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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2018年常州市天宁区区级预决算公开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2018年常州市天宁区区级预决算公开工作方案
常州市天宁区财政局
2018年4月28日
附件
2018年区级预决算公开工作方案
预决算信息公开是预决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核心内容。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是现代财政制度的基本要求。为贯彻落实《预算法》、《江苏省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暂行办法》和《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财预〔2016〕143号)的有关规定,进一步推进区级预决算公开,提高预算透明度,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除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外,区级政府公开区级政府预决算,区级使用财政资金的部门和单位公开本部门预决算。
(二)坚持明确和落实责任。各部门单位应当依法主动公开预决算信息。区财政局负责公开区级政府预决算,各部门单位负责公开本部门及所属单位预决算。
(三)坚持以公开促改革。以预决算公开为抓手,促进财税体制改革和其他相关领域改革,为实现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打好基础。
二、工作要求
(一)“预决算公开管理文件”公开
(1)公开主体:区财政局。
(2)公开时间:凡属主动公开的,应在该制度印发后10个工作日内公开。
(3)公开方式:江苏省预决算公开统一平台、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同步公开。
(4)公开内容:
①预决算公开方案。
②预决算公开工作考核文件。
③其他预决算公开管理文件。
(二)区级政府预决算公开。
1.公开2017年全区和区级预算执行情况、2018年全区和区级预算安排情况。
(2)公开时间:区第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后20日(自然日,下同)内。
①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18年预算报告。
②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18年预算草案。主要包括:2017年全区和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以下简称“全口径预算”)收支执行情况,2017年全区举借政府债务情况,2018年全区和区级全口径预算收支安排情况,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按经济分类到款级,区级分地区分项目税收返还和一般性转移支付预算安排情况,区级分地区分项目专项转移支付安排情况,区级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预算安排情况等。
③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18年预算草案说明。主要包括:地方政府债务情况说明,转移支付情况说明,区级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区级预算绩效工作情况说明等。
2.公开2018年区级预算调整情况。
(2)公开时间:区人大常委会批准后20日内。
(4)公开内容:区级全口径预算的收支调整情况。
3.公开2017年区级决算。
①2017年区级财政决算报告。
②2017年区级财政决算草案。具体包括:2017年全口径预算的决算情况,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表(功能科目),区级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表(经济科目),区级重点项目表,区级分地区税收返还和一般性转移支付决算表,区级分地区分项目专项转移支付决算表,区级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机关运行经费决算表,2017年全区债务情况等。
③2017年区级财政决算草案说明。主要包括:地方政府债务情况,转移支付情况,“三公”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情况,区级预算绩效工作情况等方面说明。
4.公开政府部门专项资金管理清单、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目录清单。
(2)公开时间:①政府部门专项资金管理清单在人大批准区级预算后20日内公开;②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目录清单,根据工作实际,动态更新。
①政府部门专项资金管理清单。
②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清单。
③政府性基金项目目录清单。
5.公开各类财政管理制度。
(3)公开方式: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公开。对重大财政管理制度,还应在江苏省预决算公开统一平台上公开。
①税收政策、非税收入收缴、政府性基金项目、财政专户、税收优惠政策等相关财政收入制度。
②本级专项支出管理、转移支付管理、政府采购等财政支出制度。
③会计、国库、国有资产等其他财政管理制度。
(三)区级部门预决算公开。
1.公开2018年区级部门预算。
(1)公开主体:区级各部门及所属单位。
(2)公开时间:在部门预算批复后20日内公开。
(3)公开方式:江苏省预决算公开统一平台、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区级各部门及所属单位门户网站专栏同步公开。
①部门概况。包括:部门主要职能、部门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2018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②部门预算公开表。部门预决算公开表共12张,包括:部门收入支出预算总表、部门收入预算总表、部门支出预算总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功能科目)、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经济科目)、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功能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经济科目)、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功能科目)、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等。没有数据的空表,不得自行删除,应在表底用文字注明本部门无相关收支项目。各部门应确保公开表格中的明细项目合计数与“合计”栏填列的数据一致。
③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部门预算公开说明事项共14项,包括:部门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部门收入预算情况、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情况、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情况、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情况、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情况、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情况、预算绩效情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等。
④名词解释。对本部门预算公开中使用的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
2.公开2017年区级部门决算。
(2)公开时间:在部门决算批复后20日内公开。
①部门概况。包括:部门主要职能、部门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2017年度部门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②部门决算表。具体包括: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总表、部门收入决算表、部门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功能科目)、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经济科目)、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功能科目)、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经济科目)、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表、政府采购支出决算表等12张表。
③部门决算情况说明。决算公开说明事项共15项,包括: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部门收入决算情况、部门支出决算情况、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预算绩效情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情况、国有资产占用情况等。
④名词解释。对本部门决算公开中使用的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
3.其他注意事项
(1)在公开“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预决算信息时,应包含以下内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决算总额和分项数额、会议费和培训费预决算总额,并对增减变化的原因进行说明。“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公开为“公务用车购置费”和“公务用车运行费”。“三公”经费决算公开要说明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经费总额以及“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情况。会议费、培训费决算公开要说明召开会议和组织培训的次数和人数等情况。
(2)各部门在进行公开说明时,应确保文字说明中的数据与公开表格中的数据相一致。如表格为空表或表格中数据为“0”,对应的文字说明中金额也应填“0”。按要求需与上年决算数(或上年预算数或本年预算数)作对比说明的,即使发生额为“0”,若发生增减变化,应填写增减变化原因;若无增减变化,则应写明“与上年决算数(或上年预算数或本年预算数)相同”。
以上部门预决算公开内容要严格按照附件2、3中提供的公开模板进行规范化、标准化公开。
(四)公开专项资金分配等信息(涉密项目除外)。
(1)公开主体:区级各相关部门、单位。
(2)公开时间:根据资金分配流程及时公开。
(3)公开方式:江苏省预决算公开统一平台公开。
(4)公开内容:纳入区级政府部门专项资金管理清单(见附件5)的专项资金都应公开相关资金分配等信息。对于实行因素法分配的项目,主管部门应及时公开分配因素、权重及分配结果;对于实行申报制的项目,主管部门应及时公开项目申报指南、分配结果等;其他项目也应该及时公开分配结果。
(五)区级部门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涉密项目除外)。
(1)公开主体:区级各部门、单位。
(2)公开时间:按采购进程及时公开。
(3)公开方式:在相应政府采购网公开
(4)公开内容:采购项目公开的项目信息,具体公开要求按《转发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17〕50号)执行。
(六)预算绩效信息公开。
(1)公开主体:已列入2017年度预算绩效信息公开的项目继续公开专项资金绩效目标,增加1个部门选择1个专项资金公开绩效目标。2018年度重点绩效评价项目的预算部门公开绩效评价效果。
(2)公开时间:部门在公开部门预算时同步公开预算绩效目标,在12月底公开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①预算绩效目标公开包括:项目基本信息、项目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与标准值、项目绩效目标预期进度与资金支出计划等内容(即按绩效目标申报表表式内容公开,见附件6)。
②绩效评价结果公开包括:项目基本情况、绩效评价组织实施情况、绩效评价结论、存在的问题和政策建议等(即按绩效评价报告撰写提纲格式内容公开)。
(七)资产管理信息公开。
(2)公开时间:在公开部门决算时通过填报本部门决算说明进行公开。
(4)公开内容:部门对其占有、使用国有资产的有关情况进行公开,包括车辆信息、设备信息等。
(八)“部门预决算公开管理文件”公开。
(1)公开主体:区级各部门。
(2)公开时间:新增预算单位和对原办法进行修订的部门,应于4月30日前公开。
(4)公开内容:本部门制定的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办法或文件等。
三、强化公开保障
(一)统一思想,加强组织领导。预决算公开是建立透明预算的重要内容。要充分认识预决算公开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按照“方向明确、过程可控、结果可查、易于监督”的原则,严格划分责任分工,积极抓好工作落实。
(二)强化监督,严肃公开纪律。预决算公开是预算法等法律规定各部门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要依法及时公开相关预决算信息,按时报送预决算公开完成情况。区财政局将定期对预决算公开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推动预决算公开依法有序进行。监督检查结束后,各单位要及时抓好整改建制工作。
(三)加强引导,做好舆论宣传。预决算公开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要加强对社会反映的评估和舆情引导,积极与新闻媒体沟通,抓好正面宣传,营造良好的预决算公开氛围。对预决算公开中涉及的重大事项,要以通俗易懂的方式,做好对社会公众的解释与说明工作,对预决算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积极做好舆论应对工作。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