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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天宁区科学技术局部门预算公开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科技创新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编制全区科技发展中长期规划,编制与组织实施年度科技、专利和相关知识产权计划。
(二)负责全区科技体制改革和科技进步政策的研究与制订工作,推动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
(三)指导科技创新创业载体建设,指导和协调科技基础设施建设。
(四)负责全区高新技术发展与新产品开发的管理工作。
(五)协调开展政产学研结合工作,指导科技成果转化,推动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
(六)参与拟订科技人才引进和队伍建设规划,提出相关激励政策建议,配合国内外领军型科技人才引进计划,协调推进其项目产业化。
(七)负责科技合作与交流、科技信息、科技统计及各类科技奖励的申报工作,负责本级科技经费预决算及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
(八)贯彻落实专利等相关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政策措施,推进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体系建设,负责全区专利行政执法及相关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组织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培训。
(九)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1.区科学技术为区政府工作部门,挂区知识产权局牌子。根据部门职责分工,本部门内设机构包括综合科、科技管理科、专利管理科。事业单位:全额拨款常州市天宁区科技服务中心。
2.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18年部门汇总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为天宁区科学技术局1家单位。
三、2018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1.培育创新企业。推进实施创新型企业“十百千”计划,重点培育一批创新型领军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
2.增强创新能力。在亚玛顿、天晟新材等具备条件的龙头企业建设重点实验室、院士工作站等高水平研发机构,并积极推动省级研发机构向国家级提升。
3.助力创新项目。按照“成果项目出效益、平台项目见成效、研发项目上水平、产学研项目求突破”的要求,争取研发和转化一批原创性科研成果。指导企业挖掘重大科技项目源,在生物医药、智能装备、新能源、新材料等产业领域超前部署前瞻性技术,推荐明伟万盛、集盛星泰等企业申报省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争取重大科技项目的突破;深化科技项目协调推进机制,加强相关部门的联动,及时掌握项目情况,切实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问题。
4.推进园区建设。根据苏南自主创新示范区、省级创新型试点区建设要求,积极推进检验检测认证产业园、恒生科技园二期等园区建设;增强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新动力产业园等园区的集聚效应;推进军民融合产业园、中非合作产业园、凤凰新城生命科技园扩能增效;加快实施未来智慧城(天宁“智核”创新港)、青山湾文创创业园、红梅科创园等园区建设;支持发展特色示范园区,着眼检验检测、健康养老、文化创意、人力资源等现代服务业,建设具有楼宇经济特色的创新创业示范园区。
5.拓展载体空间。按照“拓展空间、完善功能、强化服务、互联共赢、塑造品牌、提升水平”的思路,发展一批与新兴产业紧密结合的众创空间等创业平台。推进天宁高创、新动力等国家级孵化器、众创空间提质增效,提升检验检测认证产业园等为省级孵化器,启动弘辉加速器产业园建设,打造青洋路众创社区,建设人力资源、智能驾驶、健康养老等专业型众创空间;研究智能驾驶、ITS、航天云网等新型研发机构建设;探索天宁全域旅游特色农庄,农业众创空间、星创天地建设;继续推进与中科院长春应化所常州储能与器件研究院的深层次合作。
6.聚焦产学研活动。实施一批合作项目,积极组织企业与大院大所开展产学研对接合作。
7.聚优创新资金。统筹用好“苏科贷”等平台,扩大科技金融风险补偿资金池规模,帮助中小微企业融资。
8.提高专利申请的数量和质量,加大专利示范重点骨干企业和专利大户的培育力度。加强知识产权普法宣传,提高知识产权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能力,推动4家企业开展国家知识产权标准化管理体系认证,开展知识产权普法活动,组织人员参加各类知识产权培训。
9.宣传科技政策。大力宣传刚出台的区级科技创新政策,强化科技服务。
10.推进行动计划。持续推进天宁区科技创新、科技园区建设和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创新创业的三年行动计划,做好区域创新发展的定期形势分析和主要指标定期通报。
11.强化服务效能。主动对接国家、省科技计划体系,及时跟踪和协调重大项目实施进展,为企业送政策、送服务、摸需求、解难题。落实好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等政策。
四、天宁区科学技术局财务内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内部会计管理,改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分清职责,严明纪律,特制订了《内部管理制度》,内容如下:
(一)按新《会计法》和区财政结算中心管理要求,认真做到钱、账分管,职责分明。
(二)正常性经费的使用严格按区财政结算中心要求进行,专项经费做到专款专用。
(三)所有财务的开支和报销费用,经办人签字并说明支出用途后,由局长一支笔审批,按规定支出。严格“三公”经费的使用。
(四)收费款项严格执行区相关规定,按预算外资金核定的部门收费款项收取,严格按管理程序进行操作。
(五)对拨款、签发支票所使用的各种印章,严格保管。
(六)严格管理拨款单、空白收据、空白支票和银行票据,有关收费票据的管理必须按票据管理办法进行,做好领用台账和缴销手续。
(七)建立定期、不定期内部财政检查制度,具体要求:
1.按区结算中心要求,按月进行账户处理,及时审核各种会计报表。及时清理各种债权债务及应收应付款。
2.及时查对现金、银行存款帐,对于未达帐款,及时查询和处理。
3.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设立固定资产台账,实知账、物分离管理,定期和结算中心对账,对个人保管使用的财产,因故损坏和遗失,按情节轻重、按损坏程度,照价赔偿。
4.在审核中发现有关情况和问题,及时向局领导汇报,并提出改进措施和办法,以利于改进和完善内部管理制度。
(八)对局内的数据、资料、信息等有关情况,未经局长同意,不得擅自向局外提供。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反映部门年度总体收支预算情况。根据《常州市天宁区财政局关于区本级2018年部门预算的批复》(常天财〔2018〕8号)填列)。
科学技术局2018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计316.61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增加73.88万元,增长30.44%。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增加。其中:
(一)收入预算总计316.61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计258.61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258.6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5.88万元,增长6.54%。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2)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0万元,与上年相比持平。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预算总计5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8万元。主要原因是开展专利资助、专利执法等工作,项目支出增加。
3.无其他资金收入预算数。
4.无上年结转资金预算数。
(二)支出预算总计316.61万元。包括:
1.科学技术支出(类)支出216.44万元,主要用于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67.15万元,增长44.97%。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40.92万元,主要用于区科技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19.47万元,减少32.24%。主要原因是2018年起退休人员的退休工资单位只发放提租补贴部分,其他部分由社保统一发放。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支出6.69万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障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1.07万元,减少13.79%,主要原因是医疗基数的计算方法和人员有所改变。
4.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52.56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27.29万元,增长107.99%,主要原因是新职工补贴以及提租补贴的比例调整,计算的基数增加。
5.无结转下年资金预算数。
此外,基本支出预算数为258.6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5.88万元,增长6.54%。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人员经费。
项目支出预算数为5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8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专利资助、专利执法等项目支出。
无单位预留机动经费预算数。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反映部门年度总体收入预算情况。
常州市天宁区科学技术局本年收入预算合计316.61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58.61万元,占81.68%;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58万元,占18.32 %;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反映部门年度总体支出预算情况。
常州市天宁区科学技术局本年支出预算合计316.61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258.61万元,占81.68%;
项目支出58万元,占18.32%;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反映部门年度财政拨款总体收支预算情况。
常州市天宁区科学技术局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16.61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73.88万元,增长30.44 %。主要原因是增加项目经费及按文件规定调增了基本工资、社会保障缴费等。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反映部门年度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常州市天宁区科学技术局2018年财政拨款预算支出258.6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1.68%。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5.88万元,增长6.54%。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人员经费。
其中:
(一)科学技术支出(类)
1.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69.8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7.42万元,增长11.89%。主要原因是按文件规定,调增了工资福利。
2.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款)其他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支出(项)支出88.6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71万元,增长1.97%。主要原因是按文件规定,调增了工资福利。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1.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12.13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48.26万元,减少79.91%。主要原因是2018年起退休人员的退休工资单位只发放提租补贴部分,其他部分由社保统一发放。
2.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20.5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0.57万元。主要原因是开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3.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8.2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8.23万元。主要原因是开始缴纳职业年金。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
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1.8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44万元,增长31.65%。主要原因是调整了缴费基数。
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2.29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0.92万元,减少28.66%。主要原因是调整了缴费基数。
3.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2.57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0.59万元,减少18.67%。主要原因是调整了缴费基数。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18.9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6.77万元,增长55.77%。主要原因是公积金基数上调,新职工补贴比例上调。
2.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支出33.6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0.52万元,增长156.28%。主要原因是提高了计提比例。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反映部门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常州市天宁区科学技术局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258.61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225.2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33.3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常州市天宁区科学技术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58.6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5.88万元,增长6.54%。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人员经费。。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常州市天宁区科学技术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258.61万元,其中: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情况。
常州市天宁区科学技术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0.77万元,占“三公”经费的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0.77万元,与上年持平。
常州市天宁区科学技术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预算支出2.42万元,与上年持平。
常州市天宁区科学技术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预算支出0.88万元,与上年持平。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反映部门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常州市天宁区科学技术局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33.3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7.38万元,增长28.38%。主要原因是增加了短途交通费。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反映部门年度政府采购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总额2万元,其中:拟采购货物支出2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四、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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