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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18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标准规范并组织实施。依法开展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有关工作。
2、拟订并组织实施市场监督管理事业发展规划,积极推进市场监管体制、基层执法力量及社会化监管体系的整合,构建市场监管长效机制。建立健全市场信用体系建设,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市场主体责任。
3、依法规范和维护市场经营秩序,负责市场交易和网络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监管职责;负责个体工商户、企业经营行为的服务和监督管理;组织指导个体工商户、企业、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研究分析并依法发布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基础信息;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负责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的监督管理。
4、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规范合同行为;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实施合同格式条款备案;监督管理拍卖行为。负责商标和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5、负责管理和指导产品(商品)质量工作,组织实施商标管理工作;推进质量振兴、品牌发展、质量奖励工作;管理、协调、指导质量技术监督工作。
6、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工作,制定产品质量监督检查计划,组织对产品质量实施监督检查;组织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企业的依法处理;协助组织管理认证认可工作。
7、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管理企业产品标准备案,组织推广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组织监督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贯彻实施,组织开展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负责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管理工作。
8、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监督国家计量制度的执行,依法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负责规范市场计量行为和商品量的监督。
9、承担特种设备质量监督、安全监察的责任,组织实施对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充装、检验检测进行监督检查,按规定权限组织或参与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组织制定并实施部门的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组织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宣传工作。
10、依法承担食品、保健食品生产流通及餐饮服务的监督管理职责;落实掌握分析食品安全形势,完善应对措施;制订食品安全检查年度计划、整顿治理方案并组织落实。
11、负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标准及分类管理制度;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及化妆品的监督管理工作;建立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并开展监测工作。
12、负责市场监管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和指导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
13、依法承担消费者权益保护牵头协调职责,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组织指导消费维权工作;负责涉及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申诉和举报工作。
14、依法查处违反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15、加强基层监管力量,完善基层监管体制,构建基层食品药品的监管体系;加强对基层的业务指导和管理;负责辖区内市场监督管理信息化建设。
16、承担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推动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建设;按职责分工做好食品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
17、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1.根据部门职责分工,本部门内设机构13个:办公室、组织人事科、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服务科(注册登记科)、市场规范监管科(商标广告监管科)、质量监管科、标准计量科、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科、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科、食品安全监管科、药品医疗器械监管科(化妆品监管科)、消费者权益保护科(投诉举报科)、稽查科。本部门下属单位包括7个基层分局:经济开发区分局、雕庄分局、茶山分局、红梅分局、天宁分局、兰陵分局、郑陆分局;1个直属事业单位:常州市天宁区市场监督管理稽查大队。
2.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18年部门汇总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1家,为常州市天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2018年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2018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引领,深入贯彻区委十届四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聚焦聚力‘六个最’,种好天宁幸福树”总目标,认真贯彻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管的工作要求,突出能力建设,在打造营商环境、竞争环境、消费环境、法制环境方面高质量履职,在品质天宁建设的新征程上再出发开新局立新功。
(一)打造高质量营商环境
1.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大力推进“3550”改革,全面推行企业名称网上自主申报,实现名称预核准和设立登记合并办理,深化“政银合作”,使“开办企业3个工作日内完成”成为稳定的常态。深入推进“不见面”审批,全面深化“互联网+登记服务”模式,推进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和电子营业执照应用,网上“不见面”审批率达到85%。继续推行“证照联办”登记制度改革,证照联办实现市区通办并纳入市级事项14个;在区级层面调研启动“证照分离”改革,推动“减证”。推行个体工商户“全城通办”,让申请人在天宁辖区内可任意选择办照点,办成“证照事”。
2.深化质量强区工作。以郑陆不锈钢产业纳入全省质量提升行动为契机,将品牌战略提升为“质量天宁”战略;在“质量强区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的基础上成立质量发展委员会;深化“三名两标”工作,成立天宁区品牌建设联盟,培育管理领先、绩效卓越的示范群体;加强质量标准建设,特别要聚焦十九大提出的“乡村振兴”战略,服务我区美丽乡村查家湾建设,推进农业项目标准化工作和地理标志商标的申报。
3.深化对项目和园区的服务。要以“7+X+Y”为重点,在全区新兴服务业活力不断增强的过程中,在“农、文、工、商、旅”深度融合的过程中,围绕证照准入、生产许可、标准制定及自我声明公开、股改上市、品牌推进、风险防范等内容开展走访服务,帮助园区、项目及企业不断迈上中高端发展。对我区制药行业中涉及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的企业开展专题辅导。与此同时,继续深入开展全员招商工作,把重点放在“以商引商”上。
(二)打造高质量竞争环境
1.突出安全底线。市场经营主体没有安全意识方面的底线思维,就没有公平有序的竞争秩序。要落实相关企业特种设备、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使用的安全主体责任,运用技术手段开展特种设备监察,对涉及食品药品生产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确保不发生系统性、行业性、区域性风险及安全事故。
2.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做法。加强宣传引导,强化培训指导,提高市场主体年报率,实施经营主体异常名录和黑名单管理。完善“双随机”抽查工作机制,使“双随机”抽查从年报公示信息抽查领域中逐步扩大到食品生产经营消费、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特种设备检查、强制性标准施行等领域。处理好“双随机”与食品药品品种品规监管、企业分级分类监管、“全覆盖”管理的关系。继续推进江苏省市场监管平台的运行与使用,完善部门间信息共享、协同监管、联合惩戒机制,实现许可、监管、处罚信息全公开。
3.深化“四项整治+两项行动”。今年仍然要把执法办案的重点放在民生安全、消费安全上,深入开展“电线电缆、保健食品会销、线下理财违法行为和医疗器械”四个方面的专项整治,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深化年”和“263专项行动”,对“四项整治+两项行动”的涉案单位要严查重处,直至吊销证照,清理出市场。
4.扩大稽查重点办案领域。围绕建设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要实现大要案件、办案领域和类型上的突破,把突破领域瞄准在合同拍卖违法、知识产权保护、违法广告虚假宣传、商业贿赂等方面。
(三)打造高质量消费环境
1.以文明建设促进放心消费。市委在更高标准展现文明水平的“爱常州”引领行动中提出,将全面推进“模范好人、诚信经营、全民阅读、文明示范‘四个一条街’”建设。我局作为区级创建窗口组组长单位和劳动西路街长单位,应将此项行动与放心消费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在特色街区、商业综合体中推动以品牌消费为主的放心消费工程建设。
2.以示范创建规范网络消费。全力以赴推进省级“网络监管与服务示范区”创建工作,按照“依法管网、以网管网、信用管网、协同管网”的基本原则开展创建,在“政务高效、孵化多元、数据支撑、政策给力、放心消费、协同管网”六大领域力求突破,以“网络新时代、管理新示范”为目标引领,发挥网络监管在服务全区新兴服务业发展、促进产城融合中的积极作用。
3.以高效监管保障民生消费。推进“阳光餐饮”工程,抓好“一老一少”、全域旅游景区周边、大型餐饮、企业食堂、网络订餐等餐饮服务业的明厨亮灶建设;在消费经营场所同步开展气瓶溯源管理和计量检定工作,达到“阳光普照”的效果。推进“安心菜市场”工程,落实市场开办方“第一责任人”责任,推动农贸市场快检设备升级和应用,年内完成10家“安心菜市场”建设工作。推进食品生产单位质量提升工程,开展食品生产单位风险分级监管,大型食品生产企业推行HACCP(危害分析与关键点控制)管理,提高食品小作坊发证率,建设“食品示范小作坊”。推进食品安全抽检监督工程,按照每千人5批次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全年完成3200批次。要以问题为导向,扩大抽检覆盖面,提高不合格率;将靶向抽检与专项整治相结合,风险监测与隐患排查相结合,不断有效防范食品安全风险。
(四)打造高质量法制环境
1.深入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政务公开是社会治理法治化的体现,标准化的公开和规范化的公开是高质量法制环境的体现。要按照全流程权力公开、全过程服务公开、全要素事项公开、全渠道信息获取、全方位监督评价的“五全目标”要求,在政务服务和食品药品监管领域形成可借鉴、可复制的试点成果。
2.深入推进“两法衔接”工作。要进一步落实相关文件精神,发挥成员单位的作用,加大对“五大履职风险”领域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同时,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对接部门要发挥智囊团的作用,用“火眼金睛”去辨析新问题,揭穿新伪装,在维护市场秩序的过程中“除妖降魔”。
3.深入开展学法普法用法和执法监督工作。执法干部的法律素养是体现法制环境优良的第一载体。要加强个体的学法用法;要按照制度规范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和内部制衡管理;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基本要求;要在容错的前提下,研究出台执法违法的责任追究制度;对当前执法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全面调研分析,研究提出规范性意见,指导基层依法行政;在新形势下,探讨与区监察委内设机构建立执法协作机制。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
公开01表
收支预算总表
部门名称:
常州市天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单位:万元
收入
支出
项目名称
金额
功能分类
支出用途
功能科目名称
一、财政拨款
3065.38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769.36
一、基本支出
2780.32
1.一般公共预算
二、外交支出
0.00
二、项目支出
356.06
2.政府性基金预算
三、国防支出
三、单位预留机动经费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71.00
四、公共安全支出
三、其他资金
五、教育支出
六、科学技术支出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415.87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427.38
十、节能环保支出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十二、农林水支出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十四、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十六、金融支出
十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十八、住房保障支出
523.77
十九、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二十、其他支出
当年收入小计
3136.38
当年支出小计
上年结转资金
结转下年资金
收入合计
支出合计
公开02表
收入预算总表
单位:万元
收入总计
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小计
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
专项收入
政府性基金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专户管理教育收费
其他非税收入
其他资金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
其他收入
债务资金(银行贷款)
上年结转和结余资金
其中:动用上年结转和结余资金
公开03表
支出预算总表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单位预留机动经费
公开04表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一、一般公共预算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285.06
公开05表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功能科目)
功能科目编码
金 额
合 计
2011501
行政运行
1552.30
2011504
工商行政管理专项
54.00
2011599
其他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支出
118.06
2011706
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及业务管理
29.00
2080501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126.78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06.49
2080506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82.60
2101016
食品安全事务
28.00
2101050
事业运行
221.27
2101099
其他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支出
56.00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
37.21
2101102
事业单位医疗
4.09
2101103
公务员医疗补助
25.81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186.88
2210202
提租补贴
336.89
公开06表
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经济科目)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30101
基本工资
366.80
30102
津贴补贴
1081.68
30103
奖金
108.00
30108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30109
职业年金缴费
30110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41.30
30111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30112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6.71
30113
30199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184.64
30201
办公费
33.30
30205
水费
6.66
30206
电费
15.54
30207
邮电费
11.10
30211
差旅费
148.74
30213
维修(护)费
7.77
30215
会议费
24.42
30216
培训费
8.88
30217
公务接待费
30228
工会经费
7.25
30239
其他交通费用
70.38
30301
离休费
34.03
30302
退休费
92.75
30305
生活补助
1.91
30399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8.91
公开07表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功能科目)
公开08表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经济科目)
公开09表
“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80.07
105.00
49.00
42.88
公开10表
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0
注: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
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341.81
注:1.“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2.“科目编码”和“科目名称”为必填项。
公开12表
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单位名称
采购品目大类
专项名称
经济科目
采购物品名称
采购组织形式
总计
81.06
一、货物A
60.06
A0201010401
台式计算机
办公设备购置
31002办公设备购置
电脑
集中采购
2.50
A02020103
复印机
0.56
A02030504
执法车
公务用车购置
31013公务用车购置
执法用车更新
A020618020304
2匹空调(实物配发)
空调
1.00
三、服务C
21.00
C0301
电信服务
移动监管经费
30207邮电费
移动监管服务
注:1.采购组织形式为: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
2.采购品目名称根据《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规定品目名称填写。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反映部门年度总体收支预算情况。根据《常州市天宁区财政局关于2018年部门预算的批复》(常天财〔2018〕8号)填列。)
天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计3136.38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增加502.33万元,增长19 %。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公积金、提租补贴等政策性调整增加。其中:
(一)收入预算总计3136.38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计3065.38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3065.3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41.33 万元,增长16.8%。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公积金、提租补贴等政策性调整增加。
(2)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预算总计7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61万元,增长610%。主要原因是2018年动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弥补项目支出。
3.其他资金收入预算总计0万元。与上年持平。
4.上年结转资金预算数为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支出预算总计3136.38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769.36万元,主要用于天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商、质监事务而发生的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128.34万元,增长7.8%。主要原因是行政人员正常增资等政策性调整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15.87万元,主要用于天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职人员养老保险、职业年金支出和离退休人员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36.91万元,减少8.15%。主要原因是2018年预算增加在职人员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支出,减少退休人员工资支出(2017年11月起退休人员工资由社保机构发放)。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427.38万元,主要用于天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等社保支出和食药事务发生的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182万元,增长74%。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其他社保缴费、事业人员正常增资等政策性调整增加,食药项目经费支出预算增加。
4.住房保障(类)支出523.77万元,主要用于天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发放提租补贴以及新职工缴存的逐月补贴的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228.9万元,增长77.6%。主要原因是根据住房公积金及房租补贴政策,职工工资基数调增以及住房补贴与新职工逐月补贴比例提高,导致公积金及住房补贴支出增加。
(三)结转下年资金预算数为0万元,与上年持平。
此外,基本支出预算数为2780.3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36.27 万元,增长18.6%。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公积金、提租补贴等政策性调整增加。
项目支出预算数为356.0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66.06万元,增长22.8%。主要原因是2018年计划对基层分局开展规范化建设及更新部分执法执勤车辆。
单位预留机动经费预算数为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常州市天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本年收入预算合计3136.38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065.38万元,占97.7%;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占0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71万元,占2.3%;
其他资金0万元,占0%;
上年结转资金0万元,占0%。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常州市天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本年支出预算合计3136.38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2780.32万元,占88.6%;
项目支出356.06万元,占11.4%;
单位预留机动经费0万元,占0%;
结转下年资金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常州市天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065.38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441.33万元,增长16.8%。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公积金、提租补贴等政策性调整增加。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常州市天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财政拨款预算支出3065.3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7%。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41.33 万元,增长16.8%。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公积金、提租补贴等政策性调整增加。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
1.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1552.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27万元,增长26.7%。主要原因是在职行政人员增资等政策性调整增加、行政人员预算项目归并调整、聘用人员增人增资预算增加。
2.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款)工商行政管理专项(项)支出54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9万元,下降42%。主要原因是2018年将超编聘用人员支出预算调整到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
3.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款)其他工商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118.0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18.06万元,增加100%。主要原因是2018年项目归并,将原在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列支的办公设备购置、食堂经费、在执法办案专项列支的公务用车维护费调整在本项目支出,同时按照2017年支出实际增加党团妇工活动经费预算。
4.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款)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及业务管理(项)支出2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万元,增加7%。主要原因是按2017年支出实际调整2018年预算数。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1.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126.78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26万元,下降72%。主要原因是2017年11月起退休人员由社保机构发放退休费,调减2018年退休费预算支出。
2.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支出206.4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06.49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社保政策性调整,2018年起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列入经费预算。
3.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项)支出82.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82.6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社保政策性调整,2018年起在职人员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列入经费预算。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
1.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食品安全事务(项)28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4万元,下降12.5%。主要原因是资金来源调整,2018年食品安全事务支出部分使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2.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支出221.2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24.91万元,增长129.6%。主要原因是事业人员工资政策性调整、事业人员预算项目归并调整。
3.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项)支出5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6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18年计划更新部分执法车辆。
4.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37.2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92万元,增长15.2%。主要原因是2018年社保基数政策性调整,事业人员医疗支出项目调整转出。
5.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4.0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09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18年将事业人员社保支出由行政单位医疗项目整体转出。
6.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25.8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61万元,增长16%。主要原因是2018年社保基数政策性调整。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186.8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5.17万元,增长31.9%。主要原因是政策性调整住房公积金。
2.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336.8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83.73万元,增加120%。主要原因是政策性调整提租补贴。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常州市天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2780.32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2438.5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341.8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常州市天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3065.3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41.33万元,增长16.8%。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公积金、提租补贴等政策性调整增加。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常州市天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2780.32万元,其中: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常州市天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05万元,占“三公”经费的93.1 %;公务接待费支出7.77万元,占“三公”经费的6.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支出105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支出56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56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计划更新部分执法执勤车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49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万元,与上年预算基本持平。
3.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7.77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0.35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按财政定额测算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减少。
常州市天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预算支出24.42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1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按财政定额测算会议费支出预算减少。
常州市天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预算支出42.88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2.6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2017年支出实际调整2018年培训费支出预算。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常州市天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常州市天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341.8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8.51万元,增长20.7%。主要原因是2018年政策性因素增加短途交通费预算。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总额81.06万元,其中:拟采购货物支出60.06万元、拟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拟购买服务支出21万元。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预算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无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
(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2018年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与上年持平
一、财政拨款:指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四、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单位预留机动经费:指预算单位年初预留用于年度执行中增人、增资等不可预见支出的经费。
八、“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