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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于4月27日收到关于常州丽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老式蛋糕样品(抽样单编号:GC18320000294930456)的不合格检验报告,于4月27日送达生产企业并启动核查处置,现将有关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报告如下:
(一)经抽样检验,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氧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氧乙酸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本批次产品生产日期是2018年3月22日,有效期60天。
(二)现场检查企业购销存台账,查明同批次不合格食品生产数量是92盒、销售数量92盒、库存数量0盒。
(三)企业依法主动暂停生产不合格食品,并开展了员工培训。对已销售不合格食品,企业主动采取召回等措施,目前已召回48盒并予以销毁。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