市更新、打造品质之区”的发展战略,坚持以提高商务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紧紧围绕“年年有变化、三年大变样、五年新跨越”的目标,以创新方式、优质服务为抓手,全力做强招商引资,优化外资结构,促进外贸增长,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确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详见常州市天宁区商务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uploadfile/cztn/2018/0206/20180206102546_76074.pdf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计532.15 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增加27.55万元,增长5.46%。主要原因是在职在编人数比上年增加以及基本工资调整等。其中:
(一)收入预算总计532.15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计532.15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532.1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7.55万元,增长5.46%。主要原因是在职在编人数比上年增加以及基本工资调整等。
(2)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0万元。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预算总计0万元。
3.其他资金收入预算总计0万元。
4.上年结转资金预算数为0万元。
(二)支出预算总计532.15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60.45万元,主要用于商务局开展商务事务而发生的基本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6.39万元,增长1.8 %。主要原因是在职在编人数比上年增加以及基本工资调整。
2.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
3.结转下年资金预算数为0万元。
项目支出预算数为0万元。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预算合计532.15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32.15万元,占0 %;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占0%;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万元,占0%;
其他资金0万元,占0%;
上年结转资金0万元,占0%。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预算合计532.15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532.15万元,占100 %;
项目支出0万元,占 0 %;
单位预留机动经费0万元,占 0 %;
结转下年资金0万元,占0 %。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32.15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7.55万元,增长5.46%。主要原因是在职在编人数比上年增加以及基本工资调整等。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预算支出532.1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 %。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7.55万元,增长5.46%。主要原因是在职在编人数比上年增加以及基本工资调整等。
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
1.商务事务行政运行(项)支出141.3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3.43万元,增长19.87%。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行政人员人数增加以及基本工资调整。。
2.商务事务事业运行支出219.06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7.06万元,减少7.23%。主要原因是事业人员人数减少。
(二)公共安全(类)
1.公安(款)行政运行(项)支出 0万元。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532.15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474.7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57.3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532.1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7.55万元,增长5.46%。主要原因是在职在编人数比上年增加以及基本工资调整等。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532.15万元,其中:
(二)公用经费57.3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 %;公务接待费支出1.33万元,占“三公”经费的18.92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支出0万元。
(1)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支出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减少) 0万元。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
3.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1.33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预算支出 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预算支出 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支出0万元。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141.38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1.61万元,增长25.36 %。主要原因是:其他交通费用在机关运行中列支。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总额4.5万元,其中:拟采购货物支出4.5万元、拟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拟购买服务支出 0万元。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预算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共0个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0万元。
(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2018年本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 %。支出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 %。
一、财政拨款:指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四、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单位预留机动经费:指预算单位年初预留用于年度执行中增人、增资等不可预见支出的经费。
八、“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