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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编办,发改局、教育文体局、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卫计局、残联:
为贯彻国家《残疾人教育条例》,落实国家、省、市《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7-2020年)》要求,现就建立特殊教育联席会议制度通知如下:
一、区特殊教育联席会议组成人员
召集人:陶建平 区教育文体局局副局长
成 员:鞠 萍 区编办副主任
张 华 区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潘 馨 区民政局副局长老龄办主任
黄 伟 区财政局副局长
陈亚泽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张 科 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
姜 恒 区残疾人联合会副理事长
联络员:刘 曼 区编办综合科副科长
郑 蓓 区发改局社会发展和体制改革科科长
周 莉 区教育文体局教育科科长
霍 双 区民政局社会事务管理中心主任
丁华娣 区财政局行财科科长
顾玉英 区人社局人事管理科科长
翟 萍 区人社局工资福利科科长
王敬群 区卫计局基层卫生科科长
朱晓英 区残疾人劳动服务所所长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天宁区教育文体局。
二、区特殊教育联席会议工作职责
区特殊教育联席会议统筹解决全区特殊教育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协调整合各有关部门力量,创新机制,指导区做好特殊教育工作。具体职责包括:
1.统筹发展规划。根据人口出生缺陷情况统筹全区特殊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布局。
2.统筹资源整合。统筹协调教育、医疗、康复、福利等机构资源,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家庭协同的特殊教育资源网络。积极争取新建和改扩建教育、康复、支持性就业机构,提高特殊教育服务供给能力。
3.统筹工作衔接。建立跨部门协同工作机制,在医疗鉴定、教育诊断、安置转衔、个别化教育、质量评估等各个环节,通过医(康)教结合、普特融合、家校融合、社区融合等途径,全面服务儿童成长。
4.统筹条件保障。协调现有各部门人力、物力、财力,努力实现保障措施追随儿童跨机构无障碍流通,提升保障的综合使用效益。执行省特殊教育编制标准,落实特殊教育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通过购买公共服务、吸纳慈善力量、家庭有效参与等方式,提高特殊教育保障水平。
5.统筹信息共享。建立区级跨部门、跨行业数据共享与安全管理机制,实现教育、民政、卫计、残联等部门相关信息及时交流,实现专家资源的跨地域共享,为保障措施的跨机构流通奠定基础。
天宁区教育文体局 天宁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 天宁区民政局
天宁区财政局 天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天宁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天宁区残疾人联合会
2018年8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