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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的监督下,在上级财政部门和区相关单位的大力支持下,区财政局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区委十界四次全会、“重大项目增效年”动员大会精神,深入推进财政改革创新,全力以赴做好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各项工作。
一、积极培植财源,大力支持经济创新发展
面对当前财政工作的新挑战新机遇,我区财政部门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提出的“聚焦聚力‘六个最’,种好天宁幸福树”这个新目标,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保障作用,选准方向,巧用财力,突出重点,大力推进产业转型升级,促进经济健康发展。一是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清理规范基金和收费,公开收费目录清单,帮助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以政府收入的“减法”,换取市场活力的“加法”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乘法”。二是积极向上争取资金。贯彻落实各项财政政策,与主管局配合各类项目的审核上报工作,并及时拨付相关资金,今年已争取各类支持企业专项资金2541万元。三是积极引入社会资本。充分利用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杠杆效应,借助“苏微贷”、“苏科贷”等贷款平台,缓解企业资金链风险,支持企业发展壮大;创新运用“PPP”合作模式,盘活存量资产,形成投资良性循环,确保实体经济平稳发展。
二、围绕增收节支,努力实现财政运行稳定
(一)财政收入坚持“稳字当头”。今年,为保证财政收入持续增长,财税部门认真分析财税收入形势,挖掘财政增收潜力,有效堵塞征管漏洞,完善征管模式,坚持“抓大不放小、抓重点不遗漏”的原则,加强对重点企业、重点行业及第三产业的税收征管,加大税收清欠力度,严厉打击各种偷税漏税行为,确保税收应收尽收;加强收入目标管理,制定年度收入考核目标任务,科学设置考核指标,充分调动各级部门组织收入的积极性;切实规范和加强非税收入管理,狠抓收入征管效率,切实做到非税收入依法征收、足额缴库、有序管理;做好国地税业务下方工作,与国地税人行等征管部门共同努力,在大力减税降费形势下保持了财政收入的良好增长态势。1-5月,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33114万元,同比增收25453万元,增幅12.26%。其中:税收收入完成217334.87万元,同比增收35496.02万元,增幅19.52%。非税收入完成15779.59万元,同比减少10042.08万元,降幅38.89%。税收占比93.23%。完成年度计划的42.6%,达到了序时进度。1-6月,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完成273600万元,完成年度计划的50%,确保完成“双过半”任务。
(二)财政支出坚持“有保有压”。盘活存量,用好增量,严格贯彻区委、区政府增收节支精神,压缩一般性项目支出,严控办公经费、“三公经费”支出,优先保证重点项目支出,确保民生、科技创新等方面的投入。
三、抓好民生改善,加快推进和谐社会建设
聚焦富民增收和民生改善,千方百计增加民生投入,增加居民获得感幸福感,1-5月,累计投入6.83亿元用于改善民生事业。
一是支持教育事业优先发展。坚持教育优先保障,1-5月,投入23543万元用于发展教育事业。推动教育布局调整和现代化学校建设,稳步提高教师待遇,促进教育均衡发展。
二是持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1-6月,区级安排资金1356.14万元,落实最低生活保障、养老援助、农村“五保”供养、孤儿供养、城镇“三无”老人供养和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等自然增长机制。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648.02万元,向全区80周岁以上老人发放尊老金512.53万元。
三是重点提升医疗卫生水平。1-6月,区级安排资金2334.74万元,稳步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标准,用于14大类55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重点用于独生子女家庭特扶、奖扶、一次性奖励、基本药物补助、适龄妇女“两癌”筛查等重大公共卫生投入。
四是全力推进城乡协调发展。贯彻十九大报告提出的“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出台政策措施,整合各级财政专项资金,拓宽乡村集体增收渠道,探索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积极支持查家村创建省级特色田园乡村。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加快农口企业改革改制步伐,促进农口企业尽快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建立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摆脱困境、加快发展。继续落实国家农村综合改革村级公益事业财政各项惠民政策,抓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和农桥建设项目管理工作,今年申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15个,农桥项目7个。区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129.32万元用于2018年政策性农业保险支出,为促进我区农业持续稳定发展,抵抗农业自然灾害风险提供了有效保障。
五是大力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保障城市长效管理资金投入稳步增长,重点保障“931”综合整治、道路清扫保洁、垃圾清运、绿化管养工作顺利开展。持续保障环保投入,加大全区“263”环保专项资金投入力度,1-6月,全区财政投入1318.21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污染源治理、河道清淤治理、化工企业关停和环境监测服务等项目实施,进一步优化城市面貌和人居环境。
四、深化财政改革,不断提升财政管理水平
(一)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一是强化预算精细化管理,细化预算编制标准,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合理性,实现预算全口径,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二是贯彻财政部《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试行方案》,实现政府预算经济分类和部门预算经济分类两套科目同时编制,规范政府和部门支出行为,提升预算编制科学化、精细化水平。三是深化财政预决算公开,制定年度区级预决算公开方案,完善预决算公开工作规则,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抓好财政预决算公开国家试点工作,确保财政预决算内容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二)强化政府采购规范管理。一是规范政府采购程序,强化政府采购预算管理,严格贯彻“无预算不采购”的原则,积极探索政府采购预算信息化管理的新模式。二是强化政府采购基础工作,提升政府采购工作效果,对纳入政府采购目录管理范围的项目,要求形成采购全过程台账记录,保证了整体采购质量和效果。三是加强政府采购业务监管,着力提升管理水平,严把采购审核关,推动采购程序、采购执行规范有序,并加快推进我区政府采购改革,推行“常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商城”运行。四是大力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努力实现“能购尽购”的工作目标,促进政府职能转变。
(三)落实政府会计制度改革。一是扎实开展政府会计制度改革工作,组织好宣传和培训工作,对业务系统进行升级,确保新制度顺利实施,促使进一步提高政府会计信息质量、提升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和预算管理水平。二是强化内部控制机制,组织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全区114家行政事业单位完成了编报,充分发挥内部控制在提升单位内部治理水平,规范内部权力运行中的重要作用。三是做好会计从业资格证取消后的宣传和政策解释工作,抓好改革后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对象、内容与形式、学分管理、对会计人员考核与评价等调整的相关工作。四是规范行政审批事项,按照规定办理代理机构审批事项,并及时做好“双公示”工作。
(四)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严格落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制度,全区政府债务余额控制在市政府批准的限额范围内。严格落实《常州市天宁区地方债务化解方案》,按照上级要求,于规定时间报送季度债务报表和化解政府性债务执行情况,进一步加大隐性债务化解力度。按要求做好2018年新增债券发行的前期申报工作,为我区重点项目提供资金保障。
(五)推进财政监督和绩效管理工作。认真制定财政监督检查项目年度计划表,经局党组会议讨论后付诸实施。开展2018年半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工作,重点在资金管理方面检查专项管理、核算与使用项目资金的合理性规范性、支出佐证资料的完整性等相关要素,并提出整改意见;进一步完善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及时整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对基层财政分局内部制约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督查,强化内部制约制度,确保财政资金的运行安全。
(六)加强票据管理和非税收入管理。从年初起改变原有非税收入拨付方式,将有零余额账户的单位非税收入、暂存款全面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系统进行支付,推进财政全口径预算执行,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强化财政票据安全监督,根据上级文件规定,督促各单位按规定规范使用新版票据,并做好旧版票据的清理回收工作;规范财政票据发放程序,严格控制票据发放及缴验两端,把好新增单位领票资格审核关。
(七)深入开展阳光扶贫工作。一是根据区阳光扶贫办公室要求,每季度对郑陆镇三河口村15户困难家庭进行帮扶。全局人员积极参与扶贫工作,了解帮扶家庭的具体情况,做好走访记录。二是落实市对口支援西藏、新疆、青海方案精神,积极筹措财政资金1153万元用于支援西藏、新疆、青海建设。
五、深化国企改革,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一)加强国有资产管理。一是加强镇、各街道国有(集体)资产管理工作,制发实施意见,组织开展资产清查,规范有序将镇、各街道资产注入国有公司,壮大国有企业。二是规范处置,优化配置,完成国有资产经营收益目标,今年截至目前,全区处置资产报废229.11万元、调拨资产4919.49万元。三是规范全区经营性资产出租,通过政府招租平台(常州市产权交易所)对外公开发布信息,上半年租金收入共243.99万元。
(二)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强化组织领导。起草并以两办名义印发《关于调整天宁区国企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增设国有企业财务总监工作办公室,负责落实、组织、指导国有企业财务监督工作,并进一步细化了领导小组审批事项。二是加强财务监督,规范国企管理。成立三大国企财务中心并集中办公,分析研判国企板块挂钩项目资金预算、资金成本、会计核算与财务管理,对国企资产经营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强化国企债务管理,建立健全国企内部控制制度。
六、加强党的领导,确保从严治党全面落实
(一)积极配合接受区委巡察。根据区委统一部署,我局被列为2018年第一轮区委巡察单位。我局积极配合区委巡察,一是认真准备台账资料,共收集整理各类台账(包括党建、干部任用、发文、内控、会议记录等)共113本,并完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等4个报告;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并组织召开巡察动员会,广泛动员全局人员,配合巡察组开展中层干部以上人员谈心谈话。三是召开巡察反馈会,做好巡察整改工作,落实巡察整改措施。对照区委第一巡察组提出的3个方面11个问题,梳理出34条具体整改内容,制定整改工作方案。
(二)扎实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根据区委部署,启动我局“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各阶段的具体措施。一是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板报,并在局内网、《天宁财政》开辟“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专栏,做好活动宣传工作。二是加强身边典型选树,以点带面,推动全局,营造浓厚活动氛围,不断把活动引向深入。三是制定信息报送计划,鼓励各科、室、中心积极撰写通讯信息稿;申报财政调研课题,要求45周岁以下年轻干部针对深化改革等方面课题进行深入调研;举办财政信息宣传调研等培训,进一步提升财政干部信息调研水平,更好的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
(三)着力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一是细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明确责任范围和责任内容,局党组书记与分管领导和各科室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使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任务“对号入座”,形成齐头共管、层层落实的局面。二是加强廉政教育和文化建设,筑牢干部职工反腐倡廉的思想基础,组织党员认真学习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党规,组织收看“全省财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电视电话会议”。三是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增强党员干部反腐倡廉意识,注重将党风廉政教育与解决党员干部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和领导作风等方面的突出问题相结合,组织各科室分析排查廉政风险点,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方面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全面推进惩防体系建设。
(四)加强财政干部队伍建设。一是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坚持用先进理论武装头脑,坚定信念,坚守“为国理财、为民服务”的工作宗旨,引导广大财政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事业观,切实增强公仆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二是强化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开展财政干部综合能力提升班,选拔业务骨干参加市财政局组织的研究性人才培养,使财政干部不断加强自身学习,熟悉财经理论,精通财政业务,熟练掌握现代财政管理的先进方法和科学手段,不断增强依法理财、科学理财的能力。三是加强财政后备干部培养。加强绩效考核管理,规范中层干部任免程序。在全区财政系统范围内开展调研,对年轻干部进行摸底,大力发现和储备年轻干部,建立财政干部后备库,不断充实财政干部队伍力量。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