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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蒋艺委员:
您好!
您提出的《关于弘扬“工匠精神”的两点建议》的提案收悉,衷心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我局经过大量实践调研,并做了一些实质性的富有成效工作,现答复如下:
2017年,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树立新时代的劳模榜样和工匠精英,在全区营造劳动光荣的社会风尚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我局联合区人社局分别发布了“质量管理先进班组”和“天宁工匠”的认定文件,并开展了首届“天宁工匠”和“质量管理先进班组”评选工作,经资料初审、网络投票、现场评审、综合评价、审议公示等多个环节评比,最终评选出4名“天宁工匠”和3个“质量管理先进班组”,进行表彰奖励和宣传报导。
虽然首届评选工作获得了广泛的认可,但诚如蒋委员所说,弘扬“工匠精神”我们还有很多工作要做,评选过程也有待改进之处。
一、加强宣传引导。首先,以“天宁工匠”和“质量管理先进班组”的评选为契机,弘扬工匠精神,向社会大力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号召广大职工群众向他们学习,形成浓厚氛围;其次,结合我局自身职能,高举质量大旗,以质量提效益,以质量促发展,引导全区劳动生产者增强“质量就是生命”的科学认识,让工匠精神成为生产者的自觉追求。
二、营造良好环境。1.公开企业信用信息。目前,我们对各类企业采取信用等级评价制定,如食品生产企业黑名单制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认定、江苏省工业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评价、药品企业质量安全信用等级评定等,会通过多种平台不定期公布相关企业的信用信息,既尊重和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同时也对公示对象起到“激劣扬优”的目的。2.开展监督抽查。结合区域特点,在生产和流通领域,有针对性的开展产品、商品监督抽查,将抽查结果进行通报,对企业起到督促作用。3.强化日常监管。立足部门职能,在食品、特种设备、药械等方面,保持日常监管的高压态势,对违法行为绝不姑息,发现一起,打击一起,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三、改进评审规则。首届“天宁工匠”和“质量管理先进班组”的评选,为我区弘扬“工匠精神”开好头,起好步,但是仍有可改进之处。首先,评选覆盖面将进一步扩大,让更多行业的一线员工可以参与到此项评选中,扩大影响力;其次,评选过程进一步加大对一线岗位工作人员倾斜力度,让最基层的员工得到激励和实惠;最后,进一步完善考评体系,在统一的考评体系下,要能体现不同行业的差异化,实现评选的公平性。
我们将持续做好本职工作,弘扬“工匠精神”,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同时深入一线进行调研,倾听公众的意见,了解公众的需求,发现不足,持续改进。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