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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于6月29日收到关于谈卓伟(天宁区红梅汉姣食品商行)经营的滋养黑米味面包样品(抽样单编号:PP18320000295530123)的不合格检验报告,于6月29日送达经营企业并启动核查处置,现将有关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公示如下:
一、2018年5月29日,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委托常州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中心,对天宁区红梅汉姣食品商行(负责人:谈卓伟)销售的“滋养黑米味面包”进行抽检。2018年6月29日,我局收到《检验报告》【No:CZ2018SS0079】,检验结论为不合格。于当日将《检验报告》送达当事人。
二、经查,当事人于2018年5月27日从上门推销人员处购进150袋“滋养黑米味面包”在店内销售,购进价格为2元/袋。
截至案发,当事人共销售“滋养黑米味面包”130袋,销售价格为2.2元/袋,剩余20袋以购进价2元/袋的价格销售给检测机构进行抽检,库存为0。货值总金额330元,盈利26元。
三、当事人主动暂停经营、配合调查,抽检后未购进“滋养黑米味面包”,因“滋养黑米味面包”零散销售且无销售记录,无法召回。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